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特别是1986年省对地市粮食亏损实行“全额包干、减亏归己、超亏不补”的办法之后,我市财政局在市政府的领导下,主动与粮食部门配合,进一步加强粮食财务的管理和监督,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效果。1986年实际亏损比省下达的包干指标减少106万元,减亏12.04%,按包干办法规定,一部分归地方财政,一部分归粮食企业,既增强了企业发展后劲,又为发展地方经济增添了财力。1987年在消化物价上涨、工资增长等因素的情况下,比上年实际减亏51万元,比指标减亏15万元,下降17.8%。
一、领导重视、认真对待。粮食企业财务体制下放前,我市粮食财务统由省管,地方政府只抓粮食,不管财务。下放后,粮食财务逐步与市县政府责权利挂上了钩,尤其是1986年实行全额包干后,粮食企业亏损多少,直接影响地方的财政状况,引起了市政府的重视。为了促进粮食企业扭亏增盈,市政府要求财政局要解放思想,开动脑筋,把帮助粮食企业扭亏增盈当作增加地方财政收入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为此,我们与粮食部门的同志一起,深入基层,进行调查研究。通过调查,看到了粮食企业在政策性亏损下面确实还掩盖着经营性亏损,在先进的大指标下面还有不少落后的小指标等问题,也看到了粮食企业扭亏增盈的有利条件,增强了做好扭亏增盈工作的信心。在具体工作中,我们和粮食局紧密配合,每年都召开三次局长联席会,认真研究布置扭亏增盈工作。市领导同志经常听取两局粮食扭亏工作的汇报,并亲自深入企业,检查指导。由于领导重视,各方面的努力,有力地推动和保证了全市粮食企业扭亏增盈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搞好支帮促,千方百计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淀粉厂是我市粮办工业中唯一的一户亏损企业。为了帮助这个企业扭亏,我们除了与主管部门积极配合,请示物价部门批准解决了淀粉出厂价格不合理的问题外,还利用财政部门联系面广,信息较灵的特点,1984、1985两年帮助企业推销处理了积压产品900吨,收回资金54万元,松动了企业资金,节约了利息支出。1986年这个厂一举甩掉了亏损的帽子,盈利34万元。
制米厂1985、1986两年因玉米原料不足,直接影响着玉米胚芽的生产量和企业的经济效益。但加工议价大豆不仅可以让车间吃饱,还可以弥补因加工玉米胚芽不足对效益的影响。我们积极支持企业收购议价大豆进行加工,并建议主管部门采取措施,避免了粮食企业内部哄抬大豆收购价格的问题。经过各方面的努力,1986年底制米厂实现利润不仅没有减少,反而比上年增加了75万元。
三、实行定额管理,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关系。1985年粮油工业试行利改税后,厂库分开、工商之间也建立了严格的核算制度,工业实现的利润不再全部用于抵补商业亏损,税后利润要留给工业企业。这样,有的粮油工业为扩大留利,就采取了以工挤商的办法,增加粮食商业亏损,我们发现这一问题之后,及时予以纠正,并引导企业正确处理三者利益关系,帮助企业在工商之间建立严格的核算手续和必要的规章制度,要求工商之间的原料、成品的拨交价格,一律按统购价进行结算。同时千方百计帮助企业从扩大加工量,降低成本来提高效益。经过一年多的努力,1986年比1985年大豆加工量增加4249吨,稻谷16871吨,小麦6812吨,共增加利润60万元,既扩大了企业留利,又保证了国家利益不受侵害。
我市粮食销售系统1985、1986两年实行批零差核算。两年的实践证明,批零差核算形式存在很多弊病。一是由于粮店提取的批零差是按销售收入提取的,这样就刺激了企业多卖粮、多提批零差价,使平价粮油销售失去控制,既增加了粮食亏损,又增加了粮油价差补贴支出。二是由于不同地段销量有大有小,造成粮店间苦乐不均。为了加强对费用支出的管理,解决批零差核算存在的弊病,我们从1987年1月4日起对销售系统的平价经营费用采取了定额管理办法。规定平价粮油经营费用、营业外支出、税金等按销售量核定费用定额;对商品差价支出单独核定定额;并同时核定了各粮管所的最高销售限量。为了控制超销,对超出限量部分,财政部门按70%给予补贴。鉴于市粮食运输车队可以担负全部粮油运输任务的情况,我们还规定不准雇用外单位车辆搞粮油运输,否则,财政部门不承担运输费用补贴,由企业在留成中解决。执行结果1987年全市销售系统的费用水平,比年初核定的指标有所下降,比1986年减亏19万元。
四、正确执行政策、加强财政监督。一是开展财务检查,堵塞漏洞。1986年7月份,我们在分析粮食企业扭亏工作进度时发现,上半年亏损指标与预算相比,不但没有减亏,而且还增加了70多万元,这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在与粮食局沟通情况后,由财政专管员和粮食局财务科、审计科的17名同志组成工作组,对22户盈亏大户进行了检查。共查出各种违纪资金32笔,违纪额71万元。其中多摊成本(费用)45万元;粮办工业使用的固定资产,由粮食商业提折旧、大修费21.20万元,以及应在专用基金中支付的咨询费在营业外支出中报销等问题4.8万元。检查结束后,我们与企业主管部门针对存在问题,制定了降低费用的具体措施,决定粮食销售系统后六个月除保工资、运费、利息及取暖费外,其它费用一律停支,仅后三个月就比上半年节支15万元。
二是加强对粮食主管部门的经费管理。多年来,粮食主管部门的经费没有定额,敞着口子花钱,支多少.在亏损中列多少。由于主管部门花钱没有限制,经费支出连年增加。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对粮食局机关的经费也实行了定额管理。工资额根据人事部门下达的编制及实际人均工资核定;办公用品及修理费以1986年为基数,考虑一定的涨价因素和逐年降低管理费的要求核定。实行定额后,1987年粮食局机关精减了24人充实到基层,整个机关费用比上年压缩了21%,全年经费支出比核定的定额节约6万元,比上年减少3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