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以来,河北省隆化县财政局在红果生产项目上对支农周转金实行了项目目标管理办法。实践证明,这种办法使财政部门既管支农周转金的投放,又管支农周转金在生产和流通过程中的使用,从而把财政部门的分配职能与服务监督职能贯穿于支农周转金运动的全过程,加快了周转速度,提高了资金使用效果,克服了过去在支农周转金使用上存在的盲目性、分散性和放任性。1984—1986年,隆化县红果生产受援项目资金利用率达80%,年度周转金回收率达90%以上。1986年,全县红果产量400万斤,比1984年增加一倍。隆化县实行项目目标管理的具体做法是:
一、择优确定投资项目。在实行项目目标管理中,隆化县财政局围绕该县经济发展的重点选择投资方向,确定投资项目和投资比例,搞好项目目标管理的定向、定点、定量工作。(1)定向。1984年以来,隆化县财政局根据县委、县政府提出的“以林为主,林牧农结合,多种经营,全面发展”和“把红果生产作为‘七五’计划的重点和脱贫致富的突破口”的决定,选择红果生产作为支农周转金的投放重点,实行项目目标管理,并制订了支持红果生产的长远规划,1984年到1990年,全县入园成活红果树由150万株达到750万株。(2)定点。通过项目成果评估,选准具体支持的单位(户)。县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适宜红果生长地区的自然条件、果园规模、单位成本、中长期效益等,进行了实地考察和综合论证,确定21个乡为全县生产红果乡,并重点支持,集中连片的百亩万株园。(3)定量。一是确定扶持红果生产周转金的投放比例。1984~1986年,扶持红果生产周转金分别占支农周转金总数的30%、50%、60%。二是确定整个红果生产投资中农民自筹、银行贷款和财政支持的比例。三是根据红果树生长的特点,确定一定时期各生产环节的支农周转金比例。1988年以前的三年中,以支持红果树入园的苗木生产为主,支持果园水利配套为辅,适当支持成树管理,比例为5∶4∶1。从1989年开始转向以支持挂果树的水利配套为主,支持果园技术配套为辅,适当支持深加工。1990年以后,转向以支持红果加工利用为主,以达到多创税利,增加财政收入的口的。
二、制订、落实年度扶持项目的发展计划。每年年初,县财政部门根据扶持项目长期规划的要求,结合当年可投放的周转金数额和上年扶持项口的进展情况,确定本年度内扶持项目的成果指标,制订年度项目发展计划。根据年度计划,将成果指标逐级分解下达到受援单位(户)。在受援者对扶持项目的生产进度、效益目标认可的情况下,自下而上地签订用款合同。1984年以来,县财政部门对支持红果生产的支农周转金实行了“三包责任制”,即包专款专用,包目标成果、包按时还款。用款者同乡财政所,乡财政所同县财政局层层签订合同,并履行公证。对全面履行合同的,财政部门连续扶持;对挪用专款,达不到目标成果的,收回周转金;对不守信用,逾期不还款的,加收1%滞还金。为扩充发展红果生产的资金,提高资金效益,该县由财政部门牵头,把归各有关部门掌握的性质相近的支农资金集中起来,采取钱物挂钩的形式进行使用。具体管理上,由生产经营部门负责定项目,各物资供应部门与财政部门一起负责分配下拨资金指标,在资金指标分配下去的同时,有关物资供应和技术指导也都落实到项目上。在实践中,隆化县这种以年度计划保证长期规划,以用款合同保证年度计划,以资金物资集中投入保证用款合同的办法收到了明显效果。1985年,全县计划投放周转金40万元,支持新建和扩建8324个重点果园,完成49处水利配套工程,实现当年入园红果树145万株,红果产量达到230万斤。由于任务、合同、资金物资三落实,实际完成的任务均已超过原计划。
三、强化期中控制。县财政部门通过服务和监督,加强对扶持项目的管理。一是实行成本控制。首先制定统一的单位成本指标。县财政局通过对全县重点果园的详细调查,测算90多个数据,按果树幼龄、中龄、盛果三个档次,核定出每亩用苗木、工时、肥料、农药、水利配套和管护及技术培训等成本控制指标,要求各乡财政所严格按成本指标投资,指导农民按成本指标开支。其次,在资金投放上严格实行专款专用,促使农民增加劳动和物资投入,并引导农民进行树间套作,开发其它生产项目,增加幼龄果园的收入。1986年全县拥有10万株以上红果树的大果园平均亩株成本降低9.6%。隆化镇南街村一组通过以劳代资和果园间套,145亩的果园平均降低成本70%。二是实行资金控制。为了促使农民用好国家的周转金,如期见效,到期还款,改变花国家钱不心疼的现象,县财政局规定受援单位(户)要有一定比例的自筹资金,一般不少于30%。事先把自筹资金交到乡财政所,由乡财政所按项目进度分期拨款。一般先用自筹部分,后用国家扶持部分。同时对周转金使用者收取一定数额的资金占用费,增强用款单位(户)的责任感。三是加强财务管理和促产服务。全县各级财政部门都积极深入到各受援单位,帮助重点果园建立各项财务管理制度。目前,不少乡镇基本上新建或扩建一个大果园,随之建立或健全一套管理制度。近三年来、县财政部门还拨出专款会同林业等部门举办培训班,发放专业书籍,向农民普及红果生产技术。
四、追踪问效。这是项目目标管理的重要环节,起着总结经验,改进工作的作用。该县财政部门根据扶持红果项目的具体情况,制定了五条问效标准,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形式,分层次进行。万株以上大果园,由县财政局与主管部门联合问效;其他果园,由乡财政所与技术服务站联合问效。定期问效年末进行,不定期问效根据单项工程进度而定。问效前,发出催收到期周转金通知,财政部门按人包片,责任到人,结合问效催收到期周转金。近三年来,隆化县财政局根据项目进展,及时问效,催收到期资金,总结经验教训,预定新的投资方案,促使支农周转金周而复始地进入新的循环。经过财政部门正式问效的项目,项目成果合格率达到90以上,问效中当年到期周转金回收率由1983年以前的21%提高到90%以上。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支农资金缺口较大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