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行政单位的预算外资金,采取由财政专户储存、计划管理、财政审批、银行监督的管理办法,对于搞好社会财力的综合平衡,更好地发挥其在国民经济建设中的作用具有积极的意义,但是,这个办法还存在几个需要研究的问题。
一是同城联行资金结算难。事业行政单位的预算外资金由财政代管、专户储存,原则上是本级代管本级所属单位的预算外资金,但是每一级所属事业行政单位,少则几十家,多则上百户,其预算外资金存款分散在各专业银行,遍及整个城区的大小办事处、营业部、储蓄所,而且大多数城区是几级政府的所在地。我们湖北省黄岗地区财政局在组织预算外资金财政代管、专户储存的过程中,常常碰到乙级政府的银行不将资金向甲级政府银行划转,农业银行不将资金向工商银行划转的现象,甚至有的银行办事处、营业部公开阻挠事业行政单位将预算外资金交财政代管,拒不办理结算手续。致使财政部门不得不在各专业银行开立帐户。究其原因,主要是各专业银行偏重考核所属金融单位收支发生额和余额的大小,以及存款户数的多少,过分强调金融利润,对职工偏重物质鼓励。为了改变上述现象,要明确各级财政只能在本级银行开立两个性质的四个帐户,集中储存预算外资金。一是在建设银行开立自筹基建“财政代管资金”帐户两个,一个计息、一个不计息;一是在工商银行开立其他预算外资金“财政代管资金”帐户两个,一个计息,一个不计息。并且要明确由人民银行出面协调这项工作,各专业银行及所属金融机构不得截留预算外资金、抵制预算外资金专户储存的同城联行结算。若是各专业银行进行了截留或者抵制人民银行凭财政申请划拨单,直接将其资金划转。
二是组织预算外资金专户储存的形式必须改革。目前,财政组织事业行政单位预算外资金专户储存,实际上脱离了各主管部门,直接面对千家万户。这样既不利于调动各主管部门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积极性,也增加了财政本身的工作量。因此,必须改革财政代管预算外资金直接面对千家万户的状况,实行以各系统主管部门为单位,组织预算外资金,集中交财政专户储存,造就一级抓一级的管理格局。最近,我们黄岗地直在教育系统就此进行了偿试。其做法是:财政协助教委将所属13个二级单位的预算外资金集中起来,然后由教委统一交财政代管,实行专户储存,效果较好。到目前为止,全系统13个单位实行专户储存的有11个,占85%,集中储存资金存入发生额达11万元。这样做有几个好处:第一,主管部门了解和熟悉所属单位的情况,易于发动组织存款;第二.可以消除存款单位一些不必要的顾虑;第三,有利于调动主管部门的积极性,帮助财政加强对预算外资金的监督管理,实行民主理财;第四,便于主管部门对本系统的财力进行综合平衡;第五,减少财政的工作量。
三是帐务处理办法需要改进。现行制度规定:对存入“财政代管资金”专户的资金,各单位应在“专项存款”或“其他存款”科目下,增设“财政代管资金”二级科目,单独核算,不作往来款处理。这一帐务处理办法有弊端。首先把“财政代管资金”视为反映货币资金帐户,作为“专项存款”或“其他存款”的二级科目,既容易造成单位与银行对帐的困难,又不好综合考核单位资金去向和实行专户储存的程度,加之在做报表时将“财政代管资金”归并其一级科目填报,不利于经济活动分析,不利于核算和监督。其次把财政代管资金视为反映货币资金帐户的二级科目,在理论上也是不科学的。(一)“财政代管资金”不再表现为直接的货币资金。因为财政和银行具有各自不同的职能,财政不是现金出纳中心和货币结算中心;(二)财政代管、专户储存的资金,其所有权不变,只是使用权暂时与所有单位分离。单位与财政是一种债权关系,财政代管资金也就表现为债权结算科目。但由于“财政代管资金”是构成资金来源总额减资金占用总额后的差额之一,因而又表现为资金结存科目。基于“财政代管资金”的经济内容和具有多重性的特点,从预算外资金管理的趋势来分析,应将“财政代管资金”从货币资金科目中划出,作为资金结存的一级科目。这样既有利于核算、监督、分析、控制、预测,又符合“财政代管资金”的经济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