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一是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将目前的“三条保障线”转化为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两条保障线”。二是建立起统一的企业和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同时建立统一、规范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对公务员实行补充医疗保险。三是规范社会救济制度特别是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按属地原则,将当地城市居民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鼓励社会组织或慈善机构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四是研究制定符合中国实际的社会保障法规和政策,明确政府、企业、个人应承担的社会保障责任,鼓励发展多层次的社会保险制度。
2.完善社会保障筹资体系。依法扩大社会保险的覆盖范围,加强社会保险资金征缴力度,提高征缴率。积极做好开征社会保障税的基础工作。切实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增加对社会保障的资金投入。全面实行社会保险基金“收支两条线”管理。研究拓展新的筹资渠道,不断充实社会保障资金。
3.完善社会保障支付体系。加快社会保障金由社会保障经办机构直接发放的步伐,有条件的可以试行委托金融机构(或邮局)代发。认真核实养老金的计发标准,属于统筹项目内的基本养老金,由社会保障经办机构按标准及时足额发放;对统筹项目...
1.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一是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将目前的“三条保障线”转化为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两条保障线”。二是建立起统一的企业和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同时建立统一、规范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对公务员实行补充医疗保险。三是规范社会救济制度特别是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按属地原则,将当地城市居民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鼓励社会组织或慈善机构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四是研究制定符合中国实际的社会保障法规和政策,明确政府、企业、个人应承担的社会保障责任,鼓励发展多层次的社会保险制度。
2.完善社会保障筹资体系。依法扩大社会保险的覆盖范围,加强社会保险资金征缴力度,提高征缴率。积极做好开征社会保障税的基础工作。切实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增加对社会保障的资金投入。全面实行社会保险基金“收支两条线”管理。研究拓展新的筹资渠道,不断充实社会保障资金。
3.完善社会保障支付体系。加快社会保障金由社会保障经办机构直接发放的步伐,有条件的可以试行委托金融机构(或邮局)代发。认真核实养老金的计发标准,属于统筹项目内的基本养老金,由社会保障经办机构按标准及时足额发放;对统筹项目外、属于企业补充性质的养老金,由企业根据效益情况发放。
4.完善社会保障管理体系。省级政府根据国家有关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研究确定本省范围内社会保障覆盖范围、社会保障基金征缴方式和补充资金的来源、社会保障待遇的发放标准等重大事项。劳动保障、民政等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社会保障政策,按规定审核确认社会保障对象的资格及其待遇标准,承担相应的社会化发放等管理服务工作。在实行社会保障基金全额缴拨以后,企业承担按国家规定按期缴纳费(税)的义务,并负责统筹外项目社会保险资金的发放。另外,还要建立健全财政监督和社会监督制度,既要对资金使用进行事后检查,也要重视资金拨付中的追踪检查,并积极发挥会计中介机构的作用,将政府检查与社会监督紧密结合起来。
(本刊通讯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