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前乡、村负债问题日趋严重,成为制约农村经济发展、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一个严重问题。1998年底,江西省新余市35个乡镇都出现负债,其负债总额18545.5万元,比1992年增加11005.4万元,负债率上升146个百分点。全市440个村委,负债11420.9万元,比1992年增加债务9212万元,负债率上升394个百分点。负债村达421个,占总村数的95.7%,村均负债27.1万元。据调查,造成乡、村负债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盲目创办乡村企业。新余市乡村债务的73%是由贷款办企业或为企业担保贷款造成的,大部分乡、村企业创办于1993—1996年,由于缺乏可行性研究和企业管理人员素质低等多种原因,如今大多数处于倒闭、关停状态,无经济效益,投入企业的贷款或担保贷款无法偿还,本息仍在不断增长。
2.脱离实际兴办公益事业。一部分乡、村主要领导为突出自己在任期间的政绩,不顾客观实际,兴办公益事业,上面没有下拨资金,只有靠借贷完成,增加乡、村债务负担。
3.管理不善,非生产性支出过大。主要表现在招待费和行政管理费开支无度。全市35个乡镇1998年招待费达430万元,平均每个乡镇12.3万元;440个村委,1998年招待费达870万元,平均每村招待费达2万元,高的达10万...
当前乡、村负债问题日趋严重,成为制约农村经济发展、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一个严重问题。1998年底,江西省新余市35个乡镇都出现负债,其负债总额18545.5万元,比1992年增加11005.4万元,负债率上升146个百分点。全市440个村委,负债11420.9万元,比1992年增加债务9212万元,负债率上升394个百分点。负债村达421个,占总村数的95.7%,村均负债27.1万元。据调查,造成乡、村负债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盲目创办乡村企业。新余市乡村债务的73%是由贷款办企业或为企业担保贷款造成的,大部分乡、村企业创办于1993—1996年,由于缺乏可行性研究和企业管理人员素质低等多种原因,如今大多数处于倒闭、关停状态,无经济效益,投入企业的贷款或担保贷款无法偿还,本息仍在不断增长。
2.脱离实际兴办公益事业。一部分乡、村主要领导为突出自己在任期间的政绩,不顾客观实际,兴办公益事业,上面没有下拨资金,只有靠借贷完成,增加乡、村债务负担。
3.管理不善,非生产性支出过大。主要表现在招待费和行政管理费开支无度。全市35个乡镇1998年招待费达430万元,平均每个乡镇12.3万元;440个村委,1998年招待费达870万元,平均每村招待费达2万元,高的达10万元。渝水区有一个年收入28万元的村,1998年未搞任何基本建设,由于胡支乱花,年终核算还亏空7万元。
4.农民合理负担长期拖欠。全市农民拖欠提留、统筹费889万元,平均每个村2.2万元。而村委上交乡镇的合理税费又不能打折扣,迫使一些村委贷款上交乡镇税费而增加负债。
乡村沉重的债务给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带来了严重的负面影响,如何解决乡、村债务问题,应引起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的重视和关注。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整治:
1.抓紧清理整顿乡、村企业。当务之急,首先要对乡、村企业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整顿,对一些不能产生经济效益的企业该关的关,该停的停,该加强管理的就从加强管理入手,使其正常运转,创造出应有的经济效益。对已经停产、倒闭的企业,要全面清理债权、债务,并将可变现的资产尽快变现,变死钱为活钱,偿还一部分债务,尽量减少乡、村损失。2.坚决压缩不合理开支,严把支出关。乡、村要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尤其是政务公开、财务公开制度以及民主理财制度、财务审计制度,加速乡村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进程,把不合理的开支压缩下来。对招待费要严格控制,要坚决执行干部下村吃派饭,下乡镇吃工作餐的规定。对报刊杂志、电话费等公务开支也要执行上级规定标准,严加控制。
3.采取积极措施,解决农民拖欠提留、统筹费问题。农民依法缴纳合理的税费是应尽的义务,在努力减轻农民负担前提下,对农民的合理负担要积极组织收取,在收缴过程中,要分清情况,区别对待。对确实无法交纳的贫困户、特困户应依法减免,对那些有能力而拒不交纳的在做思想工作无效的情况下,可以依法起诉。
4.建立完善的借(贷)款制度。今后乡村兴办公益事业,必须遵循量入为出的原则,坚持有多少钱办多少事。乡、村兴办生产、经营性项目,需要借(贷)款的,必须按照中央和省规定的程序进行,村级必须由村委干部集体研究提出意见,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实施。乡镇借(贷)款或担保贷款必须经领导班子成员集体研究决定,数额大的必须由班子成员集体研究提出意见,交乡镇人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实施。
5.建立严格的乡村干部任期、离任审计制度。县、乡政府对乡、村干部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查,要增加有关债务、债权的责任内容,对任期内造成乡、村不良债务数额巨大,并负有责任的领导干部,县、乡要采取坚决措施,就地免职。对以乡、村名义举债,个人从中谋取好处的乡村干部、纪检监察部门应追究其党纪政纪责任,触犯刑律的,交司法部门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