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4-16 作者:李一南 (作者单位:北京理工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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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绿色贸易壁垒,也称环境壁垒、绿色壁垒,是指在国际贸易中,一国以保护环境、维护人类健康为由,通过立法和制订强制性的技术法规,对国外商品进行准入限制的一系列贸易措施。世界上许多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为了更好地确保本国利益,制定了严格的产品检验、检疫制度,颁布了一系列的相关法规文件。由于各国环境和技术指标水平及检验方法不同,以及对检验指标设计的任意性,从而使环境和技术指标有可能成为壁垒。
一、绿色贸易壁垒的表现形式及主要特征
绿色贸易壁垒表现形式主要有:一是绿色技术标准,对农产品生产、加工、处置都做出了一系列较为明确的规定。二是绿色环境标志。它表明该产品不但质量符合标准,而且生产、使用、消费、处理过程也符合环保要求,对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均无损害。三是绿色包装制度。绿色包装指能节约资源,减少废弃物,用后易于回收再用或再生,易于自然分解,不污染环境的包装。四是绿色卫生检疫制度,是发达国家制定严格的卫生检疫标准。五是绿色补贴,指为了保护环境和资源,有必要将环境和资源费用计算在成本之内,使环境和资源成本内在化。发展中国家大部分企业本身无力承担治理环境污染的费用,政府为此有时给予一定的环境...
绿色贸易壁垒,也称环境壁垒、绿色壁垒,是指在国际贸易中,一国以保护环境、维护人类健康为由,通过立法和制订强制性的技术法规,对国外商品进行准入限制的一系列贸易措施。世界上许多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为了更好地确保本国利益,制定了严格的产品检验、检疫制度,颁布了一系列的相关法规文件。由于各国环境和技术指标水平及检验方法不同,以及对检验指标设计的任意性,从而使环境和技术指标有可能成为壁垒。
一、绿色贸易壁垒的表现形式及主要特征
绿色贸易壁垒表现形式主要有:一是绿色技术标准,对农产品生产、加工、处置都做出了一系列较为明确的规定。二是绿色环境标志。它表明该产品不但质量符合标准,而且生产、使用、消费、处理过程也符合环保要求,对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均无损害。三是绿色包装制度。绿色包装指能节约资源,减少废弃物,用后易于回收再用或再生,易于自然分解,不污染环境的包装。四是绿色卫生检疫制度,是发达国家制定严格的卫生检疫标准。五是绿色补贴,指为了保护环境和资源,有必要将环境和资源费用计算在成本之内,使环境和资源成本内在化。发展中国家大部分企业本身无力承担治理环境污染的费用,政府为此有时给予一定的环境补贴。发达国家认为发展中国家的“补贴”违反关贸总协定和世界贸易组织的规定,因而以此限制其产品进口。
绿色贸易壁垒具有以下特征:一是合法性,设置绿色贸易壁垒的国家无不一般都是引用WTO规则体系中的“环境保护例外条款”及相关的多边协议作为其合法性的依据。二是广泛性,绿色贸易壁垒保护的对象涉及与保护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人类健康有关的一切产品,涉及面比较广。三是隐蔽性,由于绿色贸易壁垒打着“保护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人类健康”的旗号,容易转移人们的视线,因而淡化了绿色壁垒的贸易保护实质。四是歧视性,实施绿色贸易壁垒的国家主要是发达国家与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地区,标准和措施的制订都带有较强的倾向性,一般都有利于标准制定国。
二、我国是农业绿色壁垒的受害国
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也是最大的农产品出口国。在发达国家建立的绿色壁垒面前,已经付出了较大的代价。按照WTO的统计口径,2005年,我国农产品出口196.3亿美元,仅占出口总额的2.6%,但是涉及的企业多,对农民的影响大。据估计,2002年各类农产品绿色贸易壁垒给我国造成损失达到100亿美元。
日本历来有明显针对我国农产品的技术壁垒措施。2006年5月底,日本开始实施《食品中残留农业化学品肯定列表制度》,对所有农业化学品在食品中的残留都做出了规定,设限数量大幅增加,限量标准更为严格,检测项目成倍增加。在日本制定的标准中,严于我国标准的部分所限制的,恰恰是我国输日的粮谷类、水产类等61种大宗农产品和食品。日本是我国食品、农产品出口的第一大市场,占我国食品、农产品出口总量的32%,“肯定列表制度”的实施大幅抬高了中国出口农产品的技术门槛,直接影响到近80亿美元的出口额,涉及到6000多家对日农产品出口企业,以及主产区的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商务部公布的《对日出口农产品风险评估报告》指出,我国至少11种农产品对日出口将难获日本“肯定列表”的肯定。今年6月份,受日本“肯定列表制度”实施的影响较大,我国对日出口农产品5.96亿美元,比2005年同期下降了18%。
欧盟是我国农产品出口的重要地区。2002年1月,欧洲以中国出口的小龙虾所含氯霉素超标为由,宣布全面禁止中国动物源产品进口,这导致中国包括蜂蜜在内的10多亿美元的水产、畜禽等农产品无法进入欧盟市场。目前,欧盟对进口中国茶叶的检测指标从原来的72项增加到现在的134项,限制使用的农药从原来的29种新增到62种,其标准总体比原先提高了250多倍;对农产品氯霉素残留量的标准规定为0.1~0.3ugkg,远超过日本标准(50ug/kg)和美国标准(4~5ug/kg),以至于欧盟国家自己的产品也常常达不到。
三、应对措施
在加入WTO之后,我国在国际市场上面临着强大的绿色贸易壁垒,而又没有建立起自己的绿色防线,如不尽快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对策,采取有效措施,将会使国外的产品长驱直入,畅通无阻,而我国产品在出口时将会面临许多障碍。
1.实施绿色高科技战略,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目前涉及农产品贸易的绿色壁垒,实质上是高科技壁垒。对于我国农业来说,提高农产品的科技含量是突破绿色壁垒的根本途径。科技投入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绿色产品的开发,农药化肥的生产和使用,土壤污染的治理。为此,一是要给予绿色产品生产以优惠的鼓励政策,从信息、技术、税收、贷款等各方面,支持绿色农业基地的建设。二是要调整农药化肥结构。积极开发高效、低毒、低残留的农药和化肥,淘汰对人体危害很大的高毒、高残留农药。大力推广有机肥工程,减少无机肥的用量。逐步引导和发展准确农业,改变偏施、重施化肥的习惯。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跟踪世界农业先进科技成果,大力引进国外先进的农业清洁生产技术、污染治理技术,积极开发绿色环保型新型包装材料。四是加大投资力度,有计划有重点的选择关键技术难题开展技术攻关。
2.加大法规标准的制定力度。主动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和积极采用国际标准是发达国家占领和保护市场的共同做法。我国一方面要根据我国实际和国际通行采用的标准,制定我国农产品生产方面的法规以及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技术标准、认证和监测,以此不断促进提高我国农产品的质量。另一方面,要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使国际标准尽量反映我国的意见和要求,符合我国农业资源特征和生产特点,将我国处于领先水平的技术转化为技术标准并推荐为国际标准,在国际贸易中采用。
3.加强与环境有关认证工作,积极采用国际环境标准。与环境有关的认证工作主要有国际环境管理系列标准(ISO14000)认证、绿色标志认证等,这些认证对企业是非强制性的,具有公证性质,是消除绿色贸易壁垒的有效手段,有利于企业利益和效率的提高。ISO14000是一个系列环境管理标准,包括环境体系、环境审核、环境标志、生命评估、环境行为评价等若干方面,是将环境管理贯穿于企业的原材料、能源、工艺设备、生产、安全、审计等各项目管理之中的自愿性标准。在实施环境认证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我国环境标准和技术法规体系,并积极参与国际标准互认,签订多边或双边互认协议,从制度上消除涉及环境问题的贸易摩擦。
4.调整出口商品结构,走可持续发展之路。通过农业的内部结构调整,降低初级农产品在出口中的比重,增加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精深加工农产品的出口,发展和扩大绿色农产品的出口。密切注视和认真研究发达国家绿色消费浪潮的基本趋势,改变传统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促进资源的集约使用和生态环境的动态平衡。大力发展绿色食品产业,引导各类企业将绿色环保作为主要的价值取向,使环保指标和质量指标一起构成优质农产品的内涵,建立可持续发展的农业生产及农产品贸易商品结构。把绿色产业作为提升农产品出口的重要方向,实施战略性产业政策,通过财政、税收、金融等优惠措施扶植,培植规模经济优势,提高农业综合实力。
5.完善健全农产品商会。一个组织健全、管理规范、运作科学的行业组织是农产品贸易市场发育的重要条件。通过发展我国农产品行业协会(商会),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和行业分工的要求,通过协会(商会)做到自我规范、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约束。一方面,可以为农产品出口企业提供有关世界农产品市场需求情况、分国别和地区的农产品贸易检验检疫标准、各国农产品贸易壁垒的情况,指导企业有针对性地改进产品质量和包装,符合农产品进口国的有关要求。另一方面,在发生贸易摩擦时,可以代表企业或将相关企业组织起来与有关国家谈判和磋商,提高应对贸易摩擦的效率。
6.认真研究国外动态和有关条款,有针对性地妥善解决技术性贸易纠纷。一是加强国外各种绿色、环保要求的分析和鉴别,对符合国际贸易基本原则的合理要求,我国应予以认可并采取切实措施尽力达到要求标准;对那些违背世贸组织基本原则、以技术标准要求为由实行贸易保护主义的行为,坚决予以抵制。同时,要利用世贸组织规则以及TBT/SPS(《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和《实施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的协议》)等协议,争取获得国外的技术援助和发展中国家的特殊待遇和差别待遇。二是要进一步加强与WTO技术壁垒委员会、贸易与环境委员会等的联系,充分利用WTO多边贸易体系的谈判机制,合理利用对抗机制、报复措施、非歧视原则以及对发展中国家特殊照顾的规定,维护自身合理的经济权益。三是充分利用TBT有关条款保护我国农业及环境利益。主动利用“例外条款”保护自身利益,比如根据我国的民族、人文、气候、资源、地理、基本技术和发展中国家地位等特点,在TBT原则下保护我国农业及农产品贸易利益。四是加强国际合作,抵制绿色保护主义。要进一步加强国际合作尤其是南南合作,开展南北对话,力争建立环境与贸易相互协调的良性机制。
7.通过政府的示范效应,在全社会树立“绿色”意识。应对绿色贸易壁垒,最关键的是在全社会形成很强的“绿色”意识。政府可利用政府采购制度引导“绿色”行为,增加对需要鼓励的环保农产品的购买力度,向环保农产品的供应商颁发绿色环保标志。由于政府采购批量大、影响力大,会吸引农产品生产企业向ISO14000环境认证靠拢,从而促进出口农产品生产符合“绿色”标准。政府采购环保产品,实际上就向全社会传达了一种绿色理念,能够形成一种绿色思潮,带动全国绿色消费,巩固和延伸环保农产品的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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