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务院《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的若干配套政策》明确提出,建立财政性资金采购自主创新产品制度,改进政府采购评审方法,给予自主创新产品优先待遇,建立激励自主创新的政府首购和订购制度。这对我国政府采购采购“国货”的法律规定在实际操作中得以实现将产生很大的促进作用。
政府采购为什么要采购“国货”
这是支持发展民族工业的需要,也是国际惯例。政府采购作为非关税贸易壁垒的表现方式之一,能够封闭政府采购市场,保护民族工业,利用政府采购手段扶持国内中小企业迅速发展。经济繁荣、市场健全、实施政府采购制度的国家和地区一直都使用这种购买“国货”的手段来维护本国经济的发展。我国当然也不例外,而且更要奋起直追,加强政府的宏观调控作用,通过政府采购,购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来支持民族产业,带动经济发展。
这也是维护国家安全的需要。我国电子政务发展迅速,大量数据和信息已在网上,如果我们的信息技术和产品始终受制于人的话,将对我国的经济发展和国家安全构成极大的威胁,例如:法国国防部委托部外的有关专家对美国微软公司与美情报机构的关系进行了长期观察和研究,发现了美国微软公司...
国务院《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的若干配套政策》明确提出,建立财政性资金采购自主创新产品制度,改进政府采购评审方法,给予自主创新产品优先待遇,建立激励自主创新的政府首购和订购制度。这对我国政府采购采购“国货”的法律规定在实际操作中得以实现将产生很大的促进作用。
政府采购为什么要采购“国货”
这是支持发展民族工业的需要,也是国际惯例。政府采购作为非关税贸易壁垒的表现方式之一,能够封闭政府采购市场,保护民族工业,利用政府采购手段扶持国内中小企业迅速发展。经济繁荣、市场健全、实施政府采购制度的国家和地区一直都使用这种购买“国货”的手段来维护本国经济的发展。我国当然也不例外,而且更要奋起直追,加强政府的宏观调控作用,通过政府采购,购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来支持民族产业,带动经济发展。
这也是维护国家安全的需要。我国电子政务发展迅速,大量数据和信息已在网上,如果我们的信息技术和产品始终受制于人的话,将对我国的经济发展和国家安全构成极大的威胁,例如:法国国防部委托部外的有关专家对美国微软公司与美情报机构的关系进行了长期观察和研究,发现了美国微软公司与美国情报机构之间“秘密和密切关系”的种种可疑之处。他们认为,微软公司推出的许多产品中含有“间谍程序”,其中“回门程序”能够解读所截获的信息。微软出售的Windows拷贝中,都存在着一个给美国国家安全局提供的后门,从而使美国政府可以简单地就能访问你的计算机。如果我们大量采用Windows操作系统的现状不加改变,其危害性是可以想象的。
这还是反“不公平待遇”的需要。如微软某操作系统,在美国本土的售价约为49美元/套,相当于美国一个普通工人一天的工资;而该产品在我国的售价约为800元人民币/套,相当于我国一个普通工人一个月的工资。再如美国某数据库软件,在世界许多国家(笔者所能查到的数据)约售2万美元/套,而在我国的售价高达约28万元人民币/套。这样的价格政策合理吗?这对我们公平吗?笔者在此要大声疾呼:政府采购应该采购“国货”,也必须采购“国货”。
采购“国货”已具备一定条件。笔者请教了很多IT领域的资深专家,他们普遍认为:现在政府机关使用量最大的办公软件,国产软件已能满足功能要求,但为什么我们还在大量使用国外产品呢?除了应用习惯、通用性和垄断问题外,很大程度上还是一个心态问题,说到国产软件,就想当然认为其产品不稳定、不可靠(实际上很多人可能根本就没有用过)。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的政府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为使用国产软件(包括其它国货)创造良好的氛围和条件。
政府采购如何支持采购“国货”
首先要从以下三个方面来完善政策环境。第一,尽快界定“国货”的概念和范围。《政府采购法》中虽然提出了政府采购应当采购“国货”的要求,但未对“国货”的概念加以界定,实践中采购“国货”并不比采购“洋货”更容易,所以应该尽快出台相关配套规定,指导采购实践,否则采购“国货”只能是一句空话。第二,对违反采购“国货”的采购主体应明确其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虽然采购“国货”有强制性的法律规范,但采购主体如违反这一法律规范,应该承担什么样的法律后果,《政府采购法》并没有做出明文规定。也就无法追究违反者的责任。建议有关部门应尽快修改、完善《政府采购法》。第三,制定使用“国货”的激励政策。任何一个强有力的自主品牌的出现如果没有宽松的发展环境和恰当的政策扶持是不可能完成的。更何况在外资品牌大举“入侵”的现实情况下,发展自主品牌艰难异常,所以要制定相关政策,鼓励用户优先购买自主品牌产品,让广大公务人员牢固树立以使用自主品牌为荣的“国货”意识,并且可以规定给予使用“国货”者以适当的精神和物质奖励,以创造出使用“国货”的良好氛围。
其次,要加强政府采购当事各方即采购人、供应商和代理机构之间的协调配合。从采购人的角度看,无论是办公设备还是其它什么产品或服务,采购来是为了使用或要达到某个目的或功能,而采购人是政府采购的主体、是具体的使用人,他的态度、喜好、观点,往往决定了他会使用什么品牌的产品。人有偏好是正常的,假如他是个人掏钱,那谁也无权干涉;但现在采购人是使用财政性资金,是纳税人的钱,当然应加以限制。日本、韩国等国家的经验已经表明,一个国家的自主品牌从培育到壮大离不开政府和民众的支持,而政府采购正是实现支持、培育自主品牌的理想手段和工具。而且,在另一个意义上,不管是什么产品,均只有通过大量使用,才能促进技术进步和产品完善。再有,在我国目前的现实条件下,仅靠一地之力,自主品牌是很难与外资品牌相抗衡的,在IT领域尤其如此(在掌握核心技术方面,我们与发达国家之间的距离是很大的),所以我们必须彻底打破行政区域的界限,立足于全国一盘棋,让采购人优先购买、使用“国货”,举国上下牢固树立以购买、使用自主品牌为荣的“国货”意识。从供应商(制造厂商)的角度看,要提高自身的产品竞争力。许多采购人不愿使用“国货”,除了心态、偏好以外,国内产品存在一定的质量和售后服务等问题也是一个重要因素。采购人普遍担心如果他们不选择国际知名品牌,万一发生故障,就无法向领导交待。所以,要让广大采购人放心使用国货,作为制造厂商必须不断改进设计和生产工艺,提高服务水准,让产品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和较高的知名度,消除采购人的后顾之忧。作为采购人与供应商之间“桥梁”的代理机构,应以推广国货为己任,只要有机会,就应不遗余力地鼓励、说服采购人使用“国货”;另外也要与供应商沟通,要求他们不断提高产品质量、提高服务水准,让采购人从心里和行动上均能接受你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