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加强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经常性监督,山东省日前出台《领导干部任中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办法规定对领导干部的审计不必等到离任再进行,只要任职满一年,即可安排审计。为方便审计人员了解财会等数据,今后审计厅还将与财政、工商、税务等联网。新出台的《办法》规定,领导干部包括省直部门主要负责人、设区的市党政主要负责人、省管企业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等,任职满一年,即可被安排进行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对任职时间较长的领导干部重点审计后3年,涉及重大问题的可追溯以前年度;对任职时间不足3年的,审计全部任期。任中审计主要结合财政、财务收支的审计进行。
山东省适时推出“任中审计”,将审计的“关口”前移,无疑是一项值得提倡的制度设计,这一审计制度的出台在当下有着非同小可的意义。
最近几年,随着民主与法制建设的日臻完善,干部离任审计已成为一道必不可少的法定程序,通过离任审计,从中发现了诸多的问题,为国家挽回了损失,对于那些没有问题的干部来讲,则可澄清了坊间的误传、洗去“不白之冤”。然而,对干部进行离任审计虽然较之过去的“不审计”是一种进步,但也有一些弊端,最主要的就是造成了既成事实,有些损失甚...
为加强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经常性监督,山东省日前出台《领导干部任中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办法规定对领导干部的审计不必等到离任再进行,只要任职满一年,即可安排审计。为方便审计人员了解财会等数据,今后审计厅还将与财政、工商、税务等联网。新出台的《办法》规定,领导干部包括省直部门主要负责人、设区的市党政主要负责人、省管企业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等,任职满一年,即可被安排进行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对任职时间较长的领导干部重点审计后3年,涉及重大问题的可追溯以前年度;对任职时间不足3年的,审计全部任期。任中审计主要结合财政、财务收支的审计进行。
山东省适时推出“任中审计”,将审计的“关口”前移,无疑是一项值得提倡的制度设计,这一审计制度的出台在当下有着非同小可的意义。
最近几年,随着民主与法制建设的日臻完善,干部离任审计已成为一道必不可少的法定程序,通过离任审计,从中发现了诸多的问题,为国家挽回了损失,对于那些没有问题的干部来讲,则可澄清了坊间的误传、洗去“不白之冤”。然而,对干部进行离任审计虽然较之过去的“不审计”是一种进步,但也有一些弊端,最主要的就是造成了既成事实,有些损失甚至难以挽回,这是人们所不愿看到的。
将离任审计的“关口”前移,改离任审计为任中审计,这是一种更为行之有效的措施。首先,领导还在位的时候对其进行审计,由事后监督变为了事中监督,防止经济行为的“一错再错”,避免更大范围和更大程度的经济损失,从而保证市场经济秩序的健康发展。
其次,这样做能有效地保护干部,防止和避免干部在浑然不知的情况下犯错误。勿庸讳言,有些干部的犯错误是有故意行为,他们往往利用自己的影响力,进行一些经济犯罪活动,而有些干部则是由于对经济政策的片面理解导致经济犯罪,他们并没有经济犯罪的故意,在这样一种情势下,通过任中审计及时进行提醒,明确哪些是应该做的,哪些是不应该做的,就能帮助领导干部纠正认识上的偏差,帮助干部少犯错误甚至不犯错误。
再次是任中审计能减少审计部门的工作量,化解审计的难度。离任审计由于时间久远,在进行审计时就面临着对账目的清理与规范问题,有些单位在领导的授意下对账目进行了“技术处理”,这就给审计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尤其对一些假账的审计,常常会令审计部门“事倍功半”。而进行任中审计,单位所发生的经济业务常常是最真实的,如果有经济问题,从这些账目中常常能比较容易地发现“蛛丝马迹”。
总之,任中审计是个很好的制度设计,无论从哪个方面来讲,任中审计的优越性都大于离任审计,惟愿这项制度能够操作好,让审计部门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守夜人”。如此,则国之幸甚,民之福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