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山东泰安市在全市开展了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年活动,鼓励和引导广大农民围绕区域主导产业和优势产品,采取市场运作的方式,多形式、多层次、多领域兴办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市财政在全市范围内选择了6个不同行业不同类型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进行试点,建设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示范工程;确定了10个基础较好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其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模式,增强辐射带动力;重点扶持2个部级、6个省级、60个县级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进一步扩大规模,提高档次。
为确保活动效果,从2005年起,市财政每年安排5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在标准化生产、无公害基地建设、农产品市场营销、农业产业化及引进新品种、新技术专项资金等方面,将合作经济组织作为重点扶持对象。对确定为国家级和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信用等级,对具备企业法人资格的营利性合作经济组织给予各种贴息贷款和小额贷款的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