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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与会计
时间:2020-04-24 作者:(本刊通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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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制止新的乡村债务发生,新疆自治区近日作出硬性规定,各地一律不得对乡镇下达招商引资的指标,乡镇政府一律不得举债搞建设,一律不得为经济活动提供担保。同时,明确分类化解、分清责任、分期消化债务的目标任务,建立奖罚机制,建立领导负责制和乡村举债法律监督制度。自治区还规定,要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基层干部评价考核体系,树立减债也是政绩的观念,坚决控制由基层拿钱的各种达标升级活动和创建活动,哪个部门在乡村开展活动就由哪个部门承担一切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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