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攀枝花市是一座以钢铁、钒钛、能源为支柱产业的新兴工业城市,由于特定的历史原因,城区企业办学比重大、份量重,特别是中央企业攀钢(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攀钢”)、第十九冶金建设公司(以下简称“十九冶”)等企业,办中小学规模占了城区基础教育总量的2/3以上。这些企业所办学校在特定时期为该市企业职工子弟的基础义务教育作出了贡献,稳定了职工队伍,但同时也给企业带来了沉重的负担。企业分离办学的任务繁重。
加强领导 落实责任
2005年初,国务院召开第二批中央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后,攀枝花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各相关部门及企业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由企业、东、西区人民政府和市级相关部门分管的领导组成的临时工作机构——分离企业办社会工作办公室,由教育局主要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分离接收工作。同时抽调教育、人事、财政、劳动保障人员作为办公室工作人员,专司此项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协调、联络、指导、督查和重要文件的起草工作。在攀中央企业和有接收任务的东区、西区人民政府也成立和充实了专门机构,为做好分离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结合实际 周密部署
此次分离工作涉及到攀钢所办中小学22所,十九冶所办中小学7所,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四川华电攀枝花发电公司(以下简称“发电公司”)所办小学1所,共计30所中小学,涉及在职教职工和退休中小学教师4400人左右。攀枝花市从实际出发,针对分离中的突出矛盾和困难,在有关部门和相关企业提出初步分离方案的基础上多次讨论,确定了移交方案、组织保障、工作措施等基本原则,确保了企业中小学平稳移交。
中央在攀企业攀钢、十九冶、发电公司中小学一次同步分离,力争在七月份完成,以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进行,攀钢、十九冶公安机构分离工作与中小学同步进行;根据基础教育实行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体制原则,攀钢一中由市本级接收,其他中小学按属地原则分别由东区、西区政府接收,其中东区接收中小学27所、西区接收中小学2所;移交人员审核以学校为单位从严掌握、逐人核准,接收人员以2003年12月底前在学校工作的在岗在册人数为准,2004年1月到2004年12月31日新增的符合移交条件的人员也纳入移交范围;东、西区接收省级示范性高中后按当前规定配备相应级别的干部,东区、西区增加相应教育行政编制,健全相应的教育教学事业机构,增加相应的事业编制,人员补充只限于现有教育内部在册在岗职工;资产全部无偿移交地方政府;按东区、西区政府接收的教育机构、人员确定转移支付基数;离退休教师按规定移交。
政企联动 集中攻关
中央在攀企业十分重视分离工作,企业内部也相应成立了领导机构,落实管理部门,与市(区)政府建立对口联系制度,积极主动做好各种前期摸底测算工作。同时,攀枝花市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工作领导小组,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制订了分离移交工作时间进程表,按进程表安排工作日。办公室下设临时专门办事机构,分人事、经费、资产三个工作小组,负责分离工作中具体事宜的落实。各工作小组抽调市、区(县)、企业精干力量,按领导小组确定的工作任务和时间要求加班加点,连续一个多月集中攻关。
人事工作组由市人事局牵头,市教育局、市编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东区政府、西区政府和攀钢、十九冶、发电公司参与。由于企业工资构成十分复杂,有些教师退休年久,为了做好工资套改工作,人事工作小组邀请了部分长期从事人事工资工作、熟悉政策的离退休人员对人事工资政策进行清理,制定了企业退休教师工资套改指导意见,并和工作小组的同志一道深入企业,翻资料,查档案,对照相关政策,逐人逐项做好工资套改测算工作。市教育局参照有关政策制定了企业退休教师身份的认定意见,并深入企业学校对退休人员进行逐一核对,对有争议人员还专门召集相关人员,进行讨论研究。
经费工作组由市财政局牵头,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东区政府、西区政府和攀钢、十九冶、发电公司参与。经费小组对各项移交经费进行测算核对。
资产工作组由市教育局牵头,市财政局、市国资办、市国土局、市房管局、东区政府、西区政府和攀钢、十九冶、发电公司参与。资产小组对每个移交单位资产进行了进一步的核查。
实践证明,集中攻关对于加快工作进度,提高工作效率,加强沟通理解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作用。截至目前,攀枝花市已完成了移交机构基数核对工作,并全部上报了对账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