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4-24 作者:湖南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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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湖南省财政部门努力探索财政监督的新思路、新举措,创新监督方式方法,寓监督于财政管理之中,不断提升财政监督层次,财政监督工作逐步显现出财政管理特色。
重重塑财政监督工作机制
俗话说:“思路决定出路”。2003年3月,在湖南省财政监督工作会议上,明确了全省财政监督工作要努力实现“六个转变”的新思路,即从重分配轻监督向“预算、执行、监督”三位一体转变;从注重事后检查向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转变;从注重收入监督向收支监督并重转变;从职能交叉、重复检查向职责明确、规范有序转变;从注重对外检查向内外监督检查并举转变;从监督与管理脱节向贴紧管理强化监督转变。在此基础上,狠抓了财政监督工作机制建设。
1.建立了财政监督检查归口管理制度。过去,财政系统内部存在着各业务管理部门与财政监督专门机构监督职责划分不清的问题,导致重复检查和检查程序、规则、处罚等方面的不规范。针对这一情况,2001年下半年,厅党组作出决定,实行“财政监督检查归口管理制度”。在近两年的实践中,财政监督部门认真落实并不断完善这一制度,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基本上做到了“五个统一”。即一是统一计划。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由监督检...
近年来,湖南省财政部门努力探索财政监督的新思路、新举措,创新监督方式方法,寓监督于财政管理之中,不断提升财政监督层次,财政监督工作逐步显现出财政管理特色。
重重塑财政监督工作机制
俗话说:“思路决定出路”。2003年3月,在湖南省财政监督工作会议上,明确了全省财政监督工作要努力实现“六个转变”的新思路,即从重分配轻监督向“预算、执行、监督”三位一体转变;从注重事后检查向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转变;从注重收入监督向收支监督并重转变;从职能交叉、重复检查向职责明确、规范有序转变;从注重对外检查向内外监督检查并举转变;从监督与管理脱节向贴紧管理强化监督转变。在此基础上,狠抓了财政监督工作机制建设。
1.建立了财政监督检查归口管理制度。过去,财政系统内部存在着各业务管理部门与财政监督专门机构监督职责划分不清的问题,导致重复检查和检查程序、规则、处罚等方面的不规范。针对这一情况,2001年下半年,厅党组作出决定,实行“财政监督检查归口管理制度”。在近两年的实践中,财政监督部门认真落实并不断完善这一制度,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基本上做到了“五个统一”。即一是统一计划。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由监督检查局商有关处室拟定,报厅党组批准,未经批准或授权,不得擅自开展检查。二是统一组织。各有关处室开展监督检查,由监督检查局统一组织和协调。三是统一规则。各项检查程序、规则,统一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四是统一经费管理。各项检查经费由监督检查局统管。五是统一处理处罚。实行查审分离,各项财政检查处理处罚决定由监督检查局牵头审理、法规处会签,统一由财政厅发文。这样既规范了财政监督检查行为,又提高了监督检查效率。
2.健全了财政监督质量考核制度。2003年4月,湖南省财政厅对原“财政监督工作目标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以财政厅文件的形式印发了《湖南省财政监督质量考核暂行办法》。该“考核办法”在考核对象和考核内容上都有很大改进,在考核对象上,由过去的各市州财政监督专门机构提升为各市州财政局;在考核内容上,新增了是否实行财政监督检查归口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财政资金分配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参与财政机关重大决策,是否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实施监控或跟踪监督,是否对机关银行账户的开设实施审查监督,等等。
3.优化整合了监督资源。在内部监督资源优化整合方面,一是专职监督机构之间的资源整合。湖南财政厅在机构改革后,形成了监督检查局和财政稽查办公室两个专职监督机构。为了更有效的整合监督资源,2003年上半年,报经省有关部门正式批准,对财政稽查办及其人员实行公务员制度管理,并与厅监督检查局合署办公。二是财政监督专职机构与其他业务管理机构之间的资源整合。一年来,厅监督检查局同厅有关处室密切配合、共同组织对28户内资企业和11户外商投资企业进行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查处违纪金额1.36亿元。在外部监督资源整合方面,一是注重与审计监督的资源整合。采取计划衔接、合理分工和信息共享等方式,沟通协调监督工作。财政厅的年度财政监督检查计划抄送省审计厅;在省级收入检查上,两家合理分工,避免重复检查。二是注重与纪检监察的资源整合。一年来,财政监督与纪检监察部门共同组织开展了“收支两条线”执行情况的检查,对省直纳入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的48个厅局银行账户的检查清理,以及对全省注册会计师行业执业环境的清理整治,查处纠正了工商银行、农业银行、民政厅、省旅游局等部门的34个单位向会计师事务所索要回扣,指定执业等问题,废止了52份违规书面协议和14份口头协议。三是注重与社会审计机构的资源整合。推进注册会计师行业诚信建设,提高其社会公信力。2003年7月,财政厅发布了“关于终止委托湖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的通知”,进一步理顺了行政监督和社会中介机构监督之间的关系。
服务财政改革促发展
如何实现财政监督与财政管理的有机结合,是进一步提升监督层次的一个重要课题。近年来,湖南省财政监督工作贴紧管理抓监督,服务改革促发展,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1.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湖南省财政厅十分注意结合财政监督检查,深入研究探讨财政管理和改革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近几年,在“收支两条线”、政府采购、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等财政改革逐步深入人心之时,也有部分同志发出疑问,“这些改革是不是使财政权力更集中?应该怎样加强财政监督?”为此,2003年6月下旬至8月初,厅监督检查局会同省纪委监督检查室,先后深入娄底、株洲、衡阳、郴州等市及其所属的部分县区和省直有关单位进行调查,形成了“关于财政改革与财政监督若干问题”的调研报告,提出了深化财政改革的路径和措施,明确了财政监督服务和推进财政改革的思路和方法。如针对“收支两条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建立非税收入管理机构,构建完整的‘收支两条线’管理体系”的设想,具体措施是实行一个机构征收(各级政府要建立一个非税收入管理机构,归口统管各项非税收入)、一个标准定支(按照统一的定员、定额标准,核定部门支出)、一个部门预算(一个部门统一编制一本预算)、一个渠道支付(实行国库集中支付)。
2.把财政监督融入财政改革中。随着各项财政改革的不断深入,财政监督工作如何找准位置,体现再监督职责,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新课题,也是财政监督工作适应改革、促进财政管理的现实需要。对此,湖南省财政监督部门的同志以求实创新的精神,不断努力探索和认真实践。比如对政府采购着重从以下方面加强再监督:一是对采购机构的监督,主要包括是否建立政府采购的管理者、操作者、使用者相分离制度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资质的认定、评委的组成及其专家的确定等是否合规;二是对采购预算的监督,主要包括是否按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并严格执行;三是对采购方式、程序的监督,主要包括是否按规定实行公开招标,在采购程序上是否实行招标人、定标人、使用人相分离和采购、付款相分离等制度;四是对采购供应商和采购合同的监督,主要包括供应商的资质认定及准入制度、合同签定的规范性和执行状况等。目前,湖南省对政府采购的财政再监督已经取得了初步的成效。如株洲市一个城市道路改造工程,原报价600多万元,评审后价格381万元,通过财政监督部门全过程参与,加强现场监督,完善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最后以184万元完成,资金节约率为52%。又如对于国库集中支付的再监督,湖南省财政厅正在积极探索之中:一是对集中支付范围的监督,主要包括应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的单位是否纳入集中支付范围,并通过监督推进集中支付的扩展和深化;二是对集中支付方式的监督,主要包括采取直接支付或授权支付的方式是否合规、恰当;三是对集中支付程序的监督,主要包括支付程序的合规性和安全性;四是对集中支付管理机构的监督,目前财政厅已将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机构纳入财政内部监督检查的范围,主要检查其是否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稽核机构以及内部运行机制是否依法合规、安全高效等。目前,湖南省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单位已由第一批48个扩大到第二批的178个,直接支付占集中支付的比例达83%,并已经建立了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基本框架和支付网络系统,确保了资金的安全、有序支付。
3.完善内部“免疫”机制。从1986年起,湖南省财政厅就开始开展财政内部监督检查,连续8年,从未间断,已经成为一种制度约束。2001年7月,由厅监督检查局和纪检监察室负责起草,经厅党组讨论通过,制定印发了湖南省《财政工作纪律暂行规定》。随后,财政厅按照“分权制衡”原则,设立了“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财政监督”相分离的分权制约机制;制定了财政部门内部控制制度,如预算分配控制、国库资金拨付程序控制、会计核算控制、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控制、银行账户审批控制等;初步建立了涵盖财政运行全过程的财政监督体系,对财政资金运转流程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做到了“分权、分离不分家,制约、制衡不掣肘”。
4.强化外部财政监督。在制定年度对外财政监督检查计划时,注意服从当前财政管理和改革的重点需要;在实施对外财政监督检查时,注意服务于财政管理和改革的重点要求。根据湖南省政府关于整顿经济秩序和努力增强全省财政实力的要求,2002年,湖南省财政监督检查部门共检查了电力、烟草、医疗、地方金融保险、房地产业等459家企事业单位,查处违纪金额8亿多元,收缴进入财政账户5600多万元;省财政厅组织对岳阳、衡阳、湘潭、张家界、自治州5个市州进行了省级收入征管质量检查,共查出截留省级收入1.1亿元。2003年上半年,财政厅又采取上下联动的方式对全省国土资源厅系统的会计信息质量和“收支两条线”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同时对信息产业厅等单位的会计信息质量和27个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进行了检查。为了推进部门预算改革,近年来对省直各厅局开展了以“查清账户、核准收支、摸清家底、规范管理”为主要内容的财政综合检查,重点检查清理了有关单位的银行账户开设、物化资产、收入支出规模、公用经费的真实消耗水平等,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反馈给财政厅各业务管理部门。此外,财政厅还组织全省财政监督系统开展了清理“小金库”专项检查,截至2003年6月底,全省已查出“小金库”145个,金额2100多万元。其中常德市财政局会同监察局、审计局、人民银行和有关单位,共抽调检查人员60人,组成了15个检查组,认真开展了市本级清理“小金库”专项行动,第一批已检查14个单位,查出“小金库”13个,金额6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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