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四川省宜宾市各区、县认真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探索土地资源向土地资本转变、国有资源向国有资本转变、政府所有权置换等方式,努力寻求资源配置的最大效益,有力地促进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的改善。特别是宜宾、江安两县取得的成效比较突出,为创新政府理财方式提供了可供借鉴的经验。
规范土地经营 促进土地资源向土地资本转变
一是开展土地详查,修编土地利用规划和调整土地基准地价,高标准制定城镇发展规划,合理配置和有效经营土地资源,为加速土地资源向土地资本转变创造条件。近年,宜宾、江安两县分别投入资金71万元和65万元,用于城镇建设规划,发挥了规划的龙头作用。二是制定《土地储备管理暂行办法》和《土地出让金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切实规范土地储备管理和土地收益管理运作程序,确保土地收购、储备、整理、出让、收益征管、资金筹集使用等运作有章可循。三是坚持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实行招标、拍卖和挂牌方式出让,涉及经营性用地一律实行拍卖。对凡需出让或划拨的土地,必须经过监察、财政、国土、建环、物价、审计等部门集体会审,集体确定出让方式、划拨价格和拍卖底价,并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杜绝了土地出让上的“暗箱操作”,保证了政府收益不被流失。江安县还规定凡政府性资金投入在20万元以上的房地产开发项目都要实行公开招标,并建立了30人组成的招投标专家网。四是出让土地收入全部缴入财政专户,严格使用管理。同时,对国土资源部门所需的各项支出,统一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确保其正常工作经费的需要。五是对土地收益实行目标考核、管理,年初由政府与国土部门签订收入目标责任书,明确激励措施,充分调动征收部门加强管理、组织收入的积极性。2003年,宜宾县土地出让净收益超过5000万元,超过上年收益的4倍。
量活国有资产 促进国有资产向财政资金转变
存量国有资产是长时期财政投入形成的,由于部门、单位管理不善,大量经营性国有资产被单位占用或闲置,不仅未给政府增值,而且还导致国有资本的流失。为了优化资源合理配置,盘活国有资产,把资产变为财政资金支持城镇建设,2001年江安县制定了《国有资产处置程序及收益资金管理规定》,2003年,宜宾县制定了《国有资产处置和监督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产权管理的通知》,规定了国有资产处置的范围、原则、报批、评估、会审及缴款程序,对国有资产入股、联营、出租、无偿划拨、股权变动、担保、抵押等都进行了明确规定,为国有资产处置和监督管理提供了可操作的规范性制度。对机关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理,并将其全部收归政府所有,产权变更为县政府,交由城市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实施统一经营和管理。对地段好、价值高的门面委托拍卖公司公开拍卖,到2003年10月底,宜宾县政府收回22个单位门面372间,面积10434.99平方米,公开拍卖44间,面积1213.5平方米,成交价773.9万元,大大高出评估价。售价最高的达到每平方米1万元,实现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资产变现。
有偿出让政府特许经营权 促进国家资源向政府收益转变
宜宾县部分乡镇位于金沙江、岷江河畔,境内拥有十分丰富的砂石资源。过去由于管理不善,砂石收益被少数的经营者占有,国家的资源价值效益流失,政府没有收益。2003年,宜宾县大胆探索砂石资源管理新途径,对县境内金沙江河段的砂石开采经营权实行有偿使用,进行公开拍卖。首先,根据沙石储量划分河段,确定经营年限和拍卖底价;第二,由政府在报刊、电视等新闻媒体上进行拍卖公告;第三,委托拍卖公司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实施拍卖。拍卖的相关佣金按拍卖收入的一定比例计付,由买卖方承担;第四,在拍卖合同签订后,拍卖收入必须在一周内缴入政府指定的财政专户,确保政府收益的安全及时入库。
宜宾、江安两县实施经营城市过程中,通过拓展思路,创新机制,有效经营,使政府收入大幅度增长,城市建设投入快速增加,城市环境大大改善。
宜宾县2003年1——10月,实现经营城市收入5018万元,其中:土地出让收入2045万元,砂石开采权拍卖收入1264万元,国有经营性资产处置收入1709万元。投入近3000万元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和重点项目建设,效果十分明显。一是投入城北新区建设启动资金880万元,支持县、乡城镇基础设施建设550万元,建设完成基础设施面积1137.80平方米,有效改变了县、乡城镇环境,提升了城镇形象,促进了招商引资。通过政府引资盘活了浸出油厂、黄山茶厂等国有资产1700多万元。二是用于企业改制资金880万元,安置职工926人,维护了社会稳定,深化了企业改革,促进了经济发展。三是投入资金150万元启动了教育园区和文化园区建设。文化园区建筑面积5000多平方米,全市一流的影剧院已进入装饰阶段。四是用于嘉岷堤整治工程配套支出220万元,保证了全县重点工程建设需要,确保了工程汛前完工。
江安县从2000年起就开始对城市资源开发利用进行规范和市场化运作,对竹都商场土地使用权实行拍卖,出让面积1.19万平方米,收入1600万元。2001—2002年处置国有经营性资产(单位门面等)收益1700万元。2003年出让土地11宗,收益2817万元。通过实施经营城市,不仅使县城环境面貌大大改善,还促进了招商引资。2003年引进3个企业投资近5000万元,不仅促进了财政税收的增长和就业人数的增加,也实现了城市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