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记者:近年来,各地专员办在参与和加强财政监管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从农业司业务监管的角度,您对此如何评价?
褚利明副司长(以下简称褚):近年来,专员办在监督检查扶贫资金、特大防汛抗旱资金、农业税灾歉减免补助资金等方面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专员办同志在检查中的认真、细致履行检查职责的敬业精神值得学习,而且他们在开展检查工作中进行了大量的调查研究,提出了很多针对性较强的政策建议,为完善管理制度和法规政策,切实加强财政支农资金的管理监督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记者:前不久,金人庆部长在听取监督检查工作情况汇报时指出,专员办是强化财政监管的“野战军”和“生力军”,根据这一定位要求,您认为目前专员办在业务工作、队伍素质等方面还存在哪些问题,应如何进一步改进?
褚:金人庆部长将专员办定位为“野战军”和“生力军”,我们理解,是要进一步发挥专员办在加强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监督检查方面的作用,特别是要把财政监督与业务司局的管理工作结合起来,更好地发挥专员办的作用。从我们接触的专员办同志看,专员办的整体素质和业务素质都比较高,对业务的钻研和政策的学习都比较积极主动。从我们了解的专员办业...
记者:近年来,各地专员办在参与和加强财政监管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从农业司业务监管的角度,您对此如何评价?
褚利明副司长(以下简称褚):近年来,专员办在监督检查扶贫资金、特大防汛抗旱资金、农业税灾歉减免补助资金等方面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专员办同志在检查中的认真、细致履行检查职责的敬业精神值得学习,而且他们在开展检查工作中进行了大量的调查研究,提出了很多针对性较强的政策建议,为完善管理制度和法规政策,切实加强财政支农资金的管理监督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记者:前不久,金人庆部长在听取监督检查工作情况汇报时指出,专员办是强化财政监管的“野战军”和“生力军”,根据这一定位要求,您认为目前专员办在业务工作、队伍素质等方面还存在哪些问题,应如何进一步改进?
褚:金人庆部长将专员办定位为“野战军”和“生力军”,我们理解,是要进一步发挥专员办在加强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监督检查方面的作用,特别是要把财政监督与业务司局的管理工作结合起来,更好地发挥专员办的作用。从我们接触的专员办同志看,专员办的整体素质和业务素质都比较高,对业务的钻研和政策的学习都比较积极主动。从我们了解的专员办业务工作情况看,近年来专员办主要是搞重点检查,但对中央财政拨付地方的专款跟踪监督不够。为了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建议专员办采取措施,加强对中央财政拨付地方专款的跟踪监督检查。
记者:从农业司业务角度,您认为财政部和专员办应做好哪些方面的工作,以实现专员办与财政管理业务的融合?
褚:从农业财政资金管理监督方面,我们建议,一是对重点农业财政资金和项目进行重点检查,如退耕还林资金、天保工程资金、财政扶贫资金、特大防汛抗旱资金、农业税灾歉减免补助资金、动物疫情防治资金等。二是对地方申请补助的重要项目进行审核。近期可以在农业税灾歉减免补助资金、动物疫情防治资金、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补助资金、退耕还林资金以及财政扶贫资金使用规划等方面进行试点。三是在专员办内设立专门检查机构,配备专门力量专司对中央财政专项拨款的及时跟踪监督。
记者:目前各项财政改革正在逐步推进,您能简要介绍一下农业司目前进行的财政改革情况和下一步的改革设想吗?
褚:我司目前支出管理改革正按照财政部的部署推进,从农业司自身业务来讲,在管理上主要是引入先进的资金分配办法。一是对专项资金进行整合。2001年,经部党组批准,农业司对性质相同、用途相同的专项资金进行归并,将所管的45项专项资金整合为20项左右,初步改善了资金使用分散和管理分散的状况。二是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制定了《农业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规则》,修订了单项资金管理办法,初步形成了比较完善、基本覆盖所有专项资金管理全过程的农业财政资金管理制度体系。三是针对不同资金,采取不同的分配办法。对一些重要的专项资金如特大防汛抗旱资金、农业税灾歉减免补助资金、财政扶贫资金等,在与有关部门协商的基础上,采取因素法、公式法分配;对农业产业化、农村小型公益设施建设、农业科技推广、青年农民培训等专项资金采取标准文本、专家评审等分配办法;对天保工程资金、退耕还林工程资金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补助资金,在与国家林业局共同协商的基础上,根据各工程规划的要求和各地申请进行核定分配,这在一定程度上从源头规范了资金的管理。四是加强监督检查力度。我司先后与部监督检查局联合对财政扶贫资金、特大防汛抗旱资金、农业税灾歉减免补助资金进行重点检查,并加大了处罚力度。同时派人对财政扶贫资金、农业税灾歉减免补助资金、动物疫情防治资金、退耕还林资金、天保工程资金等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最近,我们根据温家宝总理、金人庆部长和廖副部长的指示精神,正在组织力量就建立健全农业财政资金管理、监督、检查机制开展研究,初步的想法:一是完善法律法规,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自觉性。进一步加强《预算法》、《农业法》的宣传力度和执法力度,根据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完善农业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依法严格财政预算编制和执行,加强执法检查力度,规范各方面包括地方政府的行为。二是明确各方面的职责。从中央本级来说,部门预算一旦确立,部门对农业支出的安全、有效负有主要责任,财政部门要加强监督;从中央对地方专款的管理职责来讲,中央财政在分配过程中要坚持客观、公正、公平、透明,资金拨付地方后,必须明确地方财政部门对农业资金的安全、有效负有主要责任,中央财政要加强对资金的跟踪监督。三是充分发挥财政监察专员办的作用,积极探索“项目官员”制度。建议在专员办设置相应的机构并配备相应的力量,专司中央对地方专款的跟踪监督,对一些重大项目可以探索采取聘请“项目官员”方式,由中央财政安排工作经费,“项目官员”直接对中央财政负责,跟踪监督中央对地方专款的拨付使用。四是加快“金财工程”建设步伐。逐步形成覆盖所有农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网络信息系统,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使农业资金使用管理监督检查实现经常、及时和全程化。五是对一些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资金实行公示制度,增强公开性和透明度,发挥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