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4-25 作者:敖海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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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财政工作在国家政治经济生活中具有重要地位、肩负重要职责。因此加强财政部门的自身建设特别是廉政建设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财政部门在反腐倡廉建设中有两项重大责任:一是抓好财政队伍的党风廉政建设,为完成财政工作的各项任务提供政治保证;二是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创造有利条件。财政部门要履行好这一光荣的责任,必须坚持“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在思想建设、制度建设、改革创新上确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科学的反腐倡廉工作思路。
坚持德治建设 以教育倡导廉洁
财政部门在反腐倡廉工作中,必须把加强德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作为一项基础性和经常性的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1.建立适应新型社会关系的行政道德体系。行政道德体系包括行政道德观念和行政道德规范两个方面,它从意识和行为上规定了国家行政机关和公务人员在行使公共权力、从事公务活动中处理个人与国家利益、与人民群众关系时必须遵守的原则。在道德观念建设上,必须坚持在处理行政公务人员与国家利益、人民群众关系时遵循“服从”和“服务”的原则,并把正确认识和处理国家与地方、全局与局部、权力与责任、精神与物质的关系,作为...
财政工作在国家政治经济生活中具有重要地位、肩负重要职责。因此加强财政部门的自身建设特别是廉政建设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财政部门在反腐倡廉建设中有两项重大责任:一是抓好财政队伍的党风廉政建设,为完成财政工作的各项任务提供政治保证;二是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创造有利条件。财政部门要履行好这一光荣的责任,必须坚持“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在思想建设、制度建设、改革创新上确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科学的反腐倡廉工作思路。
坚持德治建设 以教育倡导廉洁
财政部门在反腐倡廉工作中,必须把加强德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作为一项基础性和经常性的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1.建立适应新型社会关系的行政道德体系。行政道德体系包括行政道德观念和行政道德规范两个方面,它从意识和行为上规定了国家行政机关和公务人员在行使公共权力、从事公务活动中处理个人与国家利益、与人民群众关系时必须遵守的原则。在道德观念建设上,必须坚持在处理行政公务人员与国家利益、人民群众关系时遵循“服从”和“服务”的原则,并把正确认识和处理国家与地方、全局与局部、权力与责任、精神与物质的关系,作为新形势下重建行政道德观念的重要任务,纳入提高财政干部思想政治素质的发展规划之中,使财政干部牢固树立为人民理财、做人民公仆的观念,善于从党和国家的全局出发看待和做好财税工作。在行为规范的完善上,既要抓紧对已有党风廉政、财政管理等法规制度的落实,防止出现有法不依、有章不循、执纪不严、违纪不究的现象,又要根据财政干部队伍在遵纪守法中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及时制定新的制度,修订、修改已不适应的一些规章制度,对权力行使的全过程实行严格、规范、有效的约束,使行政道德规范逐步走上法制化轨道。
2.坚持不懈地抓好正面教育。财政部门在德治建设中,必须把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建立拒腐防变的道德防线作为关键环节。在教育对象的确定上,应特别加强对领导干部尤其是在实权岗位上的领导干部的教育。在教育内容的选择上,要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相适应,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无产阶级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正确对待权力和运用权力,把体现社会主义道德最本质、最核心的理想、信念、宗旨教育与道德品质、光荣传统和党规党纪教育紧密结合起来,相互渗透,融汇贯通。在教育工作的组织上,把廉政建设的宣传教育纳入本单位宣传教育的总体部署,有关职能部门合理分工、明确责任、密切配合。在教育方法的运用上,跳出“就教育抓教育”的狭隘思路,树立大教育观,从教育对象的思想基础和思想实际出发,把传统的方法和现代的方法有机地结合起来,把开展党内积极的思想斗争和严格的行政管理统一起来,把理论灌输、正面宣传、警示教育和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联系起来。通过艰苦细致、潜移默化的思想教育,使各级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把主观世界的改造和客观世界的改造真正融为一体,努力实现主观世界的重新塑造。
3.大力营造浓厚的“反腐氛围”。在一个人人崇尚道德、自觉按道德规范行事的社会环境中,人们会在耳濡目染中逐渐形成和强化良好的行政道德观念。因此要充分运用各种宣传工具向全体干部宣传党中央反腐倡廉的方针政策及工作成果,增强人们反腐倡廉的意识。要大张旗鼓地开展正反典型的宣传教育,使大家学习有榜样,警示有典型,从而坚定反腐倡廉的道德信念。要采取创建文明单位、开展行风测评等多种有效形式营造反腐倡廉的良好环境,弘扬正气,倡导新风,增强反腐倡廉的效果,在全社会树立良好的财政部门形象。
强化监督管理 健全制约机制
财政部门的工作大致有三个特点:一是直接掌握财政资金的特殊权力,二是直接管理财政资金的特殊手段,三是直接进行财政资金分配的特殊条件。这三个“特殊”决定了财政部门行政权力的“含金量”在某种意义上要高于其它行政部门。财政部门在反腐倡廉中,必须针对工作特点,强化监督管理,以严密的制度加强对财政干部的监控,使之“不敢贪”、“不能贪”。
1.完善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党的十六大再次确定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参与和支持”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体制,是加强党的领导,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形成反腐败斗争整体合力的组织保证。财政部门在反腐倡廉工作中必须认真坚持,并从实际出发,不断完善。要紧紧抓住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这个龙头,不断统一和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党政“一把手”的思想认识,树立“从我自觉做起,对我严格监督,由我担负总责”的意识。建立人人有责、共挑重担的责任网络和配套制度,明确工作目标,层层分解责任,把责任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到班子,量化到成员,细化到部门,因地制宜地做好牵头、协调、配合和组织实施工作,形成强大的整体合力,以有效地预防、治理各种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
2.健全监督制约的管理机制。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财政部门尤其要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第一,实行职权分解。通过对权力结构的适当分解和合理调整,该集中的集中,该分散的分散,并对每项权力的范围、责任进行严格界定,达到以权制权,从根本上杜绝“个人说了算”的问题。第二,实行办事公开。实践证明,监督要发挥作用,前提是全面实行办事公开,提高权力运用的公共性和高透明度,遏制和阻止各种形式的幕后交易。财政部门应针对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公开方式,接受法制的规范约束和公众的广泛监督。要通过制定具体可行的规章并严格落实,确保工作权限法定化,议事规则制度化,行政行为规范化,办事程序公开化。第三,加大过程制约。通过把好用人关口,建立干部交流机制,实行岗位轮换,严格责任追究等途径,加大对权力获得、权力运作和运行结果的制约力度,尤其是对资金分配权力相对集中的部门和人员更要引起高度重视。第四,强化监督机构的权威。要从体制上真正赋予内部监督机构以独立职权,使其能依据实际情况灵活处置问题,并形成监督者对被监督者的威慑力量,消除监督过程中推诿扯皮和干扰的现象。
3.建立对腐败行为的检查和惩处机制。财政部门在反腐倡廉中,一方面要进一步规范财政管理,严肃财政纪律,使财政干部在思想上明确哪些可为,哪些不可为。另一方面,努力构筑党纪国法防线,严惩腐败行为。主动深入到经济建设第一线和群众之中,采取重点检查、执法监察等手段发现案源,并充分利用群众有价值的举报线索,对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对那些证据确凿的腐败问题和各种形式的违纪问题,不论案件牵涉到谁,都要严肃处理,绝不心慈手软。
推进“源头”治理 以改革促进廉洁
推进财政制度改革,强化资金管理,是财政部门义不容辞的职责,也是“源头”防腐的重大举措。各级财政部门必须把履行全局责任和抓好自身建设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用全局的改革要求指导自身建设,用自身建设保证全局任务的圆满完成。
1.完善管理机制,推动政务公开。现行的财政管理体制、运行机制、规章制度和监督检查等方面还存在着一些不完善、不衔接、不规范、不严密的问题,使违法违纪行为有机可乘。财政部门应围绕“振兴国家财政,遏制社会腐败”的双重目标,根据实际可能,分步骤有计划地推进以下几个方面的改革,逐步完善财政管理机制。一是改革预算编制方法和预算科目设置,实行部门预算,细化预算编制内容,建立科学、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二是改革财政资金的账户设置和收支缴拨方式,逐步建立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三是建立政府采购制度,逐步完善包括服务、货物和工程在内的政府采购体系。四是改革非税收入管理方式,建立以收支脱钩、收缴分离为核心内容,以“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为主要形式的“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五是改革、完善收费管理方式,开展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继续清理不合理、不合法的收费项目,规范收费审批程序,减轻社会负担。六是改革财政管理手段、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建立包括财政业务应用系统和各级财政管理及财政资金使用部门信息网络的政府财政管理综合信息系统。
2.严肃工作纪律,规范从政行为。各级财政部门要着眼长远,立足当前,把党内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总体要求与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阶段性任务有机地结合起来。针对工作中暴露出来的薄弱环节,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对财政管理的要求,结合本部门、本系统的实际情况,及时制定明确的规章制度。对财政资金的分配、管理、监督等各个环节的工作程序、操作规范、违纪责任和处理办法作出具体规定,规范财政系统全体人员的工作行为。经常进行各种形式的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认真处理,防止无原则的迁就。从而确保财政权力行使过程廉洁公正,以财政部门自身的严格管理为国家经济秩序的根本好转,为全社会从源头治理腐败作出应有的贡献。
(作者为新疆财政厅纪检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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