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金融创新是现代金融业的一个永恒主题。知识经济既使现代金融业得到了长足发展,又为金融创新提供了物质和技术方面的支持。我国现阶段的金融业与发达国家的金融业相比,在体制、业务能力、信息化水平、创新意识等方面都存在着很大的差距,难以适应我国经济发展的要求,也难以适应世界金融业日趋激烈的竞争。因此,必须通过金融创新来加快我国金融业的发展,以适应知识经济的发展要求。
(一)我国金融创新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1.竞争性市场的培养。目前,我国金融业垄断与过度竞争并存,一方面,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在金融体系中占有垄断地位;另一方面,不同银行间存在着不正当竞争行为。这种状态不利于金融创新,垄断会窒息国有商业银行创新的内在冲动,而不正当竞争破坏了金融秩序。因此,如何培养竞争性市场体系是解决我国金融创新外部环境和内在动力的关键。
2.创新主体的重塑。我国金融创新主体缺位,现有的金融创新多为经济体制和金融体制改革的外部推动。重塑金融创新主体的关键在于转换机制,使我国的金融机构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自求平衡、自我发展的企业法人。金融机构只有真正做到这一点,才能作为创新主体发挥其能...
金融创新是现代金融业的一个永恒主题。知识经济既使现代金融业得到了长足发展,又为金融创新提供了物质和技术方面的支持。我国现阶段的金融业与发达国家的金融业相比,在体制、业务能力、信息化水平、创新意识等方面都存在着很大的差距,难以适应我国经济发展的要求,也难以适应世界金融业日趋激烈的竞争。因此,必须通过金融创新来加快我国金融业的发展,以适应知识经济的发展要求。
(一)我国金融创新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1.竞争性市场的培养。目前,我国金融业垄断与过度竞争并存,一方面,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在金融体系中占有垄断地位;另一方面,不同银行间存在着不正当竞争行为。这种状态不利于金融创新,垄断会窒息国有商业银行创新的内在冲动,而不正当竞争破坏了金融秩序。因此,如何培养竞争性市场体系是解决我国金融创新外部环境和内在动力的关键。
2.创新主体的重塑。我国金融创新主体缺位,现有的金融创新多为经济体制和金融体制改革的外部推动。重塑金融创新主体的关键在于转换机制,使我国的金融机构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自求平衡、自我发展的企业法人。金融机构只有真正做到这一点,才能作为创新主体发挥其能动作用。
3.人力资源的开发运用。在我国200多万金融从业人员中,获得中级以上职称的有53万多人,然而,研究开发的科研成果却寥寥无几,管理无序及资源配置不合理是导致其创新能动性不能得到充分发挥的直接原因。另一方面,近年来我国金融业人才流失比较严重,据不完全统计,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到2000年底拥有高学历的科研人员仅万余人,而每年却以0.8%的速度递减和流失。因此,如何有效管理和科学地开发运用人力资源,充分发挥人才的创新能动作用,已成为我国金融创新需解决的主要问题。
4、科技战略的调整。当代金融创新深受科技进步的影响。一方面,新技术的运用成本决定了金融创新的成本;另一方面,新技术的广泛运用又为金融机构的金融创新提供了技术保障。我国科技发展与发达国家相比起步较晚,技术性金融创新是我国金融创新的薄弱环节。其主要原因除投入不足外,最重要的还在于科技战略的偏差,即各家金融机构及其内部在科技开发上的无序性和分散化,影响着整体效能的发挥。
(二)探索我国金融创新途径,迎接知识经济挑战
1.以技术指导型创新作为金融创新的突破口。根据当今金融业发展的趋势,金融业和高科技产业、信息业的结合是不可阻挡的潮流。我国已有的金融创新多为规避型创新,技术指导型创新不够,致使已有的创新科技含量低、运用效果差。当前,我国应选择技术型的创新作为近期金融创新的突破口,其依据是:第一,技术指导型创新代表着当前国际金融创新的主流和方向,通过引进和吸纳国外的技术型金融创新成果,可以保持金融技术的高起点。第二,通过吸纳和引进技术型金融创新,可以在短期内大量增加创新供给,满足日益增长的创新需求,并且可以适应国际化发展的要求,提高我国金融发展的速度与效率。第三,在目前我国金融管制的比较严格的情况下,技术型金融创新不会受到金融管理机构的再管制,比较可行。以技术型金融创新作为突破口必须注意两点:一是以吸纳性创新为主,这样可以及时引进国外的最新创新成果,保持高起点。二是注意推广的系统性。技术型金融创新投入巨大,只有坚持推广的系统性,才能确保金融业的整体效益,达到规模经济,同时促进整个金融业技术水平的提高。
2.通过科学的、系统的制度创新,创造一个健康的、充满生机的金融体系。金融制度的创新既是广义金融创新的构成部分,同时又是狭义微观金融创新必不可少的外部条件。从长远看,以金融机构作为创新主体的金融创新需要宽松适宜的外部环境,必须以金融制度的创新为后盾。我国金融制度的创新应逐步放松金融管制和不断完善金融监管。从放松金融管制看,一要逐步取消现行的利率管制,加快利率市场化进程。二要缩短金融业分业管理体制的历史阶段性,在条件成熟时放松金融机构业务经营的界限,既增加我国金融机构的业务创新空间,又使我国金融机构能与外国金融机构保持平等的竞争地位。三要有步骤地扩大金融市场的开放程度,允许更多的外国金融机构和国际金融资本进入中国市场。从加强金融监管看,主要做好三方面工作,即监管体系、监管内容和监管手段的创新。在监管体系方面,应该形成中央银行宏观监管,同业公会横向约束,金融机构的自我监管相结合的三级监管体系;在监管内容方面,应按照国际惯例,从市场准入、市场运营到市场退出各个环节进行有效监管;在监管手段方面,应吸纳国外的创新成果,在完备的金融法律框架内建立各项具体的监管制度。总之,放松金融管制是为了创造适宜的金融创新环境,加强金融监督是为了确保金融创新规范有序地进行。
3.试办风险投资,引进科技风险保险机制。随着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国家必然会推出一系列支持企业技术创新的优惠政策,支持技术创新体系建立和科研项目转化为生产力应是金融业今后投资、信贷的方向。高科技投资具有诱人发展前景,同时,也隐藏着巨大风险,因此,国外高科技投资引入保险作为保障已相当普遍。在我国,对国民经济贡献率大的高科技风险投资保险刚刚起步,与科教兴国和知识经济的要求极不适应,严重制约了金融业向该领域的资金投入。金融部门应积极主动提供咨询服务,搞好风险投资基金管理,为高科技产业发展理好财,服好务。
4.加强金融信息化建设。首先,要从战略高度充分认识金融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性,舍得花本钱,增大对信息技术的投入。其次,要加强对金融信息化的统一规划,改变目前我国金融信息化建设各自为战、分散、零乱的局面。对涉及整个金融行业的金融信息网络应由金融管理部门统一规划、协调,以最大限度发挥信息技术投入的作用。再次,金融机构要提升信息部门地位,加强对系统内信息资源的统一管理,增强信息共享性,以避免信息资源的流失和浪费。此外,要高度重视发展对各种系统软件及金融业务应用软件的开发能力。在某种意义上说,软件开发水平比提高金融机构服务水平和业务拓展能力更具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