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使扶贫资金真正发挥效益,实现真扶贫、办实事,是各级政府和财政、扶贫部门认真思考的大问题。河北省沧州市孟村回族自治县财政、扶贫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大胆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财政扶贫工作的新路子,创新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机制,使农民脱贫、财政增收,2001年,农民人均收入由1996年的803元增加到1192元,财政收入由2909万元增加到4480万元。
一,发挥扶贫资金的导向作用,加速农户脱贫致富步伐
孟村回族自治县属国家级贫困县。历史上有着发展畜牧、贩运、屠宰、加工牛羊的传统。长期以来,由于农户资金缺乏,严重制约了牛羊业的快速发展。为使农民早日脱贫致富,财政部门发挥当地优势,利用财政扶贫资金的导向作用,集中资金扶持特困户和一批龙头企业、“朝阳”项目。一是以特困户脱贫为重点,加大扶持力度。对那些无力购买牛、羊的特困户,财政、畜牧部门引进良种牛、羊品种,免费送给特困户进行养殖,并签定放养合同。一年后,特困户上缴一只母羊,两年上缴一头母牛,送给下一个贫困户进行养殖,原种牛、羊无偿归特困户养殖,进行繁衍,这样循环下去形成产业链,使特困户无偿得到救济,促使特困户早日脱贫。二是用财政扶贫资金进行担保贷款,为农户发展生产提供资金保障。财政扶贫资金数额少、规模小,为提高牛羊肉的质量和产量,形成规模,财政部门改变过去帮扶方式,变扶持各家各户撒胡椒面的做法为扶持养殖大户、加工企业的发展,以龙头带龙尾。财政部门将部分扶贫资金存入银行作为贷款担保金,从金融部门融入成倍资金发放到龙头企业和养殖大户手中。2000年财政存入银行扶贫资金300万元作为担保,融资900万元,促进了养殖业的发展。三是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强化对农户的专业技术培训。在各乡镇建立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对农机维修、科技推广等上门服务,利用夜校对农民进行专业知识讲座,并在集日和庙会期间散发科技致富宣传材料和信息,提高农民的素质。四是支持专业合作社发展。随着养殖业的蓬勃发展,在财政、扶贫部门的引导下,农民自发成立了许多专业合作社,如养牛、养羊和蔬菜专业合作社等。由专业合作社向信用社贷款,再将贷款发放到入社养殖户手中,专业合作社上接龙头企业,下联养殖户,对养殖贫困户实行物资供应、防疫灭病、信息服务、产品销售、资金支持等。既解决了贫困农户的资金问题,又提高了养殖的专业化、标准化、市场化水平。建立起了龙头企业与农户“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优势互补”的良性机制。目前,该县已发展各种经济组织50个,各类养殖、种植专业村中有60%—70%的农户加入专业合作组织。已有了丁庄子国正蔬菜、田野公司日本萝卜等30余个科技型特色龙头企业和新县设施农业示范园、张留舍桑蚕科技示范园、大浪淀牧草基地等10余个高效农业示范基地。全县初步形成了弯头管件、良种牛羊、科技型农业“三业鼎立”特色经济新格局,广大农民收入明显提高。
二,改革管理办法,规范扶贫资金管理
县财政和扶贫部门在总结以往扶贫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借鉴财政预算管理办法,探索出了一套有效的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机制。
第一,扶贫资金实行财政统一管理。在财政国库建立扶贫资金专户,将上级下达的专项资金、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其他部门配套资金、筹集的扶贫资金等一律存入财政部门在银行开设的扶贫资金专户,专人负责,封闭运行,做到“五统一”管理。即:统一管理办法、统一管理范围、统一批办程序、统一核算、统一报表。
第二,建立扶贫资金“审核、报账制度”。“审核制度”就是有关部门和项目施工单位向财政部门报销扶贫资金时,财政部门依据拨款事项,按其资金的性质、用途、使用范围和要求,逐项审核,没有问题的,在原始凭证上加盖财政“审核专用章”方可记账列入年终决算,否则不予列支。“报账制度”就是县财政收到上级下达的专项资金后,连同配套资金拨入专户,专项核算。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根据项目进度将资金预拨一部分给项目单位,项目竣工严格验收合格后,再持有关凭据到财政部门报账,财政审核无误后再拨全部款项。这样有效防止了资金被挪用和腐败问题的发生,同时也增强了主管部门的责任心。
第三,对扶贫项目实行集中管理。为了保证扶贫资金切实用在贫困地区和贫困项目上,凡是涉及扶贫的项目,都要经过扶贫领导小组审定,扶贫领导小组的成员包括扶贫办、财政、计委、交通、农业、水利、林业、畜牧、教委、电力等部门。扶贫办负责研究制定扶贫规划、组织扶贫项目、建立扶贫项目库等。所有入库的项目必须经过有关部门和专家评审论证。为了保证项目的严肃性,避免人情项目和随意性,所有上报和实施的项目,必须是上年已经选定入库的项目。有关部门行政领导和单位不许随意改变和挪用,否则要受行政处分或追究法律责任。2000年选定的十几个重点项目中,无一例被截留、挪用,其社会和经济效益十分明显。
第四,实行科学监测和民主监督。为了及时准确了解扶贫情况,建立了独立、完善的统计指标数据库和计算机网络,上级部门可直接从计算机网络中查取各种数据和指标,做到科学监测。同时将扶贫项目和资金数量,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财政部门不定期地会同审计部门对扶贫资金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保证了扶贫项目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