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4-25 作者:天津市财政局社会保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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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几年,天津市随着经济较快增长,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建立,卫生事业也得到较快发展,到2002年底,全市卫生经费支出占全市财政支出达到4.17%。各级财政部门积极发挥财政职能,努力增加投入,支持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医疗卫生体制和药品流通体制三项改革,开创了卫生事业发展的新局面。
一、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稳步推进
(一)积极参与制定医疗保险实施方案。1999年初,天津市成立了市医保工作领导小组,市财政局作为成员单位,认真履行职责,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以及其他补充医疗保险方案。经过两年时间的准备工作,2001年5月,在大港区进行医疗保险改革试点。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精神,经天津市委、市政府批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自2001年11月1日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从2002年1月1日开始施行。
(二)发挥财政职能为改革提供资金保障。市财政部门在资金紧张的情况下,积极筹措资金,大力支持医疗保险改革。一是在医改前拨付资金1800万元对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经费实行财政全额补助;二是财政以借款的方式,为退休职工个人账户提前注...
近几年,天津市随着经济较快增长,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建立,卫生事业也得到较快发展,到2002年底,全市卫生经费支出占全市财政支出达到4.17%。各级财政部门积极发挥财政职能,努力增加投入,支持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医疗卫生体制和药品流通体制三项改革,开创了卫生事业发展的新局面。
一、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稳步推进
(一)积极参与制定医疗保险实施方案。1999年初,天津市成立了市医保工作领导小组,市财政局作为成员单位,认真履行职责,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以及其他补充医疗保险方案。经过两年时间的准备工作,2001年5月,在大港区进行医疗保险改革试点。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精神,经天津市委、市政府批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自2001年11月1日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从2002年1月1日开始施行。
(二)发挥财政职能为改革提供资金保障。市财政部门在资金紧张的情况下,积极筹措资金,大力支持医疗保险改革。一是在医改前拨付资金1800万元对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经费实行财政全额补助;二是财政以借款的方式,为退休职工个人账户提前注入6个月共1.6亿元个人账户资金,并安排医院周转金0.4亿元,支持医保启动;三是安排资金1.2亿元,建立企业门(急)诊大额补助基金财政帮助机制;四是足额安排预算,保证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及时到位。
(三)建立制度加强财务管理。一是建立医疗保险基金财政专户管理制度。为保障医疗保险基金的安全与完整,根据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印发的《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市财政局会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建立了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财政专户,拟定了财政专户管理办法,对医疗保险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通过财政专户管理,市财政可以及时掌握和分析医疗保险基金的收支情况,监督检查医疗保险基金的使用方向,确保医疗保险基金专款专用。二是建立医疗保险基金预决算财政审查制度。对市社会保险中心编报的年度医疗保险基金预决算报告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以文件形式报送市政府。三是建立健全医疗保险基金财务会计核算和监督制度,围绕医疗保险基金的收缴、建账、支付工作,加强医疗保险基金财务会计核算等基础性制度建设。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开户银行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建立经常性的对账制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规范基金收支运行的财务会计行为,确保医疗保险基金不被挤占和挪用,并建立医疗保险基金的审计监督制度,自觉接受社会保障监督组织和审计机关的监督检查。四是积极配合劳动保障部门建立并完善医保政策,同时,做好医疗保险基金平衡的测算、分析工作,及时发现医疗保险基金征缴、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问题。
从医疗保险运行一年情况看,天津市医疗保险实际参保人员209万人,参保率达到65%,医疗保险基金收支平衡,职工的基本医疗得到了进一步保障。随着医疗保险覆盖面的逐步扩大,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有了较稳定的来源,个人分担机制和对医疗行为的约束机制初步形成,使企业减负,医院增效,较好地解决了职工医疗费报销难的问题。
二、积极推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按照国务院文件和有关会议精神,天津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突出重点,先易后难,狠抓落实。
(一)实行医疗机构分类核定。依据医疗机构的性质、社会功能及承担的任务,将医疗机构分为营利性医疗机构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进行管理,并相应实施不同的财税、价格政策。市财政局与市卫生局通过对全市1549家医疗机构进行公告,核定1196家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和353家营利性医疗机构,对不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执业进行清理整顿。
(二)积极开展卫生资源调整工作。市财政与市计委、市卫生局联合制定了天津市区域卫生规划,确定“以重点学科调整为主线,以资源存量盘活为基础,提高自筹能力为主,发展两头,调整中间,构建符合天津城市地位与功能要求的卫生体系”的发展战略。一头抓大医院建设,努力使学科在全国乃至世界上达到先进水平;一头抓社区卫生服务和农村卫生服务网络建设,使广大群众享受基本医疗服务。通过全市20余家大中型医疗机构的重组和改扩建,用3~5年时间解决卫生资源存在的“散、低、偏”和布局不合理的问题。市财政局制定了《天津市市级医疗机构布局调整医院贷款与财政贴息补助管理暂行办法》,采取医院贷款财政贴息和安排专项资金相结合的办法,保证卫生资源调整的顺利进行。2002年市人民医院、三中心医院、眼科医院等项目顺利开工建设。
(三)大力开展社区卫生服务。天津市在全国率先开展了社区卫生服务工作。通过改革城市卫生服务方式,社区卫生服务范围不断扩大,“六位一体”的服务功能进一步扩展。市内六区卫生服务覆盖率达到96.4%,滨海三区达到72.6%。目前已有50%基层卫生院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转型,其中6家单位推行了家庭健康责任制,与17万余户居民家庭建立了家庭保健合同,特别是红桥区、河东区、河西区、塘沽区的社区卫生工作得到了国家有关部门的表彰。根据市政府《批转市卫生局等10部门关于进一步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财政部门建立了市、区两级财政对社区卫生服务的专项经费补助制度。市财政从1998年至2003年连续6年每年安排100万元专项资金培训全科医生,从2001年至2003年,市财政每年按社区卫生服务人口每万人平均1万元给予补助。各区财政从2001年开始,每年按每万人4万元补助标准安排社区卫生服务人员经费和业务经费,并逐年增加社区卫生服务建设发展经费投入。
(四)完善医疗机构补偿机制,推行药品收支两条线工作。从2002年起,市财政对医疗机构离退休费用给予全额补贴,并对特殊的医疗机构如精神病、传染病等医院给予政策性人员补助,改变了过去按床位和人头分配预算的体制。同时,进行医疗机构物价改革,医院按等级取费,体现医生劳务价值,降低药品收入比重,从制度上解决“以药养医”问题。对医疗机构实行医药分开核算、分别管理,对医院药品收入设立财政专户,药品收支结余全部上缴卫生行政部门,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约医疗机构片面追求药品收益的行为。
三、加快药品流通体制改革
(一)建立机构,加强管理。成立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大队以及区县分局、执法队,并将药品检验部门从卫生部门成建制划转药监部门,实行部门预算管理。2002年,市财政安排890万元开办经费、600万元药品抽验经费和400万元药监办公楼建设经费,保证药监系统建立和运转。
(二)积极推进药品集中招标采购。2001年市财政与市卫生局组织全市372家医疗机构对全部抗生素药品招标,中标价平均降幅28%,零售价平均降幅15%,让利患者6400万元。
(三)加强对药监专项检查工作。市财政安排100万元专项执法经费,为药监局对医院制剂非法流通和制售伪劣药品行为进行重点检查,规范药品经营行为,加强药品广告审查管理,为坚决打击违法药品广告宣传提供资金保证。
四、规范财政补助方式和范围,调整支出结构,加大公共卫生投入,增强卫生综合实力
(一)加快基础设施建设。1998年以来,市区相继建成医大总医院门诊住院楼、中医一附院康复科研楼以及工人医院(一中心东院)、市防病中心、市中医医院、市儿童医院、南开医院、口腔医院等大型医疗卫生机构设施,对120急救指挥中心进行了改造,市财政累计投入基建及开办经费达2.7亿元。农村卫生“三项建设”取得显著成绩,从1996年以来,市财政投入3800万元帮助一些区县医疗机构和乡镇卫生院、农村防病、妇幼保健机构进行了改扩建,三级医疗服务网络得到加强。
(二)支持重点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从2000年开始,市财政每年预算安排1000万元建立重点学科建设经费,目前已有急救医学、细胞工程、代谢病3个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器官移植、肿瘤临床学、血液净化技术、放射介入医学技术、生物医学工程、腔镜微创外科技术、中西医结合治疗急腹症等学科和技术达到并保持全国先进水平。2000年,市财政与市卫生局共同制定了《天津市卫生行业特聘学科带头人工作实施办法》,实行学科带头人10万元年薪制,发挥专家骨干带头作用,促进卫生队伍整体素质提高。
(三)预防保健与疾病控制成果得到巩固提高。天津市通过加强预防和监测,积极采取应对措施,有效地控制了感染性腹泻的暴发和出血热的流行。为加强结核病的防治,市财政局与市卫生局共同制定了《天津市菌阳肺结核病政府免费治疗制度》,在全国率先出台了政府资助结核病特困人群治疗方案,每年预算安排120万元专项经费,受到广大患者的欢迎。从2002年10月1日起,市财政预算安排资金150万元,建立新生儿接种乙肝疫苗免费接种制度。此外,市、区县两级财政还共同安排资金800万元,为每个区县配备一辆卫生执法监督用车以及防疫冷链设备,增强了防疫功能。
(四)地方病防治工作稳步开展。截至2001年,市财政对农村改水除氟工作累计投入达2000余万元,根据市政府工作目标,从2002年起三年内完成1006个尚未进行改水和215个报废除氟站建设任务,市财政加大投入,每年在预算内安排700万元改水除氟专项经费。
(天津市财政局社保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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