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4-25 作者:严先溥 (作者单位:国家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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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几年我国消费市场发展迅速,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但发展中凸现的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需要正确分析与理性面对。
一、正确认识消费大市场的特殊性、统一性与有效性
(一)大市场的特殊性
1.买方市场的结构性与相对性。在形式上,我国目前的买方市场同西方发达国家的买方市场一样,呈现出购买者占据有利的支配地位、商品供过于求的市场态势。但目前我国出现的这种商品市场的过剩,只是在市场发展进程中出现的一种暂时的和相对的过剩,是一种在较低层次和较低水平上的过剩。这种过剩与发达国家在生产力经过充分发展的基础上出现的供大于求的过剩不能进行简单的类比,与西方发达国家的买方市场间存在着相当大的差距。从我国目前商品市场的供求状况看,产品积压、滞销的多是质量不高、货不对路的商品,而适应当前居民消费水平的、市场畅销的商品仍显不足,从而形成了以下矛盾现象:一方面许多部门的生产能力过剩,另一方面有些产品及其服务还不能较好满足需要,如居住、交通、医疗保健和精神文化消费等,居民需求的满足程度非常低。特别是一些高科技、高附加值、适应现代消费的产品严重匮乏;在商品供给上,大路货多,特色产品少;在流通上,以满足小区域...
近几年我国消费市场发展迅速,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但发展中凸现的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需要正确分析与理性面对。
一、正确认识消费大市场的特殊性、统一性与有效性
(一)大市场的特殊性
1.买方市场的结构性与相对性。在形式上,我国目前的买方市场同西方发达国家的买方市场一样,呈现出购买者占据有利的支配地位、商品供过于求的市场态势。但目前我国出现的这种商品市场的过剩,只是在市场发展进程中出现的一种暂时的和相对的过剩,是一种在较低层次和较低水平上的过剩。这种过剩与发达国家在生产力经过充分发展的基础上出现的供大于求的过剩不能进行简单的类比,与西方发达国家的买方市场间存在着相当大的差距。从我国目前商品市场的供求状况看,产品积压、滞销的多是质量不高、货不对路的商品,而适应当前居民消费水平的、市场畅销的商品仍显不足,从而形成了以下矛盾现象:一方面许多部门的生产能力过剩,另一方面有些产品及其服务还不能较好满足需要,如居住、交通、医疗保健和精神文化消费等,居民需求的满足程度非常低。特别是一些高科技、高附加值、适应现代消费的产品严重匮乏;在商品供给上,大路货多,特色产品少;在流通上,以满足小区域范围内消费的产品多,真正能参与大市场、大流通的少;适应较高层次需求的产品供给不足,而相当一部分一般消费品又无人问津。
2.消费的层次分明使潜在大市场难以持续扩张。我国经济的不平衡发展,导致了产业间、地区间以及不同社会群体间居民收入差距的不断扩大,而收入的分化又进一步导致了居民购买力和实际消费水平的不断分化。消费需求的多样化,表现为不同收入的社会阶层具有很不相同的消费需求偏好和购买能力。这种分化使得我国巨大的潜在市场在较长的时期内难以充分释放。高收入群体难以成为主要消费力量。其消费主要是出国旅游、高级宾馆、高尔夫球、高级进口物品等,这些消费并不能解决我国目前的“商品滞销”问题。我国企业生产的大多数消费品如彩电、冰箱、空调、洗衣机等,其销售对象主要是大多数中低收入者。中低收入阶层需求潜力大但缺乏相应的购买力。对大多数中低收入消费者来说,经济实用的基本生活用品仍是消费主流。所以,消费市场出现一种特殊分层,一方面,有购买力消费者的千元级、万元级消费已基本满足,另一方面,低收入阶层的购买力和消费需求尚需逐渐成长(如农村贫困人口和城市失业者)。从全社会范围讲,受经济发展水平的限制,更高层次的消费需求(数万元、十万元级的消费,如住房、汽车等)仍在积蓄。
3.城乡居民消费结构升级将面临一个漫长的过程。我国经济处于一个低档产品严重过剩、高档供给不足的结构转换时期。产品结构需要升级,产业结构也需要升级。从世界各国的经验看,当人均收入超过1000美元以后,随着收入上升而出现的消费结构升级换代是极其迅猛的。目前我国城乡居民都面临着消费结构升级的问题。城市家庭主要进入1万至10万元的购买阶段,而农村家庭则进入1000元至1万元的购买阶段。前者主要是从普通耐用消费品向住房、汽车和信息产品等大宗和高档耐用消费品,以及教育、旅游、文化娱乐等个人发展型和享受型消费的档次提升,而后者则是从生活必需品向中低档耐用消费品的方向发展。从当前的情况看,城镇居民自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进入新的消费升级准备阶段,还难以形成有力的扩张。特别是随着消费升级层次的提升,大宗耐用消费品的档次也越来越高,购买力积累和消费等待的过程也就更长。比较而言,农村居民消费结构的升级则需要一个收入水平大幅度提高的过程。
4.农村市场的特殊性决定了在短期内难以消化经济增长释放的巨大生产能力。应当说,8亿多农村人口消费结构升级对经济增长的带动,将是不可估量的。如果占人口70%以上的农村居民消费水平低,国内市场就很难适应和消化经济增长中释放出的巨大生产能力,需求与供给的不对称就不可避免地发生了。特别是我国经济正处于由低收入向中等收入转变的时期,耐用消费品的普及及其更新换代本来就是推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但当传统消费品或中低档耐用消费品在绝大多数城镇居民家庭趋于饱和时,却难以进入大多数农村居民家庭,由此导致城乡之间出现消费断层。传统消费品如果面向城市市场,相当一部分生产能力应淘汰并更新换代;而如果面向农村市场,有效需求又严重不足。可以想象,如果农民消费倾向偏低导致农村市场有效需求不足,将加剧工业生产能力和工业制成品的过剩,从而不利于经济增长和结构变革,特别是不利于工业化的推进,农民收入因此也就提高缓慢,边际消费倾向进一步下降或在低水平徘徊,如此形成恶性循环。这样,已经繁荣起来的城市经济也有可能难以持续下去。
5.区域性消费水平差距明显。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统计数据,横向比较各省区,各地区之间的居民收入差距依然很大。在城市中,上海的居民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最高(12883元),将近全国平均水平的两倍。在农村中,收入最高的上海农民人均纯收入达5850元,是收入最少的贵州农民人均纯收入1412元的4.14倍。而农民收入在2000元以下的几乎都是西部省市。最新统计资料显示,从东中西部地区看,2001年东、中、西部地区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分别为2239元、1574元和1322元,分别比上年增长5.8%、3.7%和3.9%。东部地区农民消费支出的增长速度明显高于中西部地区。住户调查数据显示,东部农村居民的消费水平基本达到或接近小康生活标准,中部温饱有余,西部农村居民则仍处于温饱线上。因此,在区域之间居民的需求结构差异度较大,从而使某些必需的耐用消费品在东部经济发达区域市场上已趋向饱和,而在西部区域市场上(特别是广阔的农村市场)却缺乏有效需求,使新兴耐用消费品的区域性传导及消费的地区间梯度转移出现梗阻,造成区域差别性市场之间的“断裂”。
(二)大市场还缺乏统一性
1.形形色色的地方保护破坏了市场的统一性。我国商品流通的规范化、法制化程度比较低,流通立法滞后,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尚未形成。地方保护以及条块分割、地区分割、城乡分割、内外贸分割、行业垄断等现象严重,省际间、地区间的贸易、投资壁垒比比皆是。如一些地方政府为了局部利益,采取行政手段,发布地方性法规、文件保护地方企业产品,禁止或限制外地产品进入本地市场;强令或变相强令本地企业只能销售、购买、使用本地产品,或只能接受本地企业提供的服务;只给本地企业某些优惠和补贴,使外地企业与本地企业的竞争不处于同一起跑线上等。近几年地区间因市场封锁而引发的汽车事件、啤酒事件、烟草事件等不断被媒体曝光。据统计,目前消费者购买本省产品的数额是购买外省产品的21倍。
2.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完善,市场体系仍不健全,各种非市场力量导致各种行政的、技术的、经济的行业和部门垄断仍较严重。
3.我国加入WTO后,尽快建立WTO框架下国内统一市场已迫在眉睫,但在我国不少地区和行业,离市场“全国化”的目标尚有很大差距。
由于严重的地方保护、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使全国市场缺乏统一性,严重干扰了宏观经济平衡和国民经济的正常运行,成为市场经济秩序混乱的主要因素之一。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区域比较优势的发挥和分工的合理化,使有限的经济资源不能在全国范围内合理配置,不能有效地发挥规模经济的作用和形成优胜劣汰机制,严重阻碍了统一大市场的形成。
(三)大市场的有效性还不高
由于收入差距、产品结构、产业结构、地区结构、城乡结构的不合理造成供求结构的不匹配,最终影响潜在需求的实现,使国内市场的有效性大打折扣。
1.商品质量低、性能差的问题并未根本解决,产品结构不能满足需求,一部分产品仍需靠进口来弥补供求缺口。虽然近年来我国企业素质大大提高,商品质量大有改善,但总体上看,纺织、煤炭、冶金、建材、轻工等传统产业在低水平上过剩,支柱产业和一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不足;盲目重复建设严重,生产布局分散,各地产业结构趋同,大路产品、低档产品、粗加工和初级加工产品过多,造成极大浪费;尤其是在开放的条件下,消费者有了选择权,同类商品在性能价格比、质量价格比都不占优势的情况下,大部分国产商品只能靠廉价竞争占领市场,这也是价格不易走高的内在原因。
2.市场的无序性明显。转轨时期,市场经济的法制不健全、规则不完善,市场信息不充分、不对称,市场交易不透明、不规范,加剧了市场的无序性,也增加了政府管理和调控经济的成本和难度。主要表现一是市场上非法经营现象十分严重,恶性竞争、不正当竞争行为屡见不鲜;二是假冒伪劣商品充斥市场,无证经营、偷税逃税、商业欺诈现象比比皆是;三是市场信息来源不确定,导致信息不真实、不充分、不对称。在不规范的市场秩序下,市场外交易增加,各种非货币媒介如权力、关系的经济作用上升,从而导致市场退化、规则失效,使本来就发育不良的市场更加扭曲。在市场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企业对比价结构的认识能力降低,形成不对称的市场垄断,削弱了市场竞争机制的作用,其结果又常常导致体制的复归、市场化进程的延缓和经济增长速度的下降。在货不对路的情况下,理性的消费者“宁缺勿滥”的消费倾向日益明显。这些均对启动消费形成梗阻。
3.农村市场潜力虽大,但现实购买力不可高估。从发展的观点来看,中国最大的消费市场无疑在农村。对于近8亿的农村人口所组成的2亿多个家庭来说,任何商品的普及率只要提高1个百分点,就会增加200多万台(件)的需求。据国家统计局测算,我国农村居民每实现1000亿元最终消费,将对整个国民经济产生2356亿元的消费需求,从而扩大工业部门的中间投入1253亿元、农业部门620亿元、第三产业478亿元。虽然目前农民收入及耐用消费品的拥有量与城镇居民10—15年前大体相当,但如果对农民的消费取向进行深入分析,就会发现对农村购买力是不能高估的。从收入看,与城镇居民收入可比性较差,农民收入中有很大一部分为实物收入,且现金收入中的很大一部分要用于生产;从消费支出看,城镇居民消费带有较大的福利性,而农村居民则基本没有这一特征。据统计,我国目前约有60%的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在全国平均水平以下,这些人口主要分布在中西部传统的农牧区和贫困的高原山区,收入来源有限,收入水平较低,购买力弱,有效需求不足,继续增加收入的难度较大。农村市场中真正既有需求又有购买能力的群体只是少数。因此,对农村购买力不能盲目高估。对农村市场潜力大但消费能力不高,中长期发展前景不容乐观的问题应有正确的认识。
二、发挥大市场的优势,加快市场化步伐
(一)加速我国经济的市场化步伐。要尽快完善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以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市场机制的完善来增强宏观经济的稳定性。我国近年来出现的需求不足及通货紧缩,从很大程度上讲是由于市场经济的不成熟和市场机制的不完善所致。所以,要从根本上消除这种特异性的需求问题,就必须加快我国的市场化进程,加速经济转轨。只有市场经济体制真正地建立和完善起来,只有市场机制的宏观调控机制的作用真正有效地发挥出来,才能从根本上消除内需问题产生的深层体制根源,也才能解决因体制转轨所造成的特殊的市场问题,才能使我国大市场的优势充分发挥出来。
(二)提高城乡居民购买力水平。一是靠加快经济增长,增加居民收入;二是要调整居民收入现有的分配结构,加大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改善城乡之间和居民内部的收入差距;三是要特别重视发展农村经济,切实减轻农民负担,提高农民收入水平;四是努力改善消费环境,促进消费,提高购买力实现程度。
(三)优化产品结构,提供更多的优质优价产品,使供给结构与需求结构相适应。有关部门应当加大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的力度,净化市场环境。从企业的角度讲,则应该努力进行产品技术创新,提高产品质量,增加花色品种,提供更多更好的适合消费需求的产品。只有提供价廉物美的产品,只有产品符合消费者的需求,才能有市场。从政府的角度来看,应该在以下几方面进一步为改善产品和服务的供给创造良好环境。一是消除供给的制度障碍。要打破许多领域仍然存在的行业垄断,引进竞争机制,消除对垄断经营提供劣质供给行为的制度保护。降低开办企业的“门槛”,进一步放宽准入,减少行政审批,建立统一规范、公开透明的市场准入制度框架。二是大力整顿市场秩序。要规范市场进出秩序,不让那些不具备资质的主体进入市场和从事经营,不能用行政手段把具备条件的市场主体拒之门外;要规范市场竞争秩序,严厉打击假冒伪劣、欺行霸市行为;要规范市场流通秩序,整治违规拖欠,建立信用记录制度,促进实现诚信社会;要规范行政法律秩序,规则不一必然带来秩序混乱,政府行为和法律法规要公开、透明、标准统一,确保法律制度的科学性、严肃性。三是加大力度开拓农村市场。近期看,农村市场难有大的起色,但从中长期观察,农村市场对经济的强大拉动力不可低估。今后,要推动农村市场发展,必须解决农民有购买商品的钱、有愿意购买的商品、有方便的购物途径等一系列问题。必须按不同地区及农民收入的不同层次对消费对象进行细分,关注农村消费的细节问题,根据农村消费的独特性,调整产品供给结构。向广大农民消费者普及防伪与法律知识,使农民能够放心购物、满意消费,为农村市场创造一个良好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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