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松滋市财政、物价部门对符合规定的各类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部门服务性收费项目及标准,通过新闻媒体分期向社会予以公布。凡不使用财政票据进行收费罚款的属乱收费行为,当事人有权拒付和举报,也可持违规票据到当地财政部门投诉,经确认后可办理退款手续。据悉,这次公布的收费单位有43家,收费大项目296个,收费标准1911个。
该市还针对收费领域的热点问题,组织财政、物价部门开展了收费专题咨询活动。对群众反映的乱收费行为,他们查证核实后,坚持予以清退,并进行收缴处罚。实行收费政策公示制以后,该市已经查处了3处群众举报的乱收费行为,清退乱收费资金56万元,收缴处罚违纪资金2.5万元。
(杨丛荣 肖先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