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双节”期间,河北省财政部门认真做好“两个确保”和城市低保工作,把扶持困难群众生产和生活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头等大事,采取一系列措施狠抓落实。
——做好“两个确保”和城市低保工作。为保证“双节”期间困难群众生产生活正常进行,采取提前补助和预拨的方式解决养老金缺口问题。2002年底即下达低保资金1000万元,连同中央预拨低保资金,比2001年同一时期增加60.7%;分配下达各市中央专款补助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1.45亿元,在中央资金尚未到位的情况下,提前调度资金4494万元,拨付省属企业2003年1—2月份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254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700万元。以切实保证“双节”期间企业离退休人员及时足额领到养老金,保证下岗职工和城市居民基本生活。
——做好“双节”期间优抚工作。2002年底拨付优抚对象(包括“三属”、革命伤残军人、在乡红军老战士、在乡老复员军人)慰问金89万元,比2001年增加39万元。
——及时下拨冬令救灾资金,解决灾民过冬困难问题。2002年底下达中央冬令救灾款4000万元,省级救灾购煤款200万元,购置救灾衣被资金100万元,比2001年同一时期增加830万元。
(赵志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