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4-25 作者:金莲淑
[大]
[中]
[小]
摘要:
江泽民同志在十六大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完善预算决策和管理制度,加强对财政收支的监督,强化税收征管”。认真学习领会江泽民同志十六大报告的重要精神,对做好财政监督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财政监督工作同其他工作一样,必须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求,坚持与时俱进,增强创新意识,开创财政监督工作新局面。2003年及今后一段时期专员办工作的基本思路是: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服务财政改革和财政管理,不断调整完善财政监督工作重点和工作方式方法。积极探索建立中央财政收支监督保障机制,强化会计监督,依法监督检查。加强专员办内部管理和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特别能战斗的财政监督队伍。
一、围绕财政收入的日常监管,建立中央财政收入保障机制
1994年以来的财税体制改革,初步理顺了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分配关系,为中央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提供了制度保证。但目前财税秩序依然比较混乱,一些地方随意减免、偷、逃、骗、欠税、“先征后返”,以及税款“混库”等问题依然比较严重。不仅影响着国家税收法规的贯彻执行,而且干扰了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顺利推进和振兴国家财政目标的实现。因此,加强对中央财政收入的监督管理,防止中...
江泽民同志在十六大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完善预算决策和管理制度,加强对财政收支的监督,强化税收征管”。认真学习领会江泽民同志十六大报告的重要精神,对做好财政监督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财政监督工作同其他工作一样,必须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求,坚持与时俱进,增强创新意识,开创财政监督工作新局面。2003年及今后一段时期专员办工作的基本思路是: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服务财政改革和财政管理,不断调整完善财政监督工作重点和工作方式方法。积极探索建立中央财政收支监督保障机制,强化会计监督,依法监督检查。加强专员办内部管理和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特别能战斗的财政监督队伍。
一、围绕财政收入的日常监管,建立中央财政收入保障机制
1994年以来的财税体制改革,初步理顺了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分配关系,为中央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提供了制度保证。但目前财税秩序依然比较混乱,一些地方随意减免、偷、逃、骗、欠税、“先征后返”,以及税款“混库”等问题依然比较严重。不仅影响着国家税收法规的贯彻执行,而且干扰了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顺利推进和振兴国家财政目标的实现。因此,加强对中央财政收入的监督管理,防止中央财政收入流失,建立中央财政收入保障机制,维护国家财税政策,确保中央收入稳定增长,仍然是专员办今后一段时期的一项重要任务。
一是要加强收入监管的制度建设,认真落实各项监管职责。财政部对中央收入的监管工作一直非常重视,一方面通过深化财政改革,不断规范收入分配关系,陆续制定了一系列加强财政收入监督管理的办法;另一方面在收入监管方面重视发挥专员办作用,陆续授权专员办对中央财政收入开展日常监管,如授权专员办开展中央预算收入对账、审核批准一般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先征后返”退库及征收监缴中央非税收入等,并制定下发了具体监管操作办法。不少专员办根据本地实际制定了补充规定,对加强中央收入监管起到了很好的作用。目前,财政部正在抓紧研究制定专员办对中央预算收入和退库的监管办法,对中央非税收入的监管办法以及具体的操作性监管程序,从制度上构建专员办对中央收入的日常监管体系。
二是要调整完善收入监管方式,从过去的侧中开展事后性专项检查转向对中央收入管理全过程监管。为此,各专员办要建立当地中央收入完成情况分析报告制度,重点对国税、国库、海关等中央收入征管部门和纳税大户进行动态分析和监控,及时研究分析中央收入发生变化的原因,对随意减免税、混库等影响中央收入的要及时予以制止和纠正。同时通过分析研究及时了解当地财政经济形势动态和重大财税改革执行情况,定期和不定期地向财政部写出调研分析报告,为财政部制定财税政策提供充分的参考依据。
三是要继续开展对中央收入征管质量和重大财税政策的监督检查。在深入调研分析中央收入完成情况的基础上,查找管理漏洞,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尤其是要加强对随意减免税、“先征后返”、“免抵退”税、提取使用税收代征手续费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肃处理。要重视加强对国家重大财税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如对所得税分享改革政策执行情况,对公检法、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情况,对农村税费改革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国家政令畅通,维护国家财税政策的严肃性。
二、围绕财政支出管理,建立中央财政支出日常监管机制
目前,财政支出管理中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财政资金,以及财政资金使用过程中损失浪费、使用效益不高等问题还比较普遍,有的还很严重。要有效解决支出管理存在的问题,一方面要继续大力深化财政改革,另一方面要加强对中央财政支出的日常监管。
一是要抓好对财政支出日常监管的制度化建设。近年来,财政部陆续授权专员办对部分财政支出和预算管理事项进行日常监管,如对国家储备商品财政补贴资金、国有企业破产费用、国有企业亏损补贴、中央企业下岗职工生活费补助资金申报审核,对证监会分支机构上报的部门预算草案进行初审等。今后财政部还将根据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需要,逐步授权专员办更多地参与部门预算编制的基础性审核调查工作,以便更好地发挥专员办参与预算管理的作用。对此,财政部监督检查局正会同有关司研究制定专员办对中央财政支出日常监管事项的具体操作办法,并在此基础上研究制定专员办对中央财政支出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支出监管体系。各地专员办都要结合本地实际,主动制定完善中央支出日常监管的具体操作性办法,促进日常监管水平不断提高。
二是要继续抓好国库管理改革试点资金监管工作。对财政资金实行国库直接支付,是财政改革的重大举措,可以从源头上、机制上防止财政资金被截留挪用、损失浪费,这项改革措施已经被中纪委列入反腐败的治本措施来抓。从2000年开始,财政部陆续授权专员办对粮库建设资金、车购税交通专项资金以及试点中央部门的国库直拨资金进行审核监督,取得明显成效。今后,随着试点中央部门的不断增加,专员办的审核工作量将会逐步加大。各地专员办要严格执行财政部有关国库试点资金审核监督的规定,继续采取有力措施,严格要求,规范管理,提高审核监督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三是要认真履行中央单位银行账户日常监管职责。清理整顿行政事业单位的银行账户,不仅是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的基础,也是实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极其重要的配套工作。财政部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下发了《中央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建立了中央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的财政审批、备案制度,明确专员办负责中央二、三级预算单位的账户监管工作。为便于管理和提高工作效率,财政部国库司已研究开发出一套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信息系统,并对专员办参与账户管理作了专门设计。各地专员办要抓好账户信息系统的落实,确保对中央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实施动态监控,逐步实现账户管理工作的规范化、信息化。要建立和完善银行账户审批工作内部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做好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要树立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把服务思想寓于账户审批和监督管理之中,为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顺利推进奠定良好的基础。
四是继续加强对重点财政资金的专项检查。要根据财政改革和财政管理的需要确定检查的重点内容和具体检查方式。要紧紧围绕与财政改革管理、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密切、社会关注的重点专项资金开展检查。近一段时期要将社保资金、救灾扶贫资金、国债专项资金等作为检查重点。今后对财政专项资金检查,除了合规性检查内容外,还要重视探索和开展效益性监督检查,对资金效果、项目完成等情况进行科学分析评估,对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作出评价。
三、围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切实强化会计监督
会计监督是财政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整顿和规范会计秩序是财政部门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重要内容。目前会计监督还面临着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会计作假现象普遍,私设“小金库”、账外设账等严重违法违纪问题屡禁不绝;二是会计监管体制还未理顺,有关部门之间分工不明确,工作不协调,政府监管职责弱化;三是对会计违规违纪问题行政处罚偏松、偏宽,起不到威慑作用。因此,会计监督机制急需创新。各地专员办一定要充分认识会计监督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把开展会计监督作为专员办一项必须长期坚持的重要工作,进一步加强领导,狠抓落实,为整顿和规范会计秩序,实现市场经济秩序的根本性好转作出贡献。
要进一步贯彻落实《会计法》有关会计监督的规定,继续强化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从1999年开始连续四年开展的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查出了一批重大会计欺诈案件,树立了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管的良好形象。通过发布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在全社会形成了广泛影响,得到了国务院领导和财政部领导的多次重要批示,对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打击会计作假行为发挥了显著作用,必须继续坚持下去。各地专员办要认真研究分析各行业会计信息质量的特点,科学选择检查对象,真正将那些关系国计民生、规模大、对全社会示范作用大的企业,如金融、保险、电力、烟草、铁路、电信,以及会计管理问题突出的企业作为检查重点。同时,要适应部门预算改革的需要,重视开展对中央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通过检查,整顿和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管理工作,摸清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收支家底,为编制部门预算提供有效依据。在组织形式上,今后除了财政部继续组织一年一度大规模的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外,各地专员办还可以根据当地情况,自行选择一部分会计管理较差、会计信息失真问题较多的单位,就地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要通过检查,切实加大对违法违纪责任人员的处罚力度,对私设“小金库”、作假账等严重违反《会计法》的行为,必须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党纪政纪和刑事责任,切实维护财经法规的严肃性。
要按照《注册会计师法》和《违反注册会计师法处罚办法》的规定,切实加强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监管。为充分发挥财政部门在会计监管中的主导作用,理顺注册会计师行业行政管理职能,切实加强政府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监管,财政部党组于2002年10月8日研究决定,收回原委托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使的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行政监管职能,由财政部门行使,并明确对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职能由监督检查机构行使。各级财政监督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采取措施把这项职责落到实处。
一是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财政部决定收回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行政监管职能,是贯彻落实《会计法》和《注册会计师法》的需要,是进一步强化会计行政监管职能的需要,是会计监管方式的重大改进。各地专员办一定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增强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履行好会计监管职责。为落实好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职责,财政部党组已同意监督检查局成立专门处室做好此项工作。各地专员办也要指定一个处室全面负责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处理处罚、公告、行政处罚案件移送等工作,从组织机构上奠定加强会计监督的基础。
二是要加强会计监管业务培训,提高监管人员业务素质。对注册会计师行业执业质量的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是一项新的工作,业务技术性强,工作要求高。要适应工作要求,必须将培训放在重要位置,全面提高监管人员的业务水平。财政部计划在近年内加大培训力度,在培训内容上将涵盖会计、审计、依法行政等各个方面,在培训形式上将采取国内培训与国外培训相结合、长期培训与短期培训相结合、专项培训与综合培训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各地专员办也要组织一些业务培训,尤其要继续鼓励干部利用业余时间自学考取注册会计师资格。要通过多层次、多角度、全方位的业务培训,使专员办干部的会计监管业务水平有一个明显的提高。
三是要注意改进监督检查方法。对注册会计师行业执业质量的监督检查面不宜过大,在目前情况下关键是要科学选择检查对象,主要是搞好领导批办案件、审计等部门移交案件、群众举报案件以及专员办检查发现案件的监督检查。要注意改进检查方法,可以从会计师事务所入手,首先对其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进行分析,检查其执业质量,然后延伸核查被审计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科学区分审计责任和会计责任。
四是要加大对违法违规问题的行政处罚力度。具体行政处罚可分为三个层次:首先是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问题仍由专员办负责就地进行处理,下发处理决定。其次是对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质量问题,从长远看应由财政部授权专员办就地进行行政处罚,但在近两年内可暂由专员办提出具体的行政处罚意见,统一上报财政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第三是建立健全将行政处罚结果向有干部任免权的部门通报的制度,作为其对干部考核任用的参考依据,以便发挥威慑作用。
五是加大公告力度,扩大会计监督的社会影响。今后对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公告,不仅在全国性媒体披露,还要在地方性媒体上进行广泛宣传;不仅在报纸杂志等媒体上刊发消息,还要通过专门的载体独立刊发公告,不仅每年进行综合性公告,还可以进行一案一公告。同时要完善公告指标体系,在现行的通过资产、负债、利润等绝对指标反映信息失真情况的基础上,增设相对数指标,并研究探索将检查结果与效绩评价相结合的有效公告办法。
四,重视开展调查研究,坚持维护中央财政利益,发挥好“耳目”作用
专员办是财政部的派出机构,是代表财政部就地履行中央财政监管职责的,其最重要的职责就是维护中央财政利益,向财政部报送情况,反映信息,充分发挥“耳目”作用。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对发现涉及损害中央财政利益的苗头性问题,一追到底,查深查透,依法进行严肃处理,对由于种种原因难以进行处理的,要及时报告财政部处理。必须加强调查研究,经常反馈信息,既要注重结合检查开展调研,又要注重组织专门的调查研究,针对本地财政管理的实际情况,及时向财政部报告反映国家重大财税政策贯彻落实情况,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重大事情,特别是关系地方经济利益的案例,在报送财政部的同时,及时与当地有关部门沟通,以取得地方党政领导的理解和支持,处理好与地方的关系,这对专员办顺利开展工作是极其重要的。
五、中视财政监督理论研究,积极推进财政监督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监督工作效率
去年财政部和各地专员办在财政监督理论研究上取得一些成效。通过开展理论研究,大家工作思路更清晰了,工作目标更明确了,工作劲头更大了。理论研究对财政监督实践的推动作用是明显的。2003年及今后几年,财政部将进一步采取措施开展财政监督理论调研,通过召开财政监督理论研讨会,利用内部刊物和报纸杂志广泛开展理论研讨和宣传。各地专员办都要重视财政监督理论研讨和舆论宣传工作,扩大财政监督影响,促进监督工作深入开展。
要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快财政监督信息化建设。目前财政部正在结合“金财工程”建设,认真研究财政监督信息化建设问题,计划在“金财工程”的财政业务应用系统中增加财政监督管理分系统。在“金财工程”的总体部署下,要结合财政监督工作特点,逐步实现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开展财政监督检查和完成财政部授予专员办的日常监管职责。部监督检查局正在会同部信息网络中心研究加快专员办网络化建设步伐,并加紧研究开发财政监督检查信息及案例库管理系统、专员办办公自动化系统、专员办资产财务管理系统、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汇总系统等几个应用软件,并进一步修订完善财政监督信息交换系统。为了充分利用资源,减少浪费,该系统的网络建设以及核心软件的开发由财政部统一组织,各地专员办不要分头进行。当然,各专员办可以因地制宜,结合本地业务需要开发一些应用软件,发挥补充作用。
六、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和改进专员办内部管理和队伍建设
一是要继续贯彻“从严治处”的方针,严格专员办内部管理。要继续建立健全业务工作、资产财务管理、人事管理、廉政建设等各方面的规章制度。当前尤其要抓紧研究建立科学有效的专员办业务工作质量考核评价体系,努力做到量化考核,增强考核工作的科学性和透明度。
二是要继续加强和改进干部队伍建设。要继续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完善竞争上岗、任前公示、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等管理制度,努力建立充满生机与活力的干部任用机制,充分调动专员办干部工作积极性;财政部和各专员办要继续加强对干部的政治业务培训,当前尤其要抓好党的十六大文件的学习,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切实贯彻落实到财政监督工作实践中去;要继续完善干部奖惩办法,对各方面表现突出的专员办干部进行表彰,弘扬正气,营造干部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
三是要继续加强专员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党的十六大对在新时期、新形势下,进一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各专员办要认真组织学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加强理想信念和廉洁自律教育,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的观念,正确看待和行使好自己手中的权力,当好人民的公仆。要继续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权力的监督,防止滥用权力和以权谋私。要继续加强对干部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
(作者为中纪委驻财政部纪检组组长)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