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宁城县位于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东南部,2001年被国家列入了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项目区。两年来,宁城县县委、县政府以“五年灭荒、十年实现山川秀美”为目标,以政策为导向,以科技为支撑,以改善生态环境、防风固沙、构筑绿色屏障、提高全县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为中心,坚持统一规划、综合治理、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方针,采取行政推动、政策促动、资金拉动、典型带动、利益驱动等措施,全面启动和实施了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开创了宁城县生态环境建设新局面。
两年来,自治区下达宁城县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建设任务28.685万亩,总投资3330万元,其中国债投资2660万元,群众投资投劳570万元。完成荒山荒地人工造林11.6万亩,封山育林6.84万亩,林水草种基地1700亩,人工种草及草地围栏封育5.65万亩,水源工程237处。2001年各项工程均100%完成了计划任务,2002年的计划任务在6月份就已完成85%以上,并顺利通过了自治区政府组织的检查验收,在双百分制验收中获得了好成绩,在全部检查验收的75个旗县总评中名列第三。宁城县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主要得益于做到了五个“到位”
1.组织领导到位。宁城县委、县政府把加强生态建设作为全县经济工作的“...
宁城县位于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东南部,2001年被国家列入了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项目区。两年来,宁城县县委、县政府以“五年灭荒、十年实现山川秀美”为目标,以政策为导向,以科技为支撑,以改善生态环境、防风固沙、构筑绿色屏障、提高全县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为中心,坚持统一规划、综合治理、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方针,采取行政推动、政策促动、资金拉动、典型带动、利益驱动等措施,全面启动和实施了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开创了宁城县生态环境建设新局面。
两年来,自治区下达宁城县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建设任务28.685万亩,总投资3330万元,其中国债投资2660万元,群众投资投劳570万元。完成荒山荒地人工造林11.6万亩,封山育林6.84万亩,林水草种基地1700亩,人工种草及草地围栏封育5.65万亩,水源工程237处。2001年各项工程均100%完成了计划任务,2002年的计划任务在6月份就已完成85%以上,并顺利通过了自治区政府组织的检查验收,在双百分制验收中获得了好成绩,在全部检查验收的75个旗县总评中名列第三。宁城县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主要得益于做到了五个“到位”
1.组织领导到位。宁城县委、县政府把加强生态建设作为全县经济工作的“五大亮点工程”之一,制定了《关于加快生态建设步伐的决定》,明确提出了“五年灭荒,十年实现山川秀美”的奋斗目标,提出了“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一届接着一届干,争当生态书记,生态乡镇长”的号召。各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县计委、西部开发办公室负责统筹规划、综合平衡和组织协调,并会同林业、水利、畜牧、财政等有关部门编制全县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规划及年度实施方案。县林业局、水利局、畜牧局工程技术人员负责工程施工的技术指导,从规划设施到施工建设,充分发挥行业部门的优势作用。县财政局立足本职,积极筹措资金,严格按国债专项资金拨款管理办法要求拨付专款,保证了工程的启动与顺利实施,充分发挥了财政部门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中的职能作用。全县上下形成了让宁城山川尽快绿起来、美起来,让群众富起来的良好局面。
2.群众发动到位。通过发动群众,动员全社会力量开展农田水利和生态建设大会战。全县普遍采取了连乡镇会战和以乡镇联村会战两种形式,利用四季农闲时间在全县开展了4次大会战。春播前以植树种草为重点开展大会战;夏季以治山治水为重点开展大会战;秋季以工程扫尾和坡耕小流域治理为重点开展大会战;冬季以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开展大会战,做到一年四季各有重点,集中突击,圆满完成了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各项建设任务。
3.工程质量到位。为了确保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的质量,按照“生态景观、治理效果、经济效益、科技含量、经营机制”五个一流精品工程的总体要求,坚持高起点、高标准工程作业设计,制定切实可行的技术操作规程。紧紧围绕阻沙源、保水源、增资源、建财源的总体要求,坚持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科学规划、科学设计、科学施工。坚持生态、经济、社会效益相统一,宜乔(木)则乔,宜灌(木)则灌,宜草则草,草灌乔合理配置,强力推行醮浆、覆膜、生根粉等实用技术,提高造林成活率和保存率,确保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的建设质量。
4.政策落实到位。县委、县政府以政策为平台,鼓励企事业单位以及个人采取联营、股份合作制、承包、购买“四荒”使用权等多种形式搞生态建设。鼓励国营林场以土地入股,农民投工投劳,实行股份制形式植树造林。坚持“谁投资、谁治理、谁开发、谁受益”和“允许继承、转让、长期不变”政策以及“先治理,后承包、拍卖”政策,明确责任和权利,给群众吃上“定心丸”。对工程治理达到绿化标准的,县政府核发林权证,坚持“推磨转圈,轮流治理”的政策,有力地调动全民参与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建设的积极性。
5.资金管理到位。一是严格执行“三专一封闭”制度。要求各项目建设单位都必须开设生态资金专户,建立专账、确定专人进行会计业务核算,否则,不予拨付项目资金。二是严格执行资金报账制度。县里印发了《关于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国债资金补助范围的通知》,明确了项目资金的使用范围、标准及原则,资金使用严格执行报账制。首先,项目单位到县财政局领取《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费用登记表》和《生态环境建设资金报账申请表》,认真填写汇总工程费用支出情况,支出凭证须经施工单位责任人、项目技术责任人、工程监理等有关人员确认签字;然后,项目单位和县直责任单位审核签字后,送县西部开发办公室审核签字;最后报县财政局予以审核并办理资金拨付。所有项目在报账时,都将费用支出单据、登记表、申请表等一式两份,报县财政局一份记账(复印件),退申请单位一份记账(原件)。县财政局在办理拨款时,先审核已预拨的项目启动资金的支出情况,再拨付超过启动资金部分的款项。三是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对工程需用量较大的水管、水泵、变压器、电线、苗木、铡草机、草种、水泥桩、刺线等采取县政府采购办,西部开发办与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2+1”的政府采购模式,进行政府统一采购调拨,既保证了物资质量,又降低了工程成本。根据工程建设需要,统一采购了林木种苗800万株,草籽3.5万斤,柴油机、水泵156台套,塑料水管160吨,购制水泥桩2.3万根,刺线66万延长米,节省工程投资80多万元。四是严格执行国债资金拨款管理制度。根据国债专项资金和生态环境建设资金拨款管理的有关规定,县西部开发办公室下达拨款通知,经分管县长和财政局领导签字后,县财政根据资金情况直接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生态资金专户”,减少了中间环节,有效地保证了国债资金使用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