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的均等化转移支付是联邦政府和省政府财政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行均等化转移支付的目的是使省级政府在税率水平不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前提下,有能力为其居民提供合理的、可比的公共服务。其重要性还体现在,国内各个地方的繁荣程度不同,各省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财力水平也不同,通过实施均等化使联邦政府能够帮助生活在欠发达省份的加拿大人享受同等的公共服务。
均等化转移支付的资金来源是联邦政府的经常性财政收入,资金由联邦直接补助到省级政府。均等化转移支付是无条件的,省级政府可根据轻重缓急自主安排支出,如可与自己的财政收入一并用于安排医疗保健、教育、社会援助、治安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公共服务支出。
目前在加拿大全部10个省中有7个享受了均等化转移支付。其转移支付额连同老年福利、职业保险、健康社会服务转移支付(加拿大最大的转移支付项目)等一起,占加拿大联邦总支出的比例已经接近10%。且规模还在逐年扩大,从1993/1994财政年度的80亿加元增加到2000/2001财政年度的108亿加元,增长了35%。
均等化转移支付的计算公式是根据“联邦—省财政协议条例”设定的,按照加拿大国会要求,每5年要对这一公式进行一次回顾和更新。最近的一次更新在1999年,确保均等化转移支付能够反映各省最新的财政经济发展状况,同时改善了测算方法,引用了更加精确的统计数据。这一最新公式的有效期截止到2004年3月31日。
1.财政收入能力的确定
对欠发达省份实施均等化转移支付是一个简单的概念,在实际操作中,对各省的发达程度必须有一个可比的衡量,即对“财政收入能力”进行测算。所谓“财政收入能力”就是各省用于提供公共服务的财政收入征收能力。
各省财政收入能力是根据公式计算出来的。这一公式是按照有关法规设定的,公式中包含决定均等化转移支付的所有数据。某一年度的均等化支出及其在各省之间的分配,要由这一公式和有关法规决定。
均等化转移支付是基于财政收入能力的。但与每个省财政收入的实际征收数没有关系。财政收入能力是一个假设的数据,用来衡量一个省如果采用全国平均税率对普通税基征税,所能够征收的财政收入数额。由于各省对税基的确定方法不同,于是在均等化转移支付中就统一使用联邦确定的标准税基作为计算依据。在测算人均水平时,则承认各省的实际人口数。在各项税基中,最重要的是所得税,占省级财政收入的比例是27%,消费税占23%,财产税占18%。
加拿大按下述步骤测算均等化转移支付的财政收入能力:
财政收入。第一步是收集财政收入的有关信息,掌握全部10个省列入财政收入能力考核的33个税种(税基)的财政收入征收情况。
税基。由于各省征税的对象不同,为了计算均等化转移支付,必须对各省的税基进行量化并调整成同一基础。为对各省的财政收入能力有一个客观的比较,需要对每个省的每项税基进行标准化测算。以销售税为例,其税基为所有应税零售商品和服务的销售总额。由统计署、海关、税务局以及各个省提供每个省33种税基的测算数据。
全国平均税率。用10个省某种税收收入的总和除以10个省此种税基的总和,得出该税种的全国平均税率。以烟草为例,2000/2001财政年度全国烟草的销售总额(税基)预计为500亿加元,征收的烟税为24亿加元,则烟草税的全国平均税率为4.8%。
财政收入能力。用全国平均税率和标准税基可以计算出每个省各税种的理论财政收入额。例如,安大略省2000/2001财政年度烟草销售总额为200亿加元,烟草税的全国平均税率是4.8%,则安大略省理论上的烟草税收入为9.6亿加元。用这种方法计算出所有税种的理论征收额,累加后得出各省总的财政收入能力。
人均财政收入能力。均等化转移支付的计算公式采用人均财政收入能力以便省与省之间能够进行比较。某省人均财政收入能力就是用财政收入能力总额除以该省总人口。各省之间的人均财政收入能力存在较大差异。以2000/2001财政年度为例,最高的阿尔伯塔省人均财政收入能力为10230加元/人,最低的纽芬兰省为3872加元/人。
2.均等化标准的制定
计算出各省的人均财政收入能力后,下一步就要设立一标准,以对各省的财政收入能力作出衡量。现行标准是从1982年开始使用的,选取了5个收入处于中游水平的样板省份的平均人均财政收入能力,而把收入水平最高的阿尔伯塔省和其他4个收入水平偏低的省份排除在外。2000/2001财政年度,5个样板省份的平均财政收入能力是5914加元/人。
3.均等化转移支付补助额的计算
加拿大联邦政府对财政收入能力低于5个样板省标准的省份实施均等化转移支付,其低于部分即为均等化转移支付补助额。用公式表示就是:
人均均等化转移支付补助额=人均均等化标准收入(5914加元/人)一人均财政收入能力
例如,纽芬兰省的人均财政收入能力是3872加元,与均等化标准收入5914加元的差额2042加元即为其应享受的人均均等化转移支付补助。
某省的均等化转移支付补助总额=人均均等化转移支付补助额×某省总人口
例如,纽芬兰省应享受的人均均等化转移支付补助额为2042加元,该省的总人口是539060人,则纽芬兰2000/2001财政年度均等化转移支付总额为11亿加元。
均等化转移支付补助数不是固定不变的,当人口和财政收入能力发生变化时,均等化补助数也随之变化。加拿大每年要计算两次均等化转移支付补助,通常是在2月和10月,以及时对各省应享受的补助额进行调整,最终的补助数要在财政年度终了30个月后才能确定下来。2000/2001财政年度对全部7个省的均等化转移支付补助约为108亿加元。
所有的均等化转移支付补助额都是通过基于弥补财力缺口的均等化转移支付公式计算得出的。但为了应对某些特殊情况,加拿大在实施均等化的过程中引入了一些特殊规定。首先是“一般性解决方案”,用以部分地抵消某些特殊省份的财政政策取向对均等化补助的影响;其次是限制年度之间某个省均等化转移支付补助额的下降;最后是设定每年均等化转移支付总额的最大增长,以确保联邦政府实施均等化转移支付的可负担性和可持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