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是建立收入统计报表制度。县会计核算中心按月对重点执收执罚单位各项收入征收、入库及欠缴情况进行准确核算反映,于每月5日前向财政局上报会计报表。凡账面反映有应缴未缴财政资金的,一律在3日内划转到位。
二是实行票据使用定期核销制度。成立票据室,专门办理财政票据领用、缴销手续。票据领取必须持有效证件和文件依据。票据核销按季进行,核销时领票单位应持已使用票据、收入缴库复印件送财政部门,以便准确核实征收及缴存情况。财政部门不定期到有收入的单位进行抽查。
三是规范收入缴库制度。非税收入要按规定及时上缴县国库或财政非税收入专户,严禁截留、挪用。对单位在夜间等特殊时间直接收取的零星非税收入,应在取得收入3日内足额缴入非税财政收入专户。凡在专项检查中发现不按规定上缴国库的收入,按照有关规定扣减其预算经费。
四是实行银行账户定期清理制度。县财政、监察、审计、人行等部门定期到各商业银行清理检查行政事业单位开户情况。凡执收执罚收入不入财政专户而又擅自开户、不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躲避财政监督的单位,违规资金一律没收上缴国库,并追究单位及相关责任人责任。
五是加强罚没物资、赃款赃物管理制度...
一是建立收入统计报表制度。县会计核算中心按月对重点执收执罚单位各项收入征收、入库及欠缴情况进行准确核算反映,于每月5日前向财政局上报会计报表。凡账面反映有应缴未缴财政资金的,一律在3日内划转到位。
二是实行票据使用定期核销制度。成立票据室,专门办理财政票据领用、缴销手续。票据领取必须持有效证件和文件依据。票据核销按季进行,核销时领票单位应持已使用票据、收入缴库复印件送财政部门,以便准确核实征收及缴存情况。财政部门不定期到有收入的单位进行抽查。
三是规范收入缴库制度。非税收入要按规定及时上缴县国库或财政非税收入专户,严禁截留、挪用。对单位在夜间等特殊时间直接收取的零星非税收入,应在取得收入3日内足额缴入非税财政收入专户。凡在专项检查中发现不按规定上缴国库的收入,按照有关规定扣减其预算经费。
四是实行银行账户定期清理制度。县财政、监察、审计、人行等部门定期到各商业银行清理检查行政事业单位开户情况。凡执收执罚收入不入财政专户而又擅自开户、不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躲避财政监督的单位,违规资金一律没收上缴国库,并追究单位及相关责任人责任。
五是加强罚没物资、赃款赃物管理制度。执法机关查封、暂扣的财物及追回的赃款、赃物,应妥善保管,不得挪用、私分和变相私分,国家规定可以公开拍卖的物品,先由执法单位委托评估,后进行拍卖,所得款项及时上缴财政;对鲜活等不易保存的物品,由执法机关酌情处理,事后将处理情况向财政局备案。
今年1—5月份,该县实现预算内非税收入2158万元,占年度预算的53.7%。县级预算外资金专储户数、专储额均达100%。
(刘浩 刘晓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