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是回收债权。建立“谁举债,谁偿还”的责任机制,对应收债权,制定统一政策,采取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有计划有步骤地清理回收。对有能力还款而拒不还款的单位和个人,采用法律手段予以清收;对确有困难无力偿还的,按规定给予减免。回收的资金专项用于清偿债务。
二是盘活资产。在全面清理乡镇资产的基础上,采取变卖资产、抵押物资、转让部门公共设施的所有权和经营权等方式,千方百计盘活现有资产。回收资金用以清偿债务。对乡镇撤并后闲置的土地、房屋等资产,予以变卖抵押,回收资金偿还债务。
三是核本降息。对债权单位已撤销或债权人主动放弃债权的债务予以核销,对确认无效的呆坏账,按规范程序办理核销手续。对过去省、市、县财政有偿扶持的项目形成的债务,短期内难以偿还的,制定偿还计划,并争取对债务利息的降、减、免或停息还本。对于乡镇向个人的高息借款,按现行国家金融政策进行处理。
四是转账抵账。对乡镇与单位、单位与个人、乡镇与个人之间存在的多角债权债务关系,通过不同债务、债权人之间的转账,抵账,化繁为简,使乡镇从债务网中解脱出来。
五是优化支出。严格控制乡镇的非生产性开支,对办公费、招待费等实行限...
一是回收债权。建立“谁举债,谁偿还”的责任机制,对应收债权,制定统一政策,采取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有计划有步骤地清理回收。对有能力还款而拒不还款的单位和个人,采用法律手段予以清收;对确有困难无力偿还的,按规定给予减免。回收的资金专项用于清偿债务。
二是盘活资产。在全面清理乡镇资产的基础上,采取变卖资产、抵押物资、转让部门公共设施的所有权和经营权等方式,千方百计盘活现有资产。回收资金用以清偿债务。对乡镇撤并后闲置的土地、房屋等资产,予以变卖抵押,回收资金偿还债务。
三是核本降息。对债权单位已撤销或债权人主动放弃债权的债务予以核销,对确认无效的呆坏账,按规范程序办理核销手续。对过去省、市、县财政有偿扶持的项目形成的债务,短期内难以偿还的,制定偿还计划,并争取对债务利息的降、减、免或停息还本。对于乡镇向个人的高息借款,按现行国家金融政策进行处理。
四是转账抵账。对乡镇与单位、单位与个人、乡镇与个人之间存在的多角债权债务关系,通过不同债务、债权人之间的转账,抵账,化繁为简,使乡镇从债务网中解脱出来。
五是优化支出。严格控制乡镇的非生产性开支,对办公费、招待费等实行限额管理,把节约下来的资金用于还债。乡镇在债务化解完成之前,不得新盖办公楼;对赤字和净负债超过一年可用财力的乡镇,不准更换、新购小汽车。
六是增加收入。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加强小城镇建设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私营个体经营、创税农业以及第三产业的发展,加大招商引资和农业结构调整力度,培植新兴财源,增加收入,增强乡镇的偿债能力。
(张邦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