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产业是经济发展的先导产业,它是以世界最新科技成果、最新技术、最新工艺为基础的知识密集型和资本密集型的产业。高新技术产业是高技术发展、高技术成果转化的必然结果。工业经济时代,高新技术产业起先导作用,通过提高投入生产要素的使用效率,推动劳动和资本向劳动生产率更高的产业转移,使第一产业比重不断下降,第二产业的比重先上升一个时期,然后下降,第三产业比重不断上升,直至实现工业化。而进入知识经济时代,高新技术产业将成为最重要的支柱。由于高新技术产业在经济发展中的特殊地位,政府应重视加大对高新技术产业的扶持力度,采取适当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其快速发展,为提升国民经济整体发展水平创造条件。
一、改革和完善税收优惠政策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
1.中央对科技税收政策进行宏观的原则性规定,制定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总纲、总政策,各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中央要求确定地方税收的优惠措施。注重政策发挥的整体效率,尽快改变当前各地自行出台多种低效率的科技税收政策的混乱局面。建议国家出台一个独立、集中的税收优惠特别法,在全国颁布实施。此法律应当对国家和地方税收优惠权限、范围、产业发展侧重有明确规定,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各地政府制定具体的税收优惠办法。这也有利于取消地区间税收优惠政策的差距,为企业提供公平竞争的经营环境。
2.结合国家科技发展战略,有重点有目标地实施优惠项目设计。我国高新技术及产业发展是以加强技术创新和发展高科技、加快产业化、以优势产业为龙头带动其他产业发展、推动经济结构的整体优化升级为主导思想的。我国国情决定了我们应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和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原则,以具有优势、能够带动新兴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领域为重点,建立促进研究、开发、产业化全方位发展的服务体系,推动传统产业的高新技术改造,提高经济整体素质。我国的科技税收政策,应当以项目或行为为优惠对象,按照科技发展要求组织实施。只要有利于技术创新,有利于科技产业化,就应当享受优惠政策。
当前,税收优惠政策重点选择是:第一,推行企业科技创新的投资可获得税收抵免的制度。第二,对中间试验产品实行减免税政策。中间试验是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重要桥梁,其投资多、风险大,常常是企业界和科技界望而生畏的区域,需要政府鼓励和支持。在税收政策上,应对中间试验免征或减征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以利于科技成果的推广。第三,促进人力资本形成的税收政策。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但人是生产力的决定因素。对科技进步的鼓励和支持,离不开对人力资本的投入。从税收角度来看,有必要通过税收优惠措施鼓励企业、个人和社会开发人力资本的积极性。如制定鼓励企业对科技人才培养和员工培训投入的税收优惠政策。第四,对专利收入应实行免税政策。专利收入是指企业或个人提供或转让其创作或发明并依法登记取得专利权所取得的收入。对这种收入,国家应给予免征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的政策,以利于科技创新。
二、具体设计我国科技税收政策
1.增值税方面。一是高新技术企业增值税政策由“生产型”向“消费型”转变,允许购进的生产设备进行抵扣,以减少对高新技术产品的重复征税,降低成本,提高产品竞争力,加快高新技术产业的设备更新改造。虽然这样国家财政收入会产生一定减收因素,但从长计议,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必然会带来国民经济总量的提高。二是对企业的研究开发费、技术转让费按产品实际摊销数额,从产品销售收入中据实扣除,不计征增值税。那么究竟应该怎样实现增值税的转型呢?
为了体现对科技投资事业的鼓励,不仅应该对其采用消费型的增值税,而且,还应该适当地调整增值税的税率设置。具体地说,就是对技术含量高、经确认为高新技术的产品,其生产与销售也应该按照低税率(13%)纳税,这样,就可以充分体现政府对高科技企业乃至风险投资事业的重视。还可以考虑对高新技术企业所缴纳增值税按适当比例返还企业,用于研究与开发。我国是发展中国家,流转税是主要税源,为了解决科技企业设备价值量大、更新速度快、占用资金多的问题,可以考虑对高新技术企业或与技术开发有关的机器设备实行“税改投”政策,即将应征未征的增值税作为国家的资本金投入。这种税收优惠相对于其他优惠措施针对性强,更能刺激企业在购置科研设备方面投入资金,从而提高企业技术创新的硬件水平。
2.企业所得税方面。建议高新技术企业的免税年度从企业的盈利年度开始计算,适当延长企业所得税税收减免的期限,以利于起步阶段的高新技术企业尽快发展壮大,形成规模。对企业或个人以收入用于创办高新技术产业的资金给予较大幅度的税收抵免。鼓励企业加大对研究开发的投资力度,准许从事高新技术产业研究与开发发生的当期费用全额扣除;允许企业在税前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扩大再生产。对科研机构从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和技术咨询所取得的收入免税。鼓励技术开发型科研机构转制。科研机构转为企业后可给予一定年度的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并对科研开发自用土地实施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收优惠。
3.营业税方面。为了体现高新技术企业作为技术创新的主体地位和充分发挥高新技术带动传统产业的改造,在营业税方面可以进行以下改革:高新技术企业对外转让专利技术或非专利科技成果、特许使用权等,所获得的收入免征或减半征收营业税,以此来促进高科技企业(风险企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