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市场经济条件下处理财政收支关系的基本原则,理论界一种观点强调量出为入,一种观点则主张量出为入与量入为出相结合,首先是量出为入,然后是量入为出。笔者则认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量入为出仍然是正确处理财政收支关系的基本原则。
一、财政收入规模的确定,不是以财政支出的需要,而是以经济发展水平决定的经济的承受能力为依据。财政收入无论绝对规模,还是相对规模,都应以不妨碍经济的发展为底限,应以取得相应财政收入并促进经济发展为最佳选择,决不能借口财政支出的需要“竭泽而渔”。税收是财政收入最主要的形式,财政收入的规模主要取决于宏观税负的水平,而决定宏观税负水平的是经济发展的水平。众所周知,发展中国家宏观税负的水平比发达国家低,其根本原因是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水平低,而不是财政支出的需要少。如果仅从财政支出的需要来说,由于发展中国家的经济、科学和教育相对落后,政府为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所需要的财力应比发达国家还要多。税收是政府配置资源的重要手段,如果片面强调财政支出的需要,迫使宏观税负的水平超出经济的承受能力,减少了微观经济主体对资源的支配和使用,就会削弱微观经济主体投资和消费的积极性,导致经济的下滑或停滞。总之,财政收入的规模与经济发展的水平相适应,是支配财政收入活动的内在规律。根据这一规律,处理财政收支关系首先是量“力”为入,而不是量出为入。这个“力”就是由经济发展水平决定的经济对财政的承受力。
二、财政支出具有内在的扩张性,防止财政支出的扩张必须用财政收入的规模来制约。财政支出的内在扩张性根源于经济制度自身的矛盾和人与自然之间矛盾的日趋复杂和尖锐化,表现为社会公共支出超常增长的内在需要。也就是说政府为解决或缓解这些矛盾所需要的财力远远大于经济发展可能提供的财力,这种“需要”与“可能”的矛盾就是财政支出扩张性的根本原因。防止财政支出的扩张,必须用合理的财政收入规模来制约,使财政支出规模与收入规模相适应。如果失去财政收入对支出的制约,必然导致财政支出的急剧膨胀,给经济带来巨大风险。财政支出的内在扩张性使财政收支之间的矛盾在实践中主要表现为支出的需要大于收入。解决这种矛盾的基本思路是:如果财政长期收不抵支,且缺口较大,在财政收入规模合理的前提下,必须坚持量入为出的原则,通过调整支出结构,提高支出效率,压缩财政支出规模实现收支的平衡。不能以支出需要为由,把财政收入规模提高到超出经济承受力的水平。
三、从财政收支关系的角度来说,积极财政政策是量入为出在特定时期的一种灵活运用。市场经济国家在需求不足、经济增长缓慢、失业率上升时期,推行积极财政政策,通过适度国债规模,增加政府投资需求和消费需求,调节经济结构,拉动经济增长,增加就业是完全必要的。从财政收支关系来考察,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只要国债规模适度,即国债规模与偿债期内经济发展所决定的财政收入的增长相适应,不仅不违背量入为出原则,而且是量入为出原则的灵活运用。积极财政政策是一种适度赤字财政政策。一些学者认为,只要推行赤字财政政策,就是奉行量出为入的原则。这种观点值得商榷。政府为实现一定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目标,在一定时期实行赤字财政政策,不能简单地说就是奉行量出为入的原则。如果奉行量出为入的原则,就应增加税收提高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而不是通过发行国债来扩大财政支出。以上我们已强调,通过适度国债规模扩大政府需求,只要在偿还期内能通过财政收入增长来保证国债的还本付息,就是量入为出原则的灵活运用。只有在国债规模过大已超出财政偿债能力时,才是量出为入。
四、量入为出不要求每个财政年度都要实现收支平衡,周期财政平衡是量入为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具体运用。量入为出作为处理财政收支关系的基本原则,其核心是在财政收入规模合理的前提下,用财政收入规模制约财政支出规模,实现财政收支规模的相适应。财政收支规模的相适应,并非要求每个财政年度都要以收定支,实现收支平衡。调节宏观经济,实现宏观经济的稳定发展是市场经济条件下财政的重要职能。市场经济国家的经济周期波动尽管各国表现形式不尽相同,但都是客观存在的。为最大限度地减少经济波动造成的损失,在经济衰退、失业率上升时,通过适度财政赤字,扩大支出,来实现经济增长和增加就业;在经济过热的通胀时期,为抑制通胀,推行适度从紧的财政政策,压缩财政支出,实现财政结余,在一个经济波动的周期内使财政赤字与结余达到平衡。西方的这种周期财政平衡论把财政收支与调节经济周期结合起来,从一个经济周期来认识和把握收支平衡,是对传统年度财政收支平衡论的突破和发展,是年度财政收支平衡的一种延伸,即把财政平衡从一个财政年度延伸到一个经济周期。只要坚持量入为出的原则,通过科学的“周期预算”组织形式,周期财政平衡的实现是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