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专员办自1995年正式运行以来,在维护中央财政利益,确保中央预算收入的完整性和中央财政支出的有效性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绩。目前,随着财政各项改革的稳步推进,专员办的工作职责和承担的任务也将会发生一些变化。结合几年的工作实践,我认为专员办职责必须区别于审计等监督部门,坚持收支并举、监管并重,立足为财政改革、管理服务。
一、加强业务指导,完善监督体系
分税制的财政体制改革,给收支的划分带来了很大的变化,中央收入不仅来自中央企业,而且要来自地方企业,使得中央财政收支更加明显地具有量大、面广、线长的特点。
1、专门监督与业务监督相结合。财政监督应是一种专门监督与业务监督相结合的监督体系。财政部各业务主管司局在加强对财政收支管理的同时,对中央预算收入征管、中央财政支出核拨使用过程进行的日常监督属业务监督的范畴。其特点是:管理为主,监督为辅,通过管理实施监督,寓监督于管理之中。专员办则是实施中央财政监督的一支专门力量,受业务司局委托,承担各地中央财政收入征管、入库及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监督检查的任务。其特点是:监督为主,管理为辅,寓管理于监督之中。专员办的工作就是财政...
专员办自1995年正式运行以来,在维护中央财政利益,确保中央预算收入的完整性和中央财政支出的有效性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绩。目前,随着财政各项改革的稳步推进,专员办的工作职责和承担的任务也将会发生一些变化。结合几年的工作实践,我认为专员办职责必须区别于审计等监督部门,坚持收支并举、监管并重,立足为财政改革、管理服务。
一、加强业务指导,完善监督体系
分税制的财政体制改革,给收支的划分带来了很大的变化,中央收入不仅来自中央企业,而且要来自地方企业,使得中央财政收支更加明显地具有量大、面广、线长的特点。
1、专门监督与业务监督相结合。财政监督应是一种专门监督与业务监督相结合的监督体系。财政部各业务主管司局在加强对财政收支管理的同时,对中央预算收入征管、中央财政支出核拨使用过程进行的日常监督属业务监督的范畴。其特点是:管理为主,监督为辅,通过管理实施监督,寓监督于管理之中。专员办则是实施中央财政监督的一支专门力量,受业务司局委托,承担各地中央财政收入征管、入库及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监督检查的任务。其特点是:监督为主,管理为辅,寓管理于监督之中。专员办的工作就是财政部各业务司局职能的延伸。如此上下联动,形成一个完整的监督链条,从而建立一个完善的中央财政监督体系。在具体运作中,各有关业务司局应加强对专员办业务工作的指导,中央财政资金下拨后,及时通知专员办,以便组织日常监管。对其监管结果,专员办要及时向业务司局进行反馈,使之随时掌握资金使用的动态情况。因此,建立专门监督与业务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把财政监督纳入财政管理活动的全过程中,体现了监督与管理相结合的特点,保障了财政分配和调节职能作用的发挥。财政部各业务司局和专员办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就能提高中央财政监督的整体效能。
2、开创监管并重新格局。依照收支并举、监管并重的总体工作要求,专员办的监督工作应分两条线展开。一条线是有关业务司局委托的监管事项,包括监督检查国家财经政策、法规执行情况和中央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核审批政策性退税退库;征管中央非税性预算收入;会计信息质量抽查;对社会中介机构执业质量进行再监督;对金融企业、国有企事业单位进行财务监管等,通过监督检查局安排给专员办,体现监督检查职能。一条线是对涉及国库集中支付延伸到各省的业务,包括办理地方中央建设项目资金审核事宜;审核上报及下拨粮食风险基金、国储粮棉等的费用利息补贴、下岗职工生活保障资金、防汛救灾、扶贫等专项资金;审核国债项目资金的使用等,通过国库司安排给专员办,体现财政管理职能。构成专员办工作的新格局。
二、监督关口前移,参与集中支付
1、参与资金直接拨付。2000年,财政部安排对中央粮库建设资金实行财政直接支付试点,河南专员办积极稳妥地对许昌库和漯河库的粮库建设资金进行事前审核与监督。一是明确责任,规范程序。进一步完善《粮库建设财政资金直拨审核程序》等制度,保证了试点工作的可操作性和规范化。二是掌握进度,实地核查。在资金审核前,不定期地对资金项目进行实地考察,以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安全性。三是网上查询,动态监控。为了及时掌握直拨资金运行的动态情况,专员办以建行网上银行为平台,与河南省建行联合建立了直拨资金账户查询监管系统,对资金情况实施日常监管。通过这一查询监管系统,能及时、全面地反映直拨资金专户的资金变化情况,使资金的监管工作更为直接、有效。四是监管到位,成效明显。在资金审核中,继续坚持三级审核,并做到服务到位、管理到位、审核到位、监控到位。通过跟踪监控,严格把关,合理审减,最大限度地减少资金沉淀和浪费,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果。实践证明,专员办有条件、有能力完成粮库基建财务决算审核工作,也一定能够承担起财政部交办的国库集中支付资金审核监管任务。
2、建立报表、台账制度。国库集中支付资金审核工作在专员办推开后,专员办要切实负起责任,实施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在岗位上实行专人负责制,具体操作上实行建账管理,定期报送报表,搞好日常监管。一是项目资金,专员办要建立资金拨付日记账,专人专账管理;用款单位按月报送资金使用情况报表。二是专项资金,专员办要建立资金使用台账,用款单位按季报送资金使用情况报表。通过报送报表,了解动态情况,分析异常变化,找出疑点,找出问题,及时核查,及时处理,可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3、重点抽查,跟踪监控。专员办在承办国库集中支付试点工作中,要严把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事后检查三关,确保财政资金“管理有序,投放有效,使用合理,运行合规”,并及时向有关业务司局反馈资金监控情况。对中央财政转移支付、中央专项资金、补助资金、扶贫资金等,在加强日常监管的基础上,实施重点抽查和资金使用全过程的跟踪监控,以促进财政管理水平的提高。
三、理顺管理体制,加强队伍建设
1、实行“双对口、双管理”的管理体制。专员办的职能由“监督检查型”转变为“监督管理型”后,业务分为两大块,工作可实行“双对口”模式:即中央财政收入方面的监督检查业务,由财政部监督检查局管理;涉及中央支出集中支付方面的业务,由财政部国库司对口管理;其他司局的相关业务由监督检查局和国库司负责协调。这样,各业务司局的业务与专员办才能有机地联系起来。人事、财务实行“双管理”:即专员办干部的考核奖惩、提职晋级等事项由人教司进行管理,廉政建设方面由驻部监察局管理;经费财务由监督检查局协助办公厅管理。
2、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一是完善考核机制,严格考核、奖惩制度。干部的考核要量化,改年终一次考核为分季度考核,以改变专员办目前的“大锅饭”现状;对工作出色的,可进行定期表彰,推行财政部、专员办两级嘉奖制度;对出工不出力、纪律松弛的,可试行末位淘汰制,经过离岗学习仍无改观的,限期调离,实行优胜劣汰。二是引入竞争机制,中层干部实行竞争上岗,一般干部实行竞聘上岗,并加大干部交流、内部轮岗力度。三是抓好干部管理、教育和培训,全面提升专员办干部整体素质,把专员办建设成为一支政治坚定、业务过硬、作风扎实、纪律严明的干部队伍。
(作者为财政部驻河南省监察专员办事处专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