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河北省河间市财政部门努力探索农业税减免资金发放新办法,在借鉴收费制度“票款分离”改革经验的基础上,对农业税减免资金实行了银行化发放,使减免资金“票”、“款”两线运行,实现了财政拨款、银行代发、专款专用、“两证”领取(即农民凭退税证和身份证到银行领取)、直接到户,受到了农民的普遍欢迎。
多年来,国家、省、市把大量的农业税减免资金拨付到受灾地区,用于补济灾区人民生活,帮助灾区人民开展生产自救,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灾区人民的困难,对尚不富裕的广大农民来说,可谓是雪中送炭。但农业税减免资金是否真正发到灾区人民手中了?河北省河间市财政局通过开展农税政策专项检查发现,一些乡镇在落实减免资金上,确实存在着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挪用农业税减免资金。由于乡镇财政收入增长缓慢,刚性支出不断增加,为了保证乡镇公教人员工资足额发放,于是有些乡镇就从本部门利益出发,把农业税减免资金挪用于工资和经费支出,使受灾群众未得到补偿。二是用农业税减免资金抵顶乡镇“三提五统”及农业税尾欠。在一些乡镇,农业税征收是和“三提五统”征收同步进行的,往往出现个别落后村、钉子户不交或少交,造成农户对村有尾欠、村对乡有尾欠。于是有些乡镇就采取“息事宁人”的办法,用市里下拨的农业税减免资金抵顶了个别村的尾欠,使受灾群众的利益遭受损失。三是农业税减免资金发放混乱。有些乡镇图省事、怕麻烦,未把当年农业税减免资金发放到户,而是在下一年度征收农业税和“三提五统”时,先用减免资金抵交,然后再征收税费。事实上,减免款仅仅是平摊到户,乡镇虽未截留挪用,但受灾群众却不知减免内情,乡里少收了钱,农民却不买账,造成干群关系紧张。四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有些乡镇的确把减免款退到了各村,至于是否落实到户就不再管了。一些村没有把减免款发放到各户,而是用于修井、整治街道等村里的公益事业上。农民虽直接或间接受益了,但这却违背了国家的农业税减免政策。农民受了灾,却未直接见到国家的减免款,不能体现出党和政府对灾区人民的关怀之情。为了彻底改变这一现状,切实保护好农民的根本利益,把党的政策落到实处,河间市财政局决定对农业税减免资金实行银行发放,直达农户手中。
实行农业税减免资金发放银行化,遇到的最大困难就是工作量非常大。河间是一个农业大市,农业人口68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90%。河间又是一个农业灾害多发地区,2001年仅遭受风雹灾害就多达5次,全市20个乡镇有18个受灾,受灾人口近60万人。仅以上两个方面,就决定了农业税减免资金银行化发放极其繁琐、工作量极大。
为了保证减免工作的顺利开展,市财政局将上级拨付的助征经费全额下拨至各乡镇财政所,用于工作人员的补助及办公经费支出。农业税减免资金发放涉及到千家万户,每个农户减免款多则几十元、上百元,少则几元、十几元,支出手续相当繁琐,银行部门不愿意承接这笔业务。为此,局领导出面与银行部门进行沟通协商,取得了银行的支持,使农业税减免资金银行化发放工作得以顺利实施。同时,针对减免款零星、金额较小而农民又离指定银行网点较远的实际情况,又增加了便民条款,允许以村为单位,由村主任或会计等两人以上带本人身份证并持纳税人签字的取款联以及村里出具的证明信统一支取,然后由村委会负责发放到户。这样一来,既方便了群众,又大大加快了减免资金的发放进度。为了监督减免资金落实情况,要求村委会必须将退税证发到户并张榜公布,从而杜绝了弄虚作假现象的发生。
通过实行农业税减免资金银行化发放,河间市350万元的农业税减免资金全部直接发放到户,实现了减免资金的票款分离,算账的不管钱,管钱的不算账,使减免发放真正实现了公开、公正、公平、透明,彻底杜绝了历年来在减免资金发放过程中的截留挪用现象,使党和政府对灾区人民的关怀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