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法降息换据。规定对乡村民间借贷付息行为采取分年砍断结账的办法,并重新办理借据手续,利息按人民银行同期规定的贷款利率标准执行,原超领利息从本金中扣除;对既不重新办理借据,又不退息的,强行下账,降本减息。全县换据降息金额共达700万元。
2、清收各类欠款。对村集体债权资金进行认真清理分类,因债施法。采取经济、行政、法律的手段,收取现金、可售农产品实物,相互划转抵还集体与农户、农户与农户间债权债务,共清收历年欠款达1100万元。
3、清退违规、违纪资金。对财务比较混乱的村进行财务清理,将审查出的违规违纪资金清兑后,全部用于还债。
4、盘活资产偿债。通过租赁、拍卖闲置资产和转让农田、耕地、山地开发经营权等形式,盘活存量资产,筹集资金偿还债务。
5、大力压缩非生产性开支。对村级招待费、办公费、工资等10多项费用实行目标控管、定项限额。2000年全县村级非生产性开支比1999年减少近1200万元。
6、壮大集体经济,增强偿债实力。坚持“宜工则工,宜林则林,宜渔则渔”的发展路子,努力壮大集体经济实力,提高乡村偿债能力。
(陈前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