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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时间:2020-10-21 来源:中国财政2009.01半月刊总第534期
作者:财政部部长★ 谢旭人★

财政作为政府宏观调控部门,按照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全面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对更好地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促进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

加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意义重大

财政管理是政府为了履行职能,依法运用一定手段,对财政收支及相关经济活动过程进行决策、计划、组织、协调和监督等的行为和方式。财政的科学化管理,就是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积极探索和掌握财政工作规律,健全管理制度,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规范财政工作,运用现代管理方法和信息化手段,发挥管理人员的积极作用,提高财政管理效能。财政的精细化管理,就是树立精益思想和治理理念,运用信息化、专业化和系统化管理技术,建立健全工作规范、责任制度和评价机制,明确职责分工,优化业务流程,完善岗责体系,加强协调配合,按照精确、细致、深入的要求实施管理,并把公开透明体现在各项财政工作中,切实提高财政管理水平。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是有机整体。科学化管理是精细化管理的前提。精细化管理是在科学化指导下,把握统筹兼顾的工作方法,把科学化管理要求落实到财政管理各个环节,落实到财政干部的岗位职责,体现集约管理、注重效益的要求。实施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是财政管理理念的重大变革,是适应新形势发展的必然选择。

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是推动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的客观需要。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财政具有稳定经济、资源配置、收入分配、监督管理等职能作用,是推动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的物质基础、体制保障、政策工具和监管手段。财政管理的过程实质上是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的过程。财政管理水平直接影响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的效果。加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既适应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要求,又有利于更好地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推动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

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我国行政管理已经迈入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依法行政和行政管理创新的新阶段。党的十七大要求要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着力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财政作为政府宏观调控部门.加快财政职能转变,加强财政的监督管理职能,全面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高财政管理水平,既符合现代管理发展趋势,也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应有之义。

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是做好新时期财政工作的必然要求。财政工作政策性强,也很具体,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切身利益,特别是随着越来越多民生政策的出台,财政部门的服务对象由主要面向企业和单位,扩展到面向千家万户。财政管理做得好,把好事做好、做实,就会使广大人民群众受益,稍有疏忽就会影响财政工作的效果。因此必须依法严格,科学精细。近些年来,财政部门在促进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方面做了不少工作,取得了明显成绩。但财政管理中仍存在重收轻支、重分轻管、管理粗放的现象。比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外的政府各类收入规模较大,预算体系不够完整,不利于政府统筹安排使用。预算编制较粗,年初到位率低,预算执行中追加较多,均衡性不高。转移支付下达时间偏晚,地方特别是县级财政预算编制的完整性有待提高。行政开支控制不够严格,行政成本偏高。预算管理中还存在一定的随意性,与公开、公平、公正、规范、透明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预算管理制度改革需向纵深推进,跟踪问效机制需加快建设步伐。政府收支科目体系不够完善,财政管理基础工作比较薄弱。财政监管机制需要健全。财政管理信息化建设步伐偏慢等。这些问题,迫切需要通过完善制度、加强管理,加快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来解决。

全面把握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基本要求

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有着丰富的内涵,对财政管理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突出依法理财。国家法律法规是财政管理的依据,依法理财是财政工作的灵魂。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必须依照法律法规进行,严格按法律法规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做到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真正体现依法行政和依法理财的要求。制度更具有根本性、长期性、全局性、稳定性。要建立健全配套的管理制度。将工作中采取的有效做法,通过建立和完善制度的方式稳定下来,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做到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要在执行好已有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各项工作规范,努力做到反映财政工作规律,符合财政工作实际,可操作、可检查。

注重管理流程设计。合理的管理流程,是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基础。要按照精简程序、理清环节、分清责任、明确标准的要求,健全和优化财政管理工作流程,使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监督、绩效考评等各项工作均依流程运行。在流程设计中要做到目标明确、环节清晰,形成上下互动、左右联动、环环相扣的有机链条,努力实现各环节间的“无缝衔接”,有机配合,信息共享,既相互促进又相互制约,既提高效率又减少差错。

建立完善的岗责体系。有岗须有责、权责须对等,是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必须遵循的原则。要建立健全岗责体系,从机制上保证权责一致,促进责任落实。要根据财政管理各项工作的职能和流程运转环节,科学设置工作岗位。明确界定岗位职责,确定工作衔接的节点和程序,做到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协调配合。

运用科学的工作方法和手段。方法科学、手段先进,可以事半功倍。要学习借鉴先进的管理方法,及时发现财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改进,提高管理的实效性。细节决定成败。要实施细节管理,切实转变松散、粗放的管理方式.不搞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扎扎实实抓好工作,讲求工作质量和效率,真正做到认真负责、严谨细致、精益求精。基础不牢,地动山摇。要高度重视财政管理基础建设,充分发挥基层财政的作用。要运用先进科学技术,大力推进财政管理信息化建设,以信息化推动科学化、精细化,努力创新财政管理方式,提高工作效率。同时,充分发挥财政干部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管理的主观能动性和积极性,做到人机结合,把管理措施落到实处。

加强工作绩效考核。绩效考核是实现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的重要保障。要根据岗责体系的要求,按照奖优、治庸、罚劣的原则,合理确定考核标准,坚持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积极推进预算等工作绩效考核,使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成效,体现到资金使用效益和财政管理水平提高上来。

全面推进财政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

财政部门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科学理财、民主理财、依法理财,着力转变工作作风,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创新观念、服务观念、法治观念、效率观念和责任观念,完善制度与提高执行力并重,狠抓管理基础和基层财政工作,加快财政信息化建设,形成各环节有机衔接,方法科学、基础扎实、手段先进的财政管理机制,全面提高财政管理效能。

强化预算法治性。推进财政法制建设。重点推动修订预算法、个人所得税法、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家金库条例等,拟订财政转移支付条例、财政资金支付条例、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政府采购法实施细则等。积极创造条件,提升税收法律级次,增强权威性。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上级财政要提前告知并及时下达对下的转移支付,便于下级财政编制完整的预算。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项目、科目和数额执行。继续巩固中央财政超收收入使用办法改革成果,发挥好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作用。超收收入除按照法律法规和财政体制规定增加支出,以及用于削减财政赤字、解决历史债务、特殊一次性支出等必要支出外,原则上不用于当年支出,一律转入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在以后年度经过预算再安排使用。当年预算执行中确有需要增加安排的支出,通过使用中央预备费解决。因特殊原因需要在总预算之外增加收支的,要通过法定程序调整预算。

建立完整的国家财政预算体系。研究构建由公共财政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社会保障预算组成的有机衔接的国家财政预算体系。进一步完善公共财政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在建立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基础上,逐步建立社会保障预算。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在清理整顿非税收入的基础上,将保留的收费、基金逐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各级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按照国家财政预算体系框架列入本级政府预算。

加强预算管理。建立编制科学、执行严格、监督有力、绩效考评、各环节有机衔接的预算管理机制。细化预算编制,提高年初到位率。加强预算执行工作,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建立预算执行与预算编制互动机制。调动各预算单位加强执行管理的积极性,将预算执行的主体责任落实到各部门,将监管预算执行的责任落实到财政预算管理和监督机构。强化基本数据信息统计、收支科目体系、支出标准、项目库、会计等各个方面的管理基础建设。转变和充实乡镇财政职能,充分发挥基层财政监管作用。

推行预算支出绩效考评。加快建立预算支出的绩效考评机制,完善预算支出绩效考评指标体系,选择有关重点项目、民生项目,积极推行预算支出绩效考评试点。规范绩效考评管理办法,将绩效考评结果作为以后年度编制和安排预算的重要参考依据。逐步建立绩效考评结果公开制度,提高绩效考评的透明度。

增强预算透明度。深化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建立统一规范、各级财政共同执行的政府收支科目体系。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进一步扩大向人大报送部门预算的范围,逐步细化报送人大审议的预算。依法接受审计监督。在预算报告内容反映的明细程度、公开程度和易读易懂方面,要不断有新进展。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及时公布财政收支统计数据,以及经人大审议通过的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转移支付预算安排情况,公开财政规范性文件以及政策、发展规划等。

加强财政监督管理。建立健全覆盖所有政府性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机制,强化事前和事中监督,促进监督与管理的有机融合。严格执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强化财政违法责任追究。建立健全行政问责制和部门、地区及单位的利益追究机制,加大对违规问题的处理处罚和信息披露力度。

加快推进财政管理信息化建设。按照系统工程和一体化建设的指导思想,坚持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协调,尽快建成财政管理各环节畅通、业务标准统一、操作功能完善、网络安全可靠、覆盖所有财政性资金、辐射各级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的政府财政管理信息系统,为加强财政管理提供技术支撑。

实施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既要不断健全各项财政管理制度,又要提升财政干部的综合素质,大力弘扬求真务实和艰苦奋斗的工作作风,着力提高执行力,真抓实干,切实加强财政管理,真正把科学化、精细化的要求,全面落实到财政工作的各个环节和各个方面,真正体现抓紧、抓细、抓实的要求,努力提升财政管理水平。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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