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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党建引领方向 推动财政资产管理工作启航新征程

作者: 财政部资产管理司
来源:《中国财政》2021年第14期 2021/07/30

国有资产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国有资产资源来之不易,是全国人民的共同财富”。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财政部党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把财政资产管理工作纳入现代财政制度体系,以党建引领方向,推进改革和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依法依规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建立健全全口径国有资产报告体系,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建立健全国有资产报告体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战略全局高度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国有资产管理透明度和公信力,更好地服务社会经济发展,进一步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加快构建国有资产报告制度体系。2017年12月,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决定自2018年起,国务院每年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主要包括全面反映各类国有资产基本情况的综合报告,以及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等四个专项报告。根据《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有关任务分工,财政部立足现行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建立健全中央部门横向协作、中央地方纵向联动工作机制,加快推进国有资产报告工作制度化建设。

圆满完成年度国有资产报告工作。2018年,联合各相关部门建立国有资产报告部际协调机制,协同发挥职能作用,顺利完成每年度国有资产综合报告。这是我国首次按照“全口径、全覆盖”要求,形成涵盖企业、金融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自然资源等四大类资产在内的国有资产报告,得到社会各界积极评价。2018—2020年,分别完成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及企业国有资产专项报告工作,促进各地区、各部门不断健全相关领域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体系,夯实国有资产管理基础,提升国有资产管理效能,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高度认可和社会的广泛关注。

积极落实国资报告审议意见整改。对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国有资产报告提出的审议意见,逐一细化分解整改任务,形成重点任务清单和落实方案。召开国有资产报告部际协调机制会议,协同推进审议意见整改落实工作,起草形成审议意见处理情况报告,报国务院审定后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落实国有资产报告审议意见,持续改进和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切实推进人大监督、审计监督、出资人监督等形成监督合力,加快实现国有资产“管理、报告、监督”全流程闭环。

 

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

   

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资国企改革的决策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全力推进国资国企改革,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不断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增进人民福祉。

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按照国务院国企改革领导小组统一部署,财政部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了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推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等一揽子改革方案,并按程序报党中央、国务院同意后印发,成为本轮国资国企改革“1+N”改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相关改革任务取得积极成效。其中,中央层面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企业数量达到93家,划转国有资本总额达到1.68万亿元,充分体现了国有企业发展成果全民共享,有利于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代际公平,推进国有企业实现国有股权多元化。

统筹推进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贯彻落实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部署,成立财政部国企改革三年行动领导小组,统筹谋划财政系统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工作,连续召开部内会议和地方财政系统会议,全面进行动员部署。开展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和有关重点改革任务落实情况督查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研究起草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深化东北地区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等政策文件。配合国务院国企改革办推动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混合所有制改革,参与中央高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试点及验收。

建立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部署,经国务院批准,印发了《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暂行办法》《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办法》等制度文件,进一步健全国资经营预算监管体系,加强国有资本收益收缴管理。按照党中央“建立覆盖全部国有企业、分级管理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制度”的改革要求,全面梳理未纳入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不含金融)实施范围的中央企业,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扩大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

着力支持落实国家战略。落实党中央改革要求,安排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用于推动钢铁、煤炭企业化解过剩产能。积极推动“处僵治困”,安排中央企业处置“僵尸企业”、特困企业专项治理专项资金,用于“处僵治困”过程中的人员安置工作。积极安排资金支持前瞻性战略性产业发展、老旧船舶淘旧建新、股权投资发展基金注资等国家重点战略。稳步提高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比例,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印发中央财政支持“三供一业”分离移交、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厂办大集体改革等资金管理办法,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

 

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提高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绩效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是保障党和国家机关政权运转以及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物质基础。当前我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规模增长较快,特别是民生领域国有资产快速壮大,管理和用好这部分国有资产,对有力支撑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意义重大。

建立健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体系。推动出台《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作为我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的首部行政法规,填补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法律法规空白。修订《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100号)等制度,健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相关办法相配套,具体管理规程为补充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体系。深入研究公共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国有文物文化资产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特点和管理现状,推动出台相关会计核算准则和资产细化分类办法,会同有关部门印发《公共租赁住房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公路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国有文物资源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专项资产管理办法,加快推进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体系。

不断夯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基础。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党中央过紧日子有关要求,出台《中央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国家图书馆主要流通阅览设备资产配置标准(试行)》《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办法》等资产配置管理制度标准。从配置源头降低履职成本。配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快开展政府会计准则制度与公共基础设施等资产登记入账核算衔接工作。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核实工作,摸清家底。完善单位资产管理内控制度,加强资产的维护和使用管理,最大限度发挥资产使用效益,推动资产共享共用和信息化建设,切实形成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资产配置使用长效机制。

保障行政事业单位相关改革有序推进。印发《关于做好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确保资产随改革快速有序调整到位。印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授权力度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通知》,简化国家设立的研究开发机构、高校持有科技成果的评估和管理程序,推动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规范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中的国有资产管理,充分激发事业发展活力和创造力。加强行业协会、商会和培训疗养机构脱钩改革中的国有资产管理,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

从严审核新增资产配置预算。加强中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源头管理和绩效管理,对中央部门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申报的新增资产配置预算进行严格审核,把好资产入口关,有效约束和规范新增资产配置行为。保障重点项目支出,减少资产低效配置,节约财政资金。制定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衔接贯通的一体化业务规范,研究将资产管理嵌入预算编制、预算执行、会计核算、决算和报告等环节,建立预算资金形成资产的全链条管理机制,准确核算和动态反映资产情况。探索开展资产绩效管理,将资产绩效管理融入预算绩效管理统筹推进。

 

加强资产评估行业监督管理,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


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目标要求,积极推动资产评估立法工作,落实中央“放管服”改革精神,促进资产评估行业健康发展,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构建资产评估行业监督管理新体系,促进资产评估行业发展。

推动资产评估法顺利出台。积极推动资产评估行业法制化,2016年7月2日,资产评估法经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颁布实施。修订完善《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颁布《资产评估基本准则》,指导资产评估行业不断健全和完善执业准则体系,行政监管、行业自律与机构自主管理相结合,构建起新的资产评估行业监督管理体制,营造规范、公平、创新的行业发展环境。资产评估行业不断发展壮大,截至2020年底,全行业共有资产评估机构(含分支机构)5300家,行业年收入253.93亿元。

持续优化资产评估行业行政监管。推动构建行业党的组织体系,加强党对行业的全面领导,截至2020年底,资产评估行业共建立35个省级行业党委,1327家资产评估机构建立了党组织,全行业共有党员9228名。适应国家政务服务加快实现“一网通办”要求,配合国家市场监管部门做好评估机构备案多证合一改革工作,实现资产评估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备案管理全部网上办理,会同证监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持续加强证券评估机构监督管理力度,组织开展资产评估行业行政检查,充分运用事中事后监管手段,维护公平竞争的行业秩序,形成良好管理秩序。

改革资产评估职业资格考试机制。按照国务院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加大资产评估职业资格考试的简政放权力度,健全资产评估人才建设机制,加快人才培养。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由准入类考试调整为水平评价类考试,在报名条件、科目设置、免试资格、合格标准等方面依法全面优化调整,首次允许高校在校生报考资产评估职业资格。行业人才队伍得到有效充实,截至2020年底,全行业共发展执业会员4万余人,从业人员10万余人。

责任编辑  刘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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