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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洪范:财政治理实践的历史逻辑与基本经验

作者: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 马洪范
来源:中国财政微信公众号 2021/06/07

一百年来,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走过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四个历史时期,中华民族实现了从积贫积弱到繁荣富强的伟大飞跃。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财政工作,历经革命财政、建设财政、公共财政到现代财政的治理变迁,为民族独立、国家富强与人民幸福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提供了强大的动力。系统梳理百年来财政治理实践的历史逻辑,总结其中的财政规律和基本经验,可以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更加科学完善的财政保障。

创立红色区域革命财政

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创建了不同形式的红色区域政权,建立了根据地革命财政。巩固和壮大红色政权,保障战争财粮供给,支持根据地民生发展,是革命财政的中心任务。

红色区域政权主要分布在偏远的农村,与国民党统治区相比,面积狭小,经济落后,人民生活困难,而且受到经济封锁和军事围攻。由于红色区域政权散布在全国不同地区,相互之间联系障碍重重,处于被割裂的状态,区域内的财政只能分散经营,除党的财经政策统一之外,各自发行不同的货币,各自管理财政收支,采取自己动手克服困难的办法。

在革命年代,解决财政问题的出路主要有三个:一是取之于民,向农民和商人收税,向群众发行公债等。二是取之于己,即“发展生产,保障供给”。三是取之于敌,即“打土豪筹款”“没收敌伪收入”等。其中,取之于己是解决财政问题的根本出路。对此,毛泽东指出:“未有经济无基础而可以解决财政困难的,未有经济不发展而可以使财政充裕的。”在取之于民方面,党的财经政策时刻注意维护人民利益,做到“取之于民而民不伤”。

根据地财政的主要收入是公粮,在当时的环境和条件下不可能建立大量粮仓,而部队的流动性又很大,将公粮分片储存在一些村子里,交由人民群众看管保护,部队走到哪里,都能保证粮食供应。聂荣臻称“把供给部建立在人民群众之中”是根据地革命财政的独特创造。此外,在根据地推行粮券制度,凭存折结算支付和凭粮票支粮,大大减轻了运带粮食的负担,这也是新中国成立后1955—1985年间实行凭票供应制度的雏形。

在保障战争需要的同时,根据地财政还必须开展对敌经济斗争。敌伪政府对根据地进行包围封锁,利用其滥发的通货在根据地内套购物资进行经济破坏和掠夺。根据地政府针锋相对地运用财政政策,与货币、贸易等措施相配合,把敌伪钞券挤出去,用奖励、限制和禁止等办法管理物资进出,控制根据地货币发行以稳定市场物价,这些做法不仅保卫了根据地经济,也为新中国财政的建立及建国前后打击资本投机提供了丰富经验。

党领导人民进行的军事斗争和经济斗争,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这是中国共产党从1921年的“星星之火”不断“燎原”,并最终成为新中国执政党的根本原因。

建立集中统一的建设财政

新中国成立后,党领导下的财政形态和性质迅速从战时革命财政向和平时期国家财政转变,从分散财政向集中统一的建设财政转变。巩固新生国家政权,推动工业化建设,满足人民群众的物质和文化需要,成为建设财政的中心任务。

早在抗战结束和解放战争期间,党中央就已开始考虑统一财经工作,着手组建党领导下的区域性财经机构,如华北财经办事处、中央财政经济部、中央财政经济委员会等,为建国后党领导财经工作积累了人才和经验。1950年3月3日,中央颁布《关于统一国家财政经济工作的决定》,统一全国财政收支管理,统一全国物资管理,统一全国现金管理。中央集中掌握了全国主要的财政收入和物资,采用行政和市场相结合的办法来稳定物价、打击投机,取得市场的领导权,国民经济得到全面恢复,国家财政经济状况实现了根本好转。

从1953年起,我国开始了大规模经济建设的第一个五年计划,并着手开展社会主义改造。对于如何快速实现工业化,党中央当时没有经验,在选择走社会主义道路之后以苏联为师,全面过渡到苏联模式的计划经济。企业、地方政府、各个部门一切听从计划安排,财政统收统支统管,税收往极简化方向发展。周恩来指出,“财政要努力为国家工业化事业积累更多的资金,并更合理地使用这些资金。”邓小平提出财政管理的“六条”方针,即预算归口管理;支出包干使用;自留预备费,结余不上缴;控制人员编制;动用总预备费,须经中央批准;加强财政监督。核心是稳固财政基础,集中力量保证工业化和社会主义改造的需要。

然而,我国的资源禀赋、经济社会条件与苏联差异巨大,苏联模式很难在我国推行。作为社会主义国家,我国既不能依靠掠夺其他国家资源或出卖本国资源获取资金,也不能指望任何外力满足中国这样一个大国的工业化资金需要,只能走独立自主、自力更生的发展道路。1956年毛泽东作《论十大关系》报告之后,开始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运用“农业支持工业、农村支持城市”的“剪刀差”办法,依靠自己的力量和资源,解决了落后农业大国实现工业化的资金来源,奠定了新中国独立完整工业体系的基础,也形成了与城乡分治二元体制相适应的二元财政格局。

高度集中的财政体制为工业化建设提供了强大支撑,但也带来“一放就乱,一收就死”的弊端。1957年10月,八届三中全会通过陈云主持起草的《关于改进工业管理体制的规定(草案)》《关于改进商业管理体制的规定(草案)》《关于改进财政管理体制的规定(草案)》,成为开始进行全面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标志。通过调整中央和地方、国家和企业的关系,适当扩大地方、企业的权限,解决了一部分问题,创立了《鞍钢宪法》,探索了“两参一改三结合”(“两参”是指干部参加劳动,群众参加工厂管理;“一改”是指改革不合理的规章制度;“三结合”是指实行干部、技术人员和工人三结合)群众理财的创造性实践。然而,受制于时代的局限,这样的改革探索虽不止一次,却始终未能走出“放乱收死”的循环。直到1994年建立分税制财政体制,这一循环才被彻底终结。

市场化改革塑造公共财政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了改革开放的伟大进程,财政率先突破,为经济体制改革“杀出一条血路”,以“分灶吃饭”的方式扩大地方政府的经济资源支配能力,以“利润留成”“利改税”“税利分流”等方式扩大国有企业的经营管理权,统得过多过死的财政体制被打破。尽管市场化改革目标尚未明确,但随着乡镇企业、民营经济等市场主体的兴起,财政已开始自发推动经济运行机制市场化。

从1979年起,党中央把对外开放确立为长期的基本国策,在促进利用外资、引进先进技术、扩大对外经济技术交流等方面采取了许多措施。在参照国际惯例的基础上,我国初步建立一套比较完整的涉外税收法规,并同一些国家签订避免双重课税协定和其他单项税收协定,涉外税收走上正常发展的轨道。外国独资企业与中外合资企业的出现,进一步丰富了我国市场微观主体的构成。

1992年10月,党的十四大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1993年11月,十四届三中全会对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目标和基本原则加以系统化、具体化,部署了财税、金融、投资等多领域整体性改革任务。1994年启动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建立流转税和所得税并行的复合税制,分税制取代财政大包干,规范国家与企业、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分配关系,并纳入市场化法治化轨道,有力促进了全国统一市场的形成,为国家长治久安奠定了基础。

在计划配置资源让位于市场的过程中,财政承担了培育市场、维护市场运行、兜底改革成本、稳定社会大局等重任,为市场经济开辟道路。与此同时,市场经济也在重塑财政,要求加强对社会公共服务的财政保障,让财政“阳光”普照城乡各地。财政的内涵和外延已明显异于以往,预示着建设财政转向公共财政,城乡分治的二元财政转向统筹城乡发展的一体化财政。1998年之后,开始推行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等改革,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全面取消预算外资金。2003年之后,社会事业“短板”日益受到重视并不断得到补齐,公共服务均等化成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的重要目标,城乡一体化被提上国家重要议事日程,公共财政框架初步搭建,并朝着普惠、一体、均等、规范的方向发展,服务并保障经济快速增长和社会繁荣进步。2010年,我国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

现代财政推动建设现代化国家

党的十八大之前,财政围绕培育和服务市场解决“缺位”“越位”问题,改革集中在经济领域,在关键环节重点突破,并且先农村后城市,开放先沿海后全国,走出一条渐进式变革之路。积累30余年之功,市场经济在我国实现大发展。然而,一些在改革开放中被搁置或忽视的问题,如生态环境破坏、区域发展失衡、政治体制改革滞后,越来越不利于经济体制改革的继续深化。

党的十八大之后,以经济领域为主的改革正式过渡到全面深化改革,我国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的目标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为实现这一目标,必须走出单纯依靠经济体制改革的旧模式,统筹推进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全方位的改革。与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相适应,十八届三中全会前所未有地将财政定位为“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要求“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从历史上看,任何一个现代化国家的财政,其内容都不会局限于生产建设、公共服务等特定领域,财政不是单纯的经济问题,而是经济、社会、文化、政治等力量的综合反映,财政不仅为国家政权安全提供保障,还承担着继续完善诸多重要领域尚未完成的国家制度建设等任务,通过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国家与社会、中央与地方三重关系,使各类市场主体在全国范围内公开公平规范地开展竞争,各群体成员在全社会获得公正正义的有效保障,各层级政府实现责权利的科学配置,进而为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资本、数据等生产要素的活力迸发创造良好环境,最终使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这种现代财政的逻辑从高度、广度、深度等层面超越了公共财政的界限,更能适应我国当前的国际地位及国内高质量发展的客观需要。

2014年6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为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确定了时间表和路线图。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部署从2020年至21世纪中叶的“两步走”战略,对财政提出更多更新更高的现代化要求。除有效配置资源之外,还有个人的选择及人际互动、交易、共享等关系的治理;除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之外,还有社会公共事务中化解冲突及实现合作;除经济增长与发展之外,还有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内容不断丰富、品质不断提升的热切期盼。一切物的现代化,最终都是为了实现人的全面发展,这也是一个国家走向成熟、建成现代化国家的核心标志。财政的现代化,可以从物、人两端发力推动现代化国家建设,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


基本经验与历史启示

一百年来,面对民族、国家和时代之问,中国共产党从未回避困难,主动寻求答案,肩负历史重任,筚路蓝缕,奋斗至今。财政治理经验弥足珍贵,可资未来镜鉴。

第一,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领导,始终以人民为中心,为财政治理定向定位定性。党对财政工作的领导,自革命年代就已形成并一以贯之。党的理想符合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集体意志。党领导下的革命斗争、现代化建设及财政治理实践,符合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一切依靠人民,一切为了人民,始终以人民为中心,回答了财政为什么治理、为谁治理和如何治理等根本问题,保证了财政治理方向的正确性、制度的科学性和理念的先进性。

第二,服从和服务于党在不同时期的中心工作,统筹财政资源及多元治理目标,迭代完成革命化、工业化、市场化、现代化的历史任务。党领导下的革命事业取得胜利的过程,也是财政支持经济发展和解救民生困苦的过程。在推进工业化建设的同时,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物质和文化生活水平一直是财政的重要任务。改革开放找到了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的兼容之道,为世界树立了市场化改革的成功典范。站在新时代的起点上,经济发展、政治民主、社会繁荣、生态优美、国家安全等目标紧紧凝聚起来,开启通往现代文明的新道路。在党的正确领导下,一代接着一代干,以尺寸之功积千秋之利,革命战争、经济建设、民生发展和现代化国家建设都能立于不败之地。

第三,更好结合有效市场、有为政府与积极社会等力量,推动财政治理体系不断完善。战争年代,中国共产党充分利用市场的力量开展经济斗争,发展根据地经济。建国初期,综合运用行政、市场等多种工具,管理和稳定国民经济。改革开放的过程,是市场从无到有、逐步完善的过程,也是政府向市场分权、中央向地方分权、国家向社会分权的过程。市场的优势,社会的积极性,与党和政府的领导、组织及动员能力形成合力,财政治理体制机制制度趋向现代化。

第四,财政政策与货币等政策协调配合,提升财政与宏观经济治理的系统效能。财政与货币、贸易等工具相配合,在革命根据地筑起财经战线的“铜墙铁壁”。财政和金融是计划经济配置资源、推进工业化建设的主要工具。市场经济条件下,财政、货币、就业、土地等宏观政策科学搭配,成功应对东南亚金融危机、美国次贷危机等诸多重大风险挑战。面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以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为主,配合就业、产业、投资、消费、环保、区域等政策,宏观经济治理目标优化、分工合理、高效协同,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全球大流行等重重困难,开创新局面,取得新进步,我国与世界第一大经济体的差距越来越小。

第五,立足本国国情,从实际出发,走中国特色财政治理道路。革命时期,党依靠人民群众办财政,支持“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成功缔造一个有利于追求现代化的新国家。为实施赶超性现代化战略,从“以苏为师”“以苏为鉴”到“积极借鉴人类文明创造的有益成果”,财政在曲折中艰难探索,走出一条从集权统管到放权让利、分权建制、治权法定的中国特色治理之路。这条独特的道路不是从教科书中抄来的,而是在理论与实践的碰撞中摸索出来的。历史一再证明,唯有实事求是,才是唯一正确的选择。

“看似寻常最奇崛,成如容易却艰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近代以来中华民族最伟大的梦想。在不同的历史时期,这个中国梦的具体内容有所不同,党领导财政工作的治理责任也不尽相同。无论是在艰难困苦的革命年代,还是在繁荣富强的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紧紧依靠人民,一切为了人民,创造了革命战争、工业化建设、市场化转轨、民生发展一个又一个历史奇迹。这是财政治理实践不断取得成功的“制度密码”,是一笔最为宝贵、可以流传久远的精神财富。
责任编辑:李艳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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