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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牢依法理财理念 护航财政高质量发展

作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财政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王绍华
来源:《中国财政》2022年第17期 2022/09/15

树牢依法理财理念

护航财政高质量发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财政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王绍华


近年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财经法律法规,依法履行财政职能,持续推进财政法治建设,规范财政权力运行,发挥法治在提升财政管理效能中的重要作用,财政法治建设取得了新成效。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强化党对财政工作的领导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全体财政干部必学内容,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严格落实领导班子学法制度,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相结合,在推进财政法治建设过程中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增强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能力。加强对财政干部、财务工作人员的教育培养力度,用好“财政干部大学习”平台,将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作为重要内容,深入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等专题集中学习,完善干部履职尽责必备的财政、经济、金融等专业知识结构,不断提升财政干部和财务工作人员依法依规推进工作、深化改革、应对风险的能力。树牢法治思维理念。始终把加强财政法治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主动聚焦财政管理薄弱环节,树牢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观念,注重用法治给权力定规矩、划界限,健全完善财政规章制度,规范决策程序规则,依法管权、依法管钱、依法管事,健全完善权责清单,做到“清单之外无权力”“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已授权必须为”,推进财政部门履职清晰化、条理化、透明化。


强化对财政法治建设的领导。坚持将财政法治建设工作摆在财政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到财政工作全过程,增强财政法治工作政治性。切实发挥党组的主体作用,研究部署财政法治工作,完善协调尽责机制,组织统筹全地区财政法治工作力量,提高喀什地区财政法治建设的水平。召开局党组会、局务会研究制定《喀什地区财政局2022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方案》和普法责任清单,规范财政业务工作流程。


压实依法理财工作责任。建立健全依法理财工作领导机构,局主要领导担任法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听取财政法治建设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财政法治建设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财政法治建设各项工作科学谋划、有效落实。充分发挥县市财政主责主业职能和部门单位主体责任,持续推动县市、单位内控建设,健全完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审批使用流程,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机制,配齐配强财务人员,会计出纳位分设、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确保资金、人员安全。



以服务大局为重点,依法健全完善财政制度落实机制


依法规范预算管理。贯彻执行预算法等财经法规,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做到应收尽收、及时入库,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坚持量入为出、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从严从紧编制支出预算。依法依规从严从紧把好财政支出关口,将部门自有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无预算不得安排支出。坚持预算刚性原则,严格执行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未经批准不得调整预算。预算编制、预算调整及年终决算按照法定程序提请人大工委审议,并严格按照审定方案执行。预算执行情况按规定向地委财经委和人大工委报告,及时办理议案提案。


推进财政重大决策法治化。健全完善重大决策集体决策机制和规则,落实合法性审查制度,重大财政决策、大额资金安排、重要工作部署等坚持集体研究。明确财政重大决策范围和程序,对决策主体、决策流程、法定程序、法律责任予以规范,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对涉及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大措施、制定财政发展重大规划和专项规划,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财政政策及财政资金安排,制定重要的财政政策,国有资产处置等重大决策事项,全部通过规范的决策程序作出。


深化“放管服”改革。坚持机制不变、责任不变、任务不变,切实用好财政直达资金,确保财政资金直达县市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有效引导社会资本加大产业投资力度。用足用好用活新疆困难地区和喀什经济开发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精准落实已经出台的各项减税、缓税政策,大力实施新的减税降费政策,增强市场主体活力。健全财政金融互补的大保障格局,密切政府财政与金融机构沟通互商,加强政银企合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撬动作用,强化金融政策与财政政策的统筹衔接,打通金融流向实体经济的“最后一公里”。推动政府性担保机构落实融资担保费率1%政策,降低融资成本,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健全产业发展等基金建设,按照收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最大限度激发社会资本的积极性。



以规范履职行为为抓手,依法强化财政职能作用的发挥


规范财政行政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行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经常性教育培训,提升执法人员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推进实施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审核制度,对调查取证、归档管理全程记录并保存。


深入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树牢“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理念,实现预算绩效管理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地县联动推进部门整体绩效管理,对重大政策和项目进行全周期跟踪问效。建立全过程绩效管理链条,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构建事前、事中、事后绩效管理闭环。加大重大项目绩效评价力度,强化绩效评价的结果运用。


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在喀什信息网等媒体,及时主动公布财政预、决算及政府采购目录、公开招标信息等财政政策和财政数据,认真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增加财政工作透明度。



以风险防范为目标,构建法律内控监督体系


健全完善内控机制。以科室为单位逐项梳理财政各类资金管理使用的法律法规依据,规范健全财政部门内部操作规程,使财政各项工作实现责任清晰、流程规范,各环节严格把关、严格审核,切实健全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健全完善与党内监督、干部监督、审计监督等联动机制,主动聚焦财政管理薄弱环节,依法深入开展虚增财政收入、惠民领域“小切口”、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等专项整治。


数字化赋能财政预算管理。全面推进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使用,以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绩效管理和会计核算等业务为核心,将一系列预算管理政策、法规和规则,嵌入信息系统内,通过现代信息技术条件下“制度+技术”的管理机制,自上而下硬化政策规定和财经纪律,实现对财政资金事前、事中、事后实时动态监控。同时,依托一体化系统建立县市库款调度申报审核制度,实行闭环管理,防范风险,确保平稳运行。


防控财政法律风险。推进财政决策法治化,建立完善风险评估工作机制,对决策可能引发的各种风险进行科学预测,确定风险等级并制定相应的化解处置预案。对外出具的可能引起律纠纷的书面意见、答复、确认都要求送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核;对财政部门拟作出的行政处罚、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和重大行政许可等行为及时报送法制机构进行法律审核。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探索推行行政指导工作。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借助法律顾问在法律实务方面的经验和优势,做好风险防控和应对处理工作。


强化财会监督。建立健全与党内监督、干部监督、审计监督等的联动机制,规范财务行为,有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财政政策执行效果。强化财审联系制度作用发挥,充分运用会计信息质量检查、财政专项监督检查、专项审计等方式,依法依规加强对财政政策落实和财政资金执行全过程的监督监管,对管理中发现的不规范、不完善、不合规的问题,督促严格进行整改;落实与纪检监察监督的贯通协调机制,对发现的违反财经纪律问题线索,及时向纪委监委移送;发挥财政在干部监督中的作用,对领导干部依法履行财务管理职责中发现的问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如实向同级组织部门反馈,作为地委管理干部落实日常财经纪律现实表现和推荐、考察、交流、任免的参考依据。


责任编辑:刘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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