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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咸阳: “八持续八衔接”工作法助推乡村振兴

时间:2022-05-05
作者: 刘军彦|吴小英|杨创歌
来源:《中国财政》2022年第08期

陕西省咸阳市财政局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传承弘扬党的百年奋斗精神,以“增量提质、高点开局”为统揽,认真履行部门职能任务,积极主动作为,按照“八持续八衔接”工作法,全力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财政工作。


持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确保政治素养有效衔接

充分利用党史学习教育、政策法规培训和日常学习教育等时机,持续加强对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中央一号文件、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的重要论述以及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等精神的学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自觉做到学政治、讲政治,始终与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同频共振、同向发力。通过集体学习、撰写心得体会、交流发言等形式,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凝聚团结力量、提升政治站位,确保财政干部政治素养有效衔接,做到使命必达、力学笃行、精进不休,为走好新的赶考之路和做好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奠定扎实的政治思想根基。


持续健全领导机制建设,确保责任落实有效衔接

根据重大任务转换、人员调整,及时成立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主要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的决策部署,检查指导县市工作。每季度至少研究安排部署一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财政方面工作,相关科室每季度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开展情况汇总上报领导小组,重点查找解决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困难,改进工作方式和工作作风,不断提升工作效率,推动各项工作高标准、高质量落实。


持续开展调研服务活动,确保政策制定有效衔接

为做好财政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政策的研究论证工作,延续、调整、优化、制定财政各项法规制度。在中央和省财政衔接资金管理办法出台之前,咸阳市财政局及时成立调研小组,重点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支持推进乡村振兴、衔接资金负面清单和项目管理费、非贫困村和非贫困县支持、县市衔接资金投入等五个方面,深入县市、镇(办)、村进行专题调研,梳理汇总各级意见建议,形成专题调研报告上报局领导小组和省财政厅,为制定财政衔接资金管理办法、调整优化资金重点支持方向等,提供了借鉴和参考,确保政策制定有效衔接。


持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确保资金保障有效衔接

严格执行“过渡期内保持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和“四个不摘”要求,根据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需要和财力状况,持续把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方向,进一步健全保障机制,持续加大投入力度。2021年,全市财政衔接资金投入123941万元,较2020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增加1532万元;2022年,市级财政衔接资金投入14000万元,较2021年继续增加。在市级财政衔接资金分配时,重点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示范镇村建设、省级重点帮扶县(淳化县)、旱腰带地区、革命老区等。


持续优化资金管理办法,确保政策落实有效衔接

为进一步加强过渡期中央和省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发挥资金最大效益,咸阳市财政局严格依据中央和陕西省财政衔接资金管理办法,结合全市工作实际和前期调研情况,会同市乡村振兴局、市发改委等六部门研究制定了《咸阳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对现有帮扶政策该延续的延续、该优化的优化、该调整的调整,确保政策连续性。办法中,对中央和省市各级财政衔接资金使用范围、支持对象、监管措施、违纪违法处理和负面清单进行了明确,对市级财政衔接资金分配原则、项目管理费和县市级投入进行了规定,为确保财政衔接资金规范科学高效安全运行提供了坚实支撑。


持续组织政策法规培训,确保人才建设有效衔接

市县各部门、各镇(办)、各负责管理使用财政衔接资金的岗位人员调动变化较大,部分新任岗位人员,对财政衔接资金使用管理规定不掌握、不熟悉等问题较为突出。为培养懂法规、熟业务、善管理的财政衔接资金管理人才队伍,2021年咸阳市财政局先后3次组织全市各部门、各县市、各镇办负责财政衔接资金管理使用人员,进行财政资金政策法规培训。日常工作中,充分利用专题会议、专项检查、实地调研等时机,面对面、手把手对财政衔接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现场讲解、答疑解惑,确保人才队伍建设有效衔接。同时,整理归类中央和省市相关法规,编印《咸阳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汇编》。


持续进行专项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安全有效衔接

中央和省市县投入财政衔接资金逐年增加,资金量较大,2021年全市投入财政衔接资金12.39亿元,四个脱贫县整合涉农资金8.66亿元。咸阳市财政局严格按照“谁管项目、谁用资金、谁负主责”和“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责任跟着资金走”的原则,始终坚持“严”字当头,依法监督、民主监督、公开透明,切实加强财政衔接资金监督管理工作。日常检查过程中,对每个资金项目的申请、批复、公示、招标、决算、结算等进行全过程检查,确保每个资金环节运行安全。日常监督过程中,以资金项目绩效目标为抓手,加强资金项目监管,项目申报前同步编报绩效目标,组织有关部门对绩效目标进行审核,项目实施过程中通过绩效运行监控加强监管,项目完工后开展绩效自评,并上报自评报告。同时,充分利用财政云、动态监控系统,对衔接资金分配、支付、报账和绩效等进行监督管理,定期通报存在问题,督促问题整改。


持续强化项目建设,确保项目库建设有效衔接

2021年10、11月份,咸阳市财政局会同市乡村振兴局,指导督促各县市及时筹划第二年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加强论证、申请、审核、公示、评审等工作,做好项目储备、入库管理等。入库项目中,到村到户项目坚持“村申报、镇审核、县审定”程序,以群众需要和乡村发展为导向,充分吸取群众意见。跨区域、规模化的项目,由乡镇或行业部门提出,并充分征求群众和相关镇村意见。因疫情、灾情等突发事件影响急需实施的项目,根据实际情况,优先入库。第二年财政衔接资金拨付后,指导督促各县市及时从项目库中提取项目,经市财政局、市乡村振兴局和相关部门联合审核后,报省财政厅、省乡村振兴局审核备案批复后,即刻进行施工建设,进一步提升了财政衔接资金使用效益。

 (作者单位:陕西省咸阳市财政局)

责任编辑 廖朝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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