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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促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2019/10/22

十八大以来,海南省各级财政部门不断加大财政支农投入,积极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创新支农机制,强化支农资金管理,在推动热带特色高效农业发展、脱贫攻坚、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

财政支农投入持续增长

2013—2017年,全省各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农林水投入824.32亿元,年均增长9.69%(以2012年为基期年),财政支农补助水平稳步提高,有力地促进了农业农村的健康发展。

一是农田水利设施明显改善。全省各级财政投入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资金200.1亿元,重点支持红岭水利枢纽工程、大广坝二期工程、红岭灌区工程、南渡江引水工程等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实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等项目,着力打通农业生产灌排渠道“最后一公里”。5年间,支持建成红岭水利枢纽工程和大广坝二期工程两座重大水利工程,完成新建改造小型农田水利渠系1682.8公里,新增农田灌溉面积65万亩、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3万亩,建设1090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受益人口130万人,切实改善了农业生产和群众生活用水条件;完成349座一般小Ⅱ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治理水土流失面积708平方公里,有效改善了水生态环境和农业生产基础条件。

二是农业产业现代化进一步加快。全省各级财政投入农业生产发展资金301.82亿元,支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绿色生态循环农业发展,实施中部市县农民增收计划和品牌农业发展战略,槟榔绿色烘干等新技术推广,以及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机购置补贴和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等项目,重点支持屯昌生态循环农业项目、桂林洋国家热带农业公园、博鳌国家农业公园等一批农业产业园区建设,进一步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有力地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5年来,支持调减甘蔗等低效产业28.1万亩,恢复撂荒地生产5.05万亩;扶持花卉、山茶油等优势特色产业种植面积9.8万亩;扶持生猪和羊产业标准化小区建设面积22.9万平方米;奖励扶持新获得认定(认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等835个农业品牌发展,全省评选出首批10个海南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农业增加值增速连续多年排名全国前列;2017年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902元,年均增长11.73%,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三是森林生态保护水平显著提高。全省各级财政投入森林生态建设与保护资金63.6亿元,重点支持实施森林抚育工程、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退耕还林工程、绿化宝岛大行动工程等项目;大力推进生态效益补偿工作,逐步提高生态公益林管护经费补助标准(从20元/亩提高到27元/亩),补助标准位居全国前列,促进了森林蓄积量不断提升,森林覆盖率从51.98%提高到62.1%。

四是脱贫攻坚成效显著。全省各级财政投入扶贫资金106.11亿元,年均增长48.12%,着力创新扶贫资金分配、使用、监管机制,构建并完善财政支持脱贫攻坚政策体系,建立支持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涉农资金试点、扶贫资金支出“绿色通道”、简化扶贫物资政府采购程序等政策制度,支持开展资产收益扶贫试点,加强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切实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5年来,累计减少贫困人口62.1万人,贫困发生率由14.6%降至1.69%。

财政支农机制创新实现新突破

一是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提请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实施意见》,支持临高、白沙、琼中、保亭、五指山等5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及其他市县围绕脱贫攻坚任务,统筹整合使用37项中央和省级财政涉农资金,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新格局,拓宽市县扶贫资金渠道,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为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提供坚实的资金保障。2016年,开展试点的市县有6个,全年统筹整合资金10.3亿元;2017年,开展试点的市县增加到8个,全年统筹整合资金28.46亿元。

二是组建省扶贫开发公司和省农业信贷担保公司支持农业农村发展。2016年,组建了省扶贫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和省农业信贷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分别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和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农业生产经营提供信贷担保服务。省扶贫开发公司2016和2017年完成了白沙县生态扶贫移民搬迁工程项目贷款6000万元的承接工作。

三是开展农业专项资金股权投资试点。2015至2017年,省财政每年从省级调整优化农业种养结构补助资金中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实施农业产业项目股权投资试点,已累计投入7500万元实施了15个项目,预计撬动社会资本2.5亿元支持农业产业发展。

四是积极探索农业信贷担保新模式。2014年,省财政厅会同省农业厅、省农信社共同出资2500万元设立“惠农贷”担保基金,采取循环贷运作模式,对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给予2亿元总授信额度的担保贷款。截至2016年“惠农贷”担保基金项目结束时,省农信社累计向47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发放了“惠农贷”担保基金项目担保贷款4557万元。2016年底,在总结“惠农贷”实施经验的基础上,省财政安排3050万元,支持省农业厅实施“农保贷”项目,探索建立政府、金融机构、保险公司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风险联结机制,探索新型农业信贷风险分担机制。

五是进一步完善农业保险政策。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农业保险工作部署,不断加大财政补贴投入,支持扩大险种数量和保险覆盖面,建立健全农业保险基层服务体系,进一步提高农业生产风险保障水平。

支农资金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一是进一步完善支农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国家推进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的有关规定精神,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管理的意见》 《关于开展资产收益扶贫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海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海南省品牌农业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制度办法,进一步完善财政支农资金制度体系。此外,还制定了《海南省财政厅农业处内部控制操作规程(试行)》,将内控意识贯穿于日常工作全过程,将操作规程细化到每项业务的各个环节,并精准实施风险防控措施。各市县财政部门也结合实际,不断加强内控管理,筑牢应对风险防火墙。

二是切实加强涉农资金监管。组织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及整改“回头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专项检查等一系列监督检查工作,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落实整改要求,切实加大涉农资金监管力度。

三是认真开展重点专项资金绩效考评。会同省水务厅、省农业厅、省扶贫办等部门开展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资金、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等重点专项资金绩效考评,加强绩效考评结果运用,强化正向激励作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是积极开展支农存量资金清理盘活工作。开展省级财政支农资金项目清理整合工作,实行专项资金项目、经常性项目目录清单管理,增强农口部门专项资金项目和经常性项目的规范性、科学性,从源头上加强支农资金预算管理。

重大支农改革稳步推进

一是积极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加大省级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力度,将34项涉农专项资金整合归并为15项,积极探索实行“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方式,实现了财政资金聚零为整,提高了集中财力办大事的保障能力。同时,先后设立省品牌农业发展资金、热带特色高效农业产业专项资金、生态农业建设资金等专项资金,支持农业产业标准化、品牌化、规模化建设,支持调减甘蔗、水稻等低效农业,支持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发展绿色生态农业和热带特色高效农业产业,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二是逐步完善农业补贴制度。全面实行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将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将补贴从单纯的激励粮食生产调整为耕地地力保护和鼓励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稳步实施渔业成品油价格补贴改革,将补贴与柴油价格变动和渔船动力脱钩,降低渔业近海捕捞强度,调整资金支持渔民减船转产、渔船更新改造和鼓励渔业资源养护等。

三是支持推进新一轮农垦改革。省级财政每年安排农垦分流安置人员经费2.6亿元,一次性补助养老保险“事企差”补偿金1.1亿元,支持农垦“政企分开”,确保农垦改革平稳推进。同时,科学测算核定垦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属地化改革成本,每年安排补助资金7.7亿元,支持农垦“社企分开”,有力地保证了垦区社会管理职能属地化改革的顺利完成。

四是支持推进国有林场改革。配合省林业厅等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和开展国有林场改革成本测算,提出国有林场改革财政支持政策,及时拨付国有林场改革补助经费。

五是配合启动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配合省物价、水务等部门研究出台了《海南省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全面启动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探索建立保障农田水利工程良性运行和促进节约用水的有效机制。

责任编辑 李艳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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