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结合实际情况,出台了《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意见》,提出“三年打基础、四年全覆盖、五年成体系”的工作思路和“自上而下、局部到整体、先易后难”的改革路径,致力于5年内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广西各市县多举措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通过有益探索和具体实践,扩大了影响,凝聚了共识,增强了理念,取得了成效。
建章立制,健全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
市县财政已普遍制定了预算绩效管理的顶层制度文件,明确了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任务目标、具体措施和时间要求,初步建立起预算绩效管理的制度体系,为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供制度保障。形成了专门的绩效评价管理机构,积极推动绩效管理工作。如百色市组织成立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其下辖平果县、隆林县、西林县也相继成立预算绩效局、预算绩效股;玉林市成立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明确相关职责,落实主体责任,形成党组引领、各相关科室共同管理的上下联动机制。
扩大绩效评价范围,积极推进预算绩效全覆盖
一是不断扩大绩效评价主体范围。目前,广西各地主要在市本级层面开展预算绩效评价,部分地区拓展到县、区一级,一部分地区已实现市本级一级预算部门全覆盖。绩效评价对象主要是部门整体支出、重大项目资金或关乎民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项目,主要涉及领域包括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产业发展、医疗卫生、企业技术改造等,如钦州、桂林、贺州等地将专项资金也纳入绩效评价工作中。
二是各地纳入绩效评价项目的数量和资金规模稳步增加。如来宾市2020年各县区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金额84.02亿元,占各县区财政支出的38.2%,同时重点针对预算安排100万元以上的项目和“出国考察”“课题研究”等项目,强化项目设置的必要性和合理性,科学论证绩效目标及预算金额。
三是扎实推进多层级的绩效评价。各地积极组织预算部门单位对部门整体支出、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并在此基础上,对资金量大、专业性强、政府和社会关注度高的项目聘请第三方机构和专家进行重点再评价。
强化预算绩效目标编制管理,实现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
2020年,广西各市(县、区)财政局在积极推进全面绩效管理的工作中,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严格把控绩效目标编制环节,多地已开始依托绩效目标评审,明确各相关业务部门、科室的目标管理职责,逐步建立起层次分明、职责清晰、有机衔接、运转高效的预算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机制。
一是强化预算目标编制和管理。如来宾市财政局要求符合绩效目标编制范围的项目支出都必须填报绩效目标,预算单位根据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具体、可量化、便于考核的绩效目标,同时,强化绩效目标审核,建立预算部门、财政部门和第三方专家联合审查的工作机制,积极打造绩效目标样本。
二是实行绩效目标申报和部门预算编制同步管理。如桂林市从2017年开始,在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工作中,结合实际拟定项目绩效目标填报框架,嵌入部门预算编审软件,在编报部门预算的同时申报绩效目标,实现绩效目标申报和部门预算编制同步管理。
三是积极推进绩效目标管理的全覆盖。如贺州市2019年将项目绩效目标编制起点提升至200万元以上,但资金类型由一般公共预算资金转向全面铺开,包括资金额度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政府性基金项目和其他资金额度在200万元及以上的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扶贫资金、专户资金等。
四是合理划分评价审核主体分工。如柳州市进一步明确了审核重点和分工,选取150个金额较大或对经济社会具有显著影响的项目支出绩效目标、以及91个市本级一级预算部门的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作为重点项目,由第三方和专家组审核,其他一般项目由相关业务科室审核。
强化项目绩效管理跟踪监控,促进责任落实
各地积极探索多元化的绩效管理跟踪监控模式,坚持项目绩效管理贯穿于项目运行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强化项目绩效预算管理跟踪监控,促进责任落实。
一是依托项目单位填报的绩效运行监控表以及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中项目资金申请使用进度,及时掌握项目实施情况,了解项目进度。如百色市2018年开展的绩效监控资金达70.38亿元,占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项目资金的77.61%。
二是采用资金拨付审批监控与项目实地检查相结合的绩效跟踪监控方式,使绩效目标运行不偏离预期目标,确保资金使用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如河池市依托跟踪监控模式,严格预算执行,对资金支出进度慢的预算单位进行提醒和通报,对无法实现绩效目标的项目,及时叫停并收回资金统筹使用。
三是建立以预算单位自我监控为主、财政部门重点监控为辅的绩效跟踪监控体系。如来宾市预算单位对照项目绩效目标,对本单位负责项目的执行过程以及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等进行跟踪监控,财政部门对项目执行进度、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进行跟踪问效,督促单位及时纠偏,确保绩效目标实现。
强化激励约束,实现绩效管理结果多元化应用
全面发挥绩效管理对决策的支持作用,较有代表性的是贺州市和桂林市。
一是建立绩效评价结果报告制度,将绩效评价结果、重点评价报告分别报送财政局、市委市政府、人大和政协,为决策者安排预算和履行监督职责提供参考。
二是规范绩效评价结果反馈整改机制,建立财政部门向预算单位、预算单位向项目实施单位督促整改的工作机制,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限,督促整改落到实处。
三是完善绩效信息公开制度,创新信息公开机制,在信息统一公开平台集中发布财政预算支出绩效再评价结果,提高社会公众对预算绩效管理的关注度。
四是强化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大力推动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安排财政资金的基本依据,对预算资金安排进行调整或核减。
五是将绩效目标申报的规范性、完整性、合理性和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列入市绩效办对各预算部门的考核指标,从而进一步强化预算绩效和政府绩效考核的联动机制。
借用外脑,强化人员培训,内外兼顾提升绩效评价质量
一是借助第三方中介机构共同推动绩效评价工作。如来宾、梧州、河池等地积极引入第三方中介机构配合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委托中介机构对重点民生和重大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形成了以财政部门为组织协调主体、中介机构为支撑的绩效管理队伍。
二是提升人员素质,强化人员培训。各地积极探索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继续开展对相关人员培训工作,创新评价方式,不断提升预算绩效评价的质量。如来宾市积极加强基础培训,引入优秀案例讲解,提升绩效管理人员的实操能力;柳州市采取“上门培训”的方式,为部门提供“一对一”的培训服务,组织专家到相关职能部门,结合部门的具体情况开展预算绩效管理专门指导。
(作者系广西壮族自治区党校第44期中青班学员,广西来宾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责任编辑 李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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