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地处鲁北平原,是全国首个粮食整建制“亩产过吨、总产过百亿斤”的地级市、全国重要商品粮生产基地。近年来,德州市财政局深入贯彻藏粮于地战略,转变观念,创新举措,打造了以国有企业为主导的高标准农田“投建管护”新模式,初步实现了“资金多元投入、耕地集约经营、项目高效运行、产业链条延伸、产粮品牌打造”,有效破解了高标准农田投入不足和种粮效益不高的“老大难”问题。
财政支持打造高标准农田“投建管护”的实践
(一)完善工作机制,加强资金保障。一是建立党政同责机制。出台《关于开展“吨半粮”生产能力建设工作的意见》,建立书记抓粮、政府推动的工作机制,把粮食安全纳入党政领导、部门职责考核清单,压实各级责任。成立由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的德州市高标准农田整区域建设领导小组,以及由市政府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建的工作专班,加强统一领导。二是加大资金投入力度。近三年,全市统筹财政、金融和社会资本等各渠道资金64亿元,支持国有企业参与高标准农田及粮食烘干仓储等配套设施建设。其中,市县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2亿元,支持120万亩高标准农田“吨半粮”核心区生产能力建设。截至2022年底,全市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772.7万亩,占耕地面积的81.2%。三是创新组织运营模式。建立地方国有企业、强企等全程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投融资、建设、运营、管护等环节的运管模式,确保高标准农田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建成工程设施在设计使用年限内正常运行。比如,齐河县县属国有企业投入管护资金350余万元,设立高标准农田服务中心15处,组建6支专业化运维团队,对全县高标准农田基础设施实行“投建管护”一体化运营,在“财政投入不增加、农民负担有减轻”的基础上,实现“维护有人管、经费有保障、效率有提高”。
(二)健全服务体系,创新管理手段。一是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支持国有企业和供销合作社健全完善“吨半粮”生产为农服务体系,依托供销合作社为农专业服务公司对高标准农田建成区推行“三化五统十服务”运营模式,以产业链为主线,开展全环节托管服务。目前,全市建成为农服务中心70处,2022年托管土地10.38万亩,助力村集体年均增收1600余万元,节约生产成本20%以上。二是引入科研力量支撑。支持市县加强与高校和科研院所合作,成立山东乡村振兴实践研究院、小麦产业研究院等研究平台,以齐河县30万亩高标准农田示范方为基地,研发试验、示范推广优质小麦,指导推广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促进高标准农田有效利用,带动农民增产增收。三是创新风险管理手段。在德州市全域探索引入金融保险,推出“设施灾毁+质量保障+管护服务”一体化的高标准农田综合保险,通过市场手段实施建设质量把控和运行管护,有效缓解高标准农田“重建轻管,管护经费不足”建设痛点,解决“浇水难”等卡脖子问题。
(三)培育经营主体,提升规模效益。一是培育多元经营主体。支持培育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等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广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国有企业流转土地、供销社托管等不同方式,促进全市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二是提升公共服务能力。支持供销合作社购买大型农机、飞防无人机,建设烘干设备、仓储等服务设施,提升服务粮食生产主体“耕、种、防、收、烘、储”等六环节节粮降耗减损能力。三是缓解融资难题。2022年落实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财政奖补政策,撬动银行贷款10亿元,缓解了村党支部、供销合作社社属为农服务公司发展土地适度规模经营“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目前,全市规模化粮食种植面积达398万亩,约占全市粮食种植面积的50%。齐河县国有企业流转高标准农田30万亩,粮食单产达到1542.45公斤,是全国平均单产的1.27倍,亩均增收100斤以上。
(四)延伸产业链条,提高附加收益。一是建设运营产业园区。支持建设中国(德州)农业食品创新产业园区,打造食品加工全产业链龙头企业,带动全市建设15个县级产业园,形成了“一区多园”发展格局。成功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实现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二是发展壮大加工企业。培育规上食品加工企业262家,初步实现小麦、玉米、大豆全链条开发、全产业链发展,农产品加工年产值超过1100亿元,粮食附加值显著提升。加工企业所需原粮原则上全部由国有企业通过收购本地粮提供,形成了“龙头企业+国有企业+农户”三方共赢的利益分配格局。三是加强品牌建设运营。支持“德州味”农产品品牌建设运营,举办“德州味”优质农产品展销会,完成4批“德州味”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授权企业认证,总数达到103家,涉及产品200余种。基本形成了以“德州味”品牌为引领、11个县市区品牌为核心、企业品牌为支撑的“1+11+N”的品牌发展格局。
财政支持打造高标准农田“投建管护”的初步成效
(一)成功搭建了引导金融资本投入农业的平台。国有企业助力乡村振兴,为全面探索涉农重点项目融资新途径、破解农业项目无抵押、贷款难、融资贵问题搭建了平台。截至目前,全市有6家国有企业通过与6家金融机构合作,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14.86亿元支持高标准农田及配套设施“投建管护”,有效解决了农业重点项目资金保障问题。
(二)有效缓解了适度规模经营的瓶颈制约。当前,城市化进程加快、老龄化问题凸显,“谁来种地”已成为农业发展的时代命题。德州市在打造高标准农田建设过程中,着力增强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为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创造条件。截至目前,全市为农服务中心仓储面积26.7万平方米,拥有大型农机设备738台套,植保无人机195架、日飞防能力20万余亩,粮食烘干机89台套、日烘干能力1万余吨,基本满足全市农户和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适度规模经营需求,有效缓解了适度规模经营发展中的瓶颈制约。
(三)切实破解了农业基础设施的管护难题。高标准农田“三分建设、七分管理”,国有企业参与项目建设,既确保了工程项目施工质量,又增加了国有企业收益,还为项目后期管护提供了资金保障,确保高标准农田设备设施有人管、有钱修。比如,临邑县对国有企业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立了“县委县府两办督办、审计局不定期督察、农业部门全过程督导、监理全过程督查”的“四项督查”制度,为高标准农田设施长期发挥效能奠定了坚实基础。
(四)有力探索出规模经营利益联结机制。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必须千方百计保护好种粮农民积极性,让他们种粮不吃亏、有钱挣、有奔头。德州市依托全市供销合作社社属为农服务龙头企业,以村党支部领办农民合作社为基础,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土地股份合作+全程托管服务”模式,探索“供销合作社+村集体+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大力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带动小农户提高种粮综合效益。比如,夏津县夏瑞农服公司与村级合作社按4:6的比例分成,其中合作社收益中,村集体和农户各占50%,即收益按 4:3:3分配,形成了企业、村集体、农户三方共同受益的格局,真正实现了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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