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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

财务与会计 | 邵敏等:国有金融企业会计信息质量和财会监督研究

作者: 邵敏,中国建设银行董事;陈颖钰,中国建设银行财会部副总经理;赵辉,中国建设银行财会部处长;王鹏程,北京工商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姜长征,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
来源:《财务与会计》2023年第20期 2024/02/06


引用本文请复制此条目:邵敏,陈颖钰,赵辉,王鹏程姜长征.国有金融企业会计信息质量和财会监督研究[J].财务与会计,2023,(20):41-45.





摘要《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明确将单位内部监督纳入财会监督体系,提出要加强对金融企业财务、会计行为的监督,强化对会计信息质量的监督。本文梳理了近20年监管部门的检查结果,认为金融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所暴露出的问题折射出背后经济环境和自身管理的短板,既有法治环境、监管机制、诚信环境等宏观层面的因素,也与金融企业自身公司治理、内部控制、风险防范、会计管理紧密相关。结合贯彻落实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以及金融改革的要求,本文从国有大型金融机构视角提出推进法律法规建设、完善金融监管、深化金融体制改革、规范公司治理等加强财会监督的相关建议。

关键词国有金融企业;会计信息质量;财会监督




金融是国民经济的血脉,是国家重要的核心竞争力。高质量的国有金融企业会计信息,包括相关性、可靠性、及时性和可比性等,不但是自身稳健发展的“底板”,也是加强国有企业财会监督的题中之义。特别是当前国际国内经济金融环境发生深刻变化,金融风险形势更加复杂严峻,研究提升国有金融企业会计信息质量对于落实金融工作三大任务,加强金融企业财会监督具有重要意义。


一、 现状及问题

笔者分析了近20年来财政部和审计署等部门的会计信息监督检查结果,从分析数据看,随着金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持续推进,国有金融企业在执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完整准确上总体情况较好,但也存在资产负债核算不当、资产减估值管理随意、虚构交易利润不实等问题,一些企业的财务会计报告未能真实反映出资产质量、财务状况和重大风险。梳理分析金融企业会计信息检查发现的问题,有利于国有金融企业引以为戒,行稳致远。

通过梳理并分析二十年间(2003年~2022年)财政部及审计署等公布的涉及具体金融机构的检查结果以及近年来原银保监会等行业监管部门的处罚决定发现,监管机构检查和监管的重点主要包括:是否混用科目,虚列、隐瞒、推迟或提前确认收入,是否虚增、多列、不列或少列费用、成本,是否虚增或虚减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是否通过操纵会计信息调节财务指标和监管指标、隐匿风险,通过设计实施复杂交易等方式实现特定会计意图以规避监管要求等。从审计及检查结果的通报次数来看,五大类金融机构中,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占比66%,在各类机构中位列第一,其次为保险业金融机构(占比21%)、证券业金融机构(占比7%)、银行业非存款类金融机构(占比4%)、金融控股公司(占比2%)。而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中,大型银行金融机构公示结果次数最多,在各类机构中位列第一,股份制商业银行紧随其后(见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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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信息质量问题主要体现为以下六个方面:

(一)虚增存款规模,资产负债核算不当

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应反映真实的经营情况,但个别银行通过贷款虚增存款规模,以达到虚高业绩、提高信贷额度等目的,还有个别银行则通过少确认资产负债来逃避监管,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秩序。根据2018年审计署检查结果,2015年3~6月,某银行2家分行通过“存贷挂钩”等方式虚增存款规模12.2亿元;2015年财政部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发现,某城商行资产和负债会计核算不当,导致资产和负债分别少确认1.6亿元。

(二)隐匿不良资产,资产减值不合理及估值管理随意

真实、准确的风险分类是有效防控金融风险的前提,然而检查中发现部分金融机构通过各种手段隐匿不良资产、错误计提减值或估值计量不审慎,使得资产质量状况无法真实反映,会计信息质量受损。一是个别金融企业对已经符合不良分类条件的贷款仍分类为正常或关注类,同时通过借新还旧、贷款合同调整、资产置换等方式藏匿不良贷款;或是以信托及其他各类金融机构作为通道,形成不良资产非洁净出表。2022年审计署对23家地方中小银行、20家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和某资产管理公司的审计报告显示,23家中小银行存在少披露不良资产1 709.62亿元的问题。二是个别银行存在未按规定进行减值测试、多计提或者少计提贷款减值准备的问题。2015年财政部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发现,2014年度某农商行多计提贷款损失准备达23 534.31万元。三是个别金融企业对估值技术、估值参数的选择和管理较为随意;个别企业未按照公允价值对其持有的金融工具进行后续计量,导致低估资产、少计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2016年财政部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发现,2014年度某证券公司对其持有的股票投资集合资金信托未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导致少计其他综合收益12.84亿元。

(三)虚构交易,收入费用不实及损益核算不准

虚构交易的问题在金融企业中屡见不鲜,收入虚增或费用虚列一方面严重影响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另一方面亦与财务违规问题密切相关。一是个别保险公司虚增收入、虚列费用。根据2011年审计署检查结果,2009年度某保险集团公司通过循环投保或职工购买保险再退保的方式虚增保费收入2.78亿元;根据2016年审计署检查结果,2008年6月至2015年2月某寿险公司和某财险公司通过虚列广告费、会议费等套取资金2.54亿元,用于发放员工奖励和市场营销等。二是个别企业存在收入费用核算归属的期间不恰当、未按权责发生制核算、汇算清缴不规范等问题。财政部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发现,2014年度某农商行存在将部分利息收入、营业外收入及成本冲减项确认为手续费收入的问题,涉及金额14 447万元;2014年度某银行税收汇算清缴不够规范,应补缴税金1 791.16万元。

(四)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会计信息质量

会计差错是指会计核算时由于计量、确认、记录等方面出现的错误,虽然从理论上说任何企业均无法完全杜绝会计差错,但是如果出现重大的会计差错,则意味着该企业对于准则的运用存在重大问题,会计信息质量无从保证。2020年某资产管理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中披露,该公司接受国家审计署的现场检查,发现以前年度财务报表存在会计差错。该公司管理层采用追溯重述法对审计署检查发现的以前年度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同时重述2018年的财务报表。此次追溯调整涉及2014~2018年年度财务报告,追溯调整事项包括修改财务报表编制基础、更正金融资产分类等。该公司财务报告的大量追溯调整体现了其管理层未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亦暴露出内控机制存在问题。

(五)并表范围不完整,合并报表不准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企业财务报表中应当披露所有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相关信息,同时原银保监会相关规定要求银行保险机构开展关联交易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公开公允等要求,然而检查发现部分金融机构并未严格遵守上述规定。一是个别企业在编制合并报表时合并范围不完整。2012年审计署在审计工作报告中公示,2010年度某金融集团所属5家子公司未按规定将相关企业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涉及资产总额63.10亿元,其中,2010年涉及资产总额59.75亿元。二是个别企业未对内部往来交易进行抵销或抵销不完整,导致虚增资产和负债、多计收入和支出。2010年财政部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发现,2008年度某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编制合并报表时未按规定抵销系统内往来交易,导致虚增资产和负债26.54亿元。

(六)违规交易和规避披露,掩盖真实风险

除财务报表中各项会计信息要素的确认和计量之外,财务披露的其他相关信息,例如内部交易、高管薪酬、表外业务等,如果不完整、不真实,将影响会计信息的决策有用性。2020年原银保监会行政处罚信息显示个别集团内部交易不符合公允原则,并通过集团内部交易掩盖风险。2013年度某银行机构理财业务未按规定表外列报,涉及金额166.16亿元;2009年财政部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发现,某农商行与大股东签订显失公允的购房合同,致使该股东无偿占用资金且未予披露;2017年原银保监会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某股份制银行未按规定披露高管人员薪酬信息。

此外,原银保监会等行业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揭示出金融企业在公司治理、内控合规以及各业务领域存在的各类问题,其中也不乏与会计信息质量相关的问题,如资产转让及出表、不良资产处置、关联交易等。以不良资产处置为例,根据原银保监会行政处罚决定,2020年、2021年、2022年前三季度合计开出罚单376张,罚没金额合计超过6 300万元。


二、原因分析

会计的本质是管理活动,会计信息质量所暴露出的问题折射出背后经济环境和自身管理的短板,既有法治环境、监管机制、诚信环境等宏观层面的因素,也与金融企业自身公司治理、内部控制、风险防范等紧密相关。

(一)宏观影响因素分析

1.法律法规滞后。当前,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的修订正在加紧推进。现行法律法规对20多年来经济环境变化中产生的新问题覆盖不足、与相关法律法规的协调滞后、法律责任体系不完整等一系列问题亟待解决。

2.监管机制不匹配。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后,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业务间交叉融合趋势加快,加之互联网金融集团开始涌现,金融业务与非金融业务互通互联,高度融合。在原有金融监管模式下,同一金融集团下的不同子公司面临不同监管要求,加之互联网金融集团的监管尚处于探索期,各监管机构对信息披露、数据口径等要求不尽相同,导致会计信息质量的相关性、可比性降低。监管协同程度与金融业发展趋势还不够匹配,监管效率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3.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有待加强。社会诚信环境、市场诚信制度、企业诚信文化、从业职业道德等诚信体系建设的薄弱环节,投射在会计信息质量上就是财务造假“毒瘤”的出现。企业负责人法律意识、诚信意识淡薄,会计从业人员违背职业道德要求,注册会计师执业不规范、勤勉尽责不到位,财务造假就会发生,企业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就难以保障。

(二)微观层面原因分析

1.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失灵,会计监督职能失效,严重影响会计信息质量。公司治理本质上是通过合理有效的机制规范权力的分配与监督。由于金融企业具有经营风险的特殊性,如果公司治理不健全,不仅影响企业的稳健可持续发展,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合规性、可靠性无从保证。多家中小银行风险暴露的核心原因正是源于公司治理失灵。

2.金融企业经营范围快速扩张导致母子公司纵向协同统筹问题日益突出。近年来,我国一些大型金融企业开展跨业投资,形成金融集团,还有部分非金融企业投资控股多家多类金融机构,成为事实上的金融控股公司。2020年,国务院和央行分别印发《国务院关于实施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管理的决定》《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旨在强化金融控股公司的规范化监管。大型金融企业和金融控股公司普遍采取综合化经营的发展模式,涉及业态种类多,行业细分程度高,有的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业务涵盖综合金融服务、先进材料、新消费和新型城镇化。与传统的金融企业财会管理相比,大型金融机构和金融控股公司的财会管理更加多元化、专业化和个性化,不同子公司所处的行业和自身发展阶段不同,集团或控股公司对子公司的会计管理要求亦存在差异。同时,会计管理规范性约束受限于管理架构和管理层级,存在一定程度的缺位,对子公司、结构化主体穿透管理的程度也可能对数据产生影响,进而影响会计信息质量。

3.金融企业核算模式变化使会计管理横向统筹难度加大。以国有商业银行为例,为有效支持业务发展,各行普遍采用“交易驱动核算”的模式。一方面,会计信息的生成以前端产品组件录入的交易信息为起点,经由内设于会计引擎中的核算规则转换为会计科目信息,交易与会计信息、产品组件与会计引擎之间相互勾连。如果缺乏系统之间的全流程控制,很难保证会计信息质量。另一方面,会计管理职能被分解到业务部门、营运部门和会计管理部门,为达到产品经营与会计核算的规范和统一,必须建立部门间有效互动、责任清晰的管理机制。但从实际运行看,多部门合作中存在一些“管理真空”,会计管理缺位。此外,银行基层网点由运营部门实施管理,相对产品营销、对客服务、交易处理等职责,会计管理要求弱化,其作为会计信息生成的重要前端,准确核算的职责日益淡化,网点核算问题时有发生。与传统会计核算与业务处理紧密结合、会计人员深度参与产品设计和交易系统开发不同,商业银行会计人员“被动”远离前端业务,在缺乏配套培养环境和机制安排的情况下,对交易系统及账务信息生成逻辑缺乏基本了解,在发生会计差错时,查找错因、调整差错能力不足,无法主动识别业务处理流程中的风险点,对会计信息质量的保障作用大幅弱化。

4.金融企业会计人员能力建设亟待加强。相较非金融企业,国有金融企业在会计专业能力上要求更高。一是会计业务复杂。金融行业涉及的金融工具准则、保险准则等均是近年来会计准则变化的重点,实际执行中对会计人员的专业能力要求很高。二是国有金融企业产品覆盖更广,业务场景更多,随着金融创新增加,产品结构更为复杂,对会计专业判断的要求更高。三是受经济运行影响程度高。国有金融企业与实体经济联系紧密,财务报告同时受国际国内宏观经济环境和企业经营情况的影响。四是在强监管、严监管趋势下,国有金融企业在会计信息化、自动化过程中,会计管理出现“边缘化”现象,会计人员大量流失,会计专业能力弱化。


三、意见建议

(一)推进法律法规建设,强化制度执行

加快顶层设计是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基础。要持续推进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的修订,金融行业法律法规要与会计法有效衔接。强化企业会计准则的执行力度,并在现有体系基础上结合国有金融企业的业财特点,对新金融工具准则、新保险准则、租赁准则等实施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发布实务问答和案例,指导实务应用。

(二)完善金融监管,加强部门间协作

一是顺势而为,借金融监管机构改革契机,实现金融监管全覆盖。完善金融创新监管机制,更契合和适配金融创新的运营模式、业务本质和风险机理,在激发创新活力的同时避免形成抑制。二是大力发展监管科技,运用数字化技术,穿透业务嵌套、风险层叠的表象,准确把握金融风险的实质。三是实现金融监管、财政、审计等监管部门的跨部门协作,强化信息共享,抓住主线,交叉核实,形成链条式、网格化监管。同时,监管机构出台的文件应强化协调、统一标准,降低政策执行成本。四是进一步完善信息披露机制,对股东股权实施穿透式管理,持续完善信息披露层面的法规建设和配套支持。

(三)深化金融体制改革,防范金融风险

按照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加强和完善现代金融监管,强化金融稳定保障体系,依法将各类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的要求,以金融体系中诸多不适应实体经济发展的问题为导向,在深化改革中寻找答案。按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坚定不移深化金融体系改革,突破直接融资瓶颈,改善间接融资结构,打造适应实体经济需求、满足人民群众需要的金融链。同时,不断加强国有金融企业抵御风险的实力,提升境外投资管理规范化水平,防范境外投资财务风险,确保国家金融安全。

(四)完善财会监督体系,强化国有金融企业内部财会监督

加强财会监督需要政府监管部门、注册会计师、企业单位各司其职,共同发力。近年来,财政部等相关部门加大了财会监督体系建设力度,《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从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高度,对建立健全财会监督体系作出了顶层设计。在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方面,财政部先后发布绩效评价、压缩层级等一系列监管新规,形成财务管理配套的制度体系;对提高注册会计师审计质量也发布了不少制度举措。而企业内部财会监督作为财会监督体系的基础,目前理论研究还不够,需要结合国有金融企业财务会计管理实践加以总结提炼和推广。笔者经过调研认为,可从以下方面入手提升内部会计管理,强化金融企业内部财会监督职能。

一是强化国有金融企业集团母子公司间一体化会计统筹管理机制。近年来国有金融机构集团化、多元化经营特点突出,以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为例,集团控股的一级子公司均超过十家,国有金融企业集团财会管理采用集权式、分权式和混合式三种模式。为有效实现会计管理的集团化统筹,又兼顾不同子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和重要性差异,国有金融企业集团宜采取“一司一策”管理模式。在集团统一确定会计政策、财务管理制度等要求的情况下,对处于初创阶段和重要性较高的子公司,更多地采取集权式管理模式,在保持子公司独立性的前提下,对涉及集团利益的财会管理事项履行必要的管理职责,切实加强会计信息质量管控;对处于成熟阶段的子公司,混合式的管理模式能更好地兼顾集团统筹和子公司自身需要,子公司拥有结合行业及自身特点细化具体业务会计核算规则等权力,母公司实施必要指导。

二是加强国有金融企业会计核算标准化管理。金融机构业务数据量大、复杂性高、安全要求高,对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及时性相应提出了更高要求。为保证国有金融企业各项业务核算符合会计信息质量要求,负责将交易转化为会计分录的“会计引擎”应加强标准化管理。首先,做好交易业务的会计规则标准化和参数化,实现产品标准化、场景标准化、科目标准化、核算规则标准化;对于标准化的产品和交易场景,通过参数调整实现会计规则的配置和调整,减少手工核算。其次,设置非交易业务辅助模块,满足会计准则的计量要求,如较为复杂的实际利率法、公允价值估值以及套期会计等计量事项,提高对会计准则变化和调整的响应速度。

三是强化国有金融企业内部控制管理。首先,加强全级次管理。通过层层落实、层层监督、层层检查的全级次逐级管理,提高会计管理水平,避免因越级管理而导致管理责任不清晰的情况。明确各个层级的职责,避免出现多头指挥、相互干扰的混乱管理状况,以及因职责不明确导致的相互推诿情况。其次,树立严格的内部控制观念,建立完整、规范的会计内部控制制度,严格执行岗位控制、授权、复核等会计内部控制的有关要求。充分利用会计数据,融合业务信息、财务信息、人员机构信息优化预警模型,及时发现风险部位。同时,创新监督检查方法,基于会计信息生成全流程风险分析,运用大数据、云计算、机器学习、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手段,强化疑点建模能力和动态智能监控应用;构建账务监控平台,实现全报表项目、全产品、全科目、全级次、全账户的多维度实时监控,自动推送异常信息,为各级管理人员及时发现问题提供有效手段。最后,加强会计监督的同时,国有金融企业各级人员更应将道德底线要求谨记于心、外化于行,维护国有资产利益,杜绝弄虚作假、营私舞弊。

四是加强国有金融企业财会能力建设,建立矩阵式培养机制。国有金融企业的财会人员应从基础性、事务性的工作中解放出来,更多融入业务和技术,向更加多元化的方向发展。按照“懂准则、晓业务、通技术、善创新”的标准,建立矩阵式的会计人才培养机制。纵向上,通过委派会计人员深入子公司和分支机构,参与基层运营实践增强能力。横向上,通过到业务、技术条线跟岗,实现业务和技术的深度融合。同时,将诚信教育和诚信管理贯穿会计人才培育始终。

(五)加强会计信息化,强化国有金融企业各领域会计系统建设

一是打造专业、专注、精深的专家财会管理系统。涵盖会计核算、财会报告、税务管理等方面,包括会计引擎、估值引擎、中间业务收入计量、总账、税务管理、财务报告及监测分析等系统。一方面要成为会计基本职能的基石和底座,另一方面准确、高效地提供会计信息,满足股东、投资者及监管方对信息披露的要求。

二是搭建高效、可控的运营财会管理系统。涵盖经费管理、集中采购管理等方面,打通从预算、审批、采购、支付到核算的各环节,实现全流程、全线上的闭环管理,为成本精细化管理奠定基础。

三是塑造伙伴、支持和洞察的业务财会管理系统。涵盖预算和资源配置、考核评价和管理会计等多个模块,在计划、分析、考核方面充分适应数字化背景下企业经营模式的快速变化。围绕精准资源配置、战略及重大项目质效评价、业绩计量、全成本计量等方面提升建模能力,形成财会管理“驾驶舱”和“仪表盘”,引导业务发展。


主要参考文献:

[1]周学东.中小银行金融风险主要源于公司治理失灵——从接管包商银行看中小银行公司治理的关键[J].中国金融,2020,(15):19-21.

[2]葛家澍,杜兴强.会计信息、公司治理与会计准则:理论分析、博弈解释与历史证据[J].当代会计评论,2008,(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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