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期刊内容推荐 > 正文
分享到:
【打印】

相关推荐

主办单位:中国财政杂志社

地址:中国北京海淀区万寿路西街甲11号院3号楼    邮编:100036    电话:010-88227114

京ICP备19047955号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0967号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署)网出证(京)字第317号

投约稿系统升级改造公告

各位用户:

为带给您更好使用体验,近期我们将对投约稿系统进行整体升级改造,在此期间投约稿系统暂停访问,您可直接投至编辑部如下邮箱。

中国财政:csf187@263.net,联系电话:010-88227058

财务与会计:cwykj187@126.com,联系电话:010-88227071

财务研究:cwyj187@126.com,联系电话:010-88227072

技术服务电话:010-88227120

给您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中国财政杂志社

2023年11月

财务与会计 | 方炎生等:浙江大学科研经费监管体系构建与启示

作者: 方炎生、沙劲竹、林丹凤、谢圣华 | 浙江大学计划财务处
来源:《财务与会计》2024年第2期 2024/02/04


引用本文请复制此条目:方炎生,沙劲竹,林丹凤,谢圣华.浙江大学科研经费监管体系构建与启示[J].财务与会计,2024,(2):34-36.




摘要本文介绍了浙江大学“三级监管、四治协同”的科研经费监管体系,即建立了学校、学院、项目全级监管体系,压实监管责任,同时坚持法治、德治、数治、技治协同发力,得出完善制度机制,加强关键环节监管,压实全体责任和监管责任等加强科研经费监管的启示。 

关键词科研经费 ;监管协同 ;廉政风险防控




高校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中的腐败行为具有多样性、复杂性和隐蔽性等特征,并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产生新方式。高校应加强科研经费监管,完善制度机制,防范并化解腐败风险。本文以浙江大学“三级监管、四治协同”科研经费监管体系为例,介绍其构建贯通协同的监管体系的思路和方式,得出加强科研经费监管的启示供思考。 




一、浙江大学科研经费监管体系介绍


(一)总体思路

浙江大学以风险导向为指引、以内部控制为基础、以信息手段为支撑、以协同联动为力量、以健全有效为目标,营造清正廉洁的科研经费使用环境,为广大科研人员提供优质高效的财务服务,寓监管于服务之中,在规范中提升效率,确保科研经费管得住、用得好、效益高,真正发挥科研经费对科技创新活动的支撑保障作用。

在内部控制体系和财务服务网络建设的基础上,浙江大学通过促进业务流和资金流融合,提高经费管理效率;实施全生命周期管理和实时动态监管,实现科研经费全方位、全过程管理;健全学校——学院(系)——项目三级监管体系,压实监管责任,发挥各级监管优势;坚持法治规范、德治引领、数治赋能、技治支撑,一体推进“三不”(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建设,提升监管效能。

(二)三级监管体系

浙江大学建立了学校、学院(系)、项目负责人共同管理经费的三级监管体系,明晰责任、分层落实、各司其职。引入科研经费全过程管理理念,从项目管理、预算执行、监督检查等方面入手,加强过程管理,已逐步形成法人责任制下财务、科研、审计、人事、资产、纪委监察等职能部门、学院(系)等二级单位以及科研项目负责人协同配合,跨部门、多主体、多层次架构的科研经费三级监管机制(见图1)。

图片

1.学校层面落实归口管理责任。科研主管部门对预算调整、科研经费外拨等重点事项进行业务监督;财务部门在日常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中发挥财会监督职能,开展科研项目经费内控管理、预算管理、收支管理、资产管理、绩效管理等自查自纠,排查经费管理风险;审计部门开展外拨经费、劳务费、版面费等重点领域专项审计,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监察部门对违规违纪人员进行立案查处,通过纪律监督形成高压震慑。另外,根据《浙江大学财政科研项目信息内部公开细则(试行)》,各部门按规定公开科研项目立项、财务预决算、仪器设备、内部监督检查等相关信息,加强科研经费同业监督。

2.学院(系)层面落实二级监管责任。制定《浙江大学关于加强学院(系)等二级单位科研经费监管工作的若干规定》,明确了院系作为科研活动的基层管理单位,承担加强科研项目合同管理、经费使用审批、决算环节等经费监管责任。同时,设立院系科研经费监管专项经费并按年度拨付,为院系监管提供经费保障。3.项目负责人层面落实直接管理责任。项目负责人对科研经费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承担直接的经济与法律责任。

(三)具体措施

1.法治,即制定各项制度规范。制度规范既包括国家、上级部门和经费归口管理部门制定的制度办法,也包括学校制定的校级文件和规范。学校通过及时更新各项制度,贯穿科研经费全生命周期管理,并且在重点支出内容上强化管理、制定细则,明确流程,健全内控,从制度上加强科研经费管理,堵塞漏洞,防范隐患。学校财务部门在官网开设科研管理模块,及时发布各项国家、上级部门制度和学校政策,定期印发科研经费管理制度汇编。

浙江大学通过信息公开和违规处理制度进一步扎紧“不敢腐”的防线。如2017年制定《浙江大学财政科研项目信息内部公开细则(试行)》,各部门按规定公开科研项目立项、财务预决算、仪器设备、内部监督检查等相关信息,加强科研经费同业监督。2022年学校根据《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科学技术部令第1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制定了《科研经费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浙大计发[2022]3号),明确了适用范围、科研违规行为的种类和处理措施,为加强科研经费日常监管和科研违规行为早期预警提供依据。

2.德治,即探索运用多种方式开展宣传培训,引导科研教师加强诚信管理。学校分层分类开展科研经费管理培训:一是举办科研经费管理暨警示教育培训会,解读政策,宣传廉政风险案例,强化二级单位监管意识,引导广大科研教师加强诚信管理。二是定期开展科研财务助理业务培训,创新方式方法,线上线下结合,切实提升科研财务助理的法规意识、政策水平和业务技能。三是编制《浙江大学科研经费违规使用案例汇编》,印发至各二级单位和相关科研人员,加强重点案例警示教育,强化坚守科研诚信和法纪意识。

3.技治,通过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强化财务内部控制和校内审计等专业技术方式,织密科研经费风险防控网,助力科研人员打造清廉科研。一是加强计划财务处人才队伍建设,把理想信念教育、党规党纪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融为一体,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同时,通过各项培训和业务学习提高队伍专业技术能力。二是精准查找财务、国资、采购管理关键环节风险点,制定浙江大学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实施办法、计财处内部控制制度、反腐倡廉建设和作风建设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制度、骨干(关键)岗位廉政风险分析与防控措施等制度,明确岗位风险点,制定针对性的防控措施,强化源头管控。实施不相容岗位相分离、定期轮岗、大额资金授权审批制度,建立内部稽核机制,设立经费监管组,定期开展业务检查,确保为学校经济活动把好关、守好门。三是引入第三方审计机构定期开展科研项目经费内控管理、预算管理、收支管理、资产管理、绩效管理等自查自纠工作,开展外拨经费、劳务费、版面费等重点领域专项审计,排查经费管理风险,防患于未然。四是推进科研财务助理工作,更新完善科研财务助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培训和管理。

4.数治,通过信息化智能化手段探索加强科研经费管控。学校计财处以业务需求为导向,以“网上浙大”为依托,构建“1+N”的新型多元化智慧财务体系。将管控要求嵌入信息系统,实现业务流程信息化,从人防向技防转变,从事后监督向事前预警、事中控制转变,不断提升管控效果。通过科研服务系统与财务系统协同共享,实现科研项目立项、经费入账、预算调整、预借票据、绩效审批等全过程线上服务。建立健全材料采购平台、全流程电子采购平台、差旅平台,将业务流、资金流和数据流有机融合,提高财务服务和监督效率。实施会计档案影像化,推动会计电子档案建设,使师生足不出户就可快速查询并获取会计档案信息,并为财务分析和监督检查创造有利条件。启动大数据稽核系统建设,利用人工智能识别技术对各类票据、资产数据、科研信息、部门信息、人事信息等自动采集,通过风险模型对流程进行管控,启用风险前置控制,自动检查、精准识别,实现事前约束、事中控制、事后分析的全过程管理,提升财务预控能力,从源头上防止重复报销、虚假入账、拆分合同等风险,进一步完善学校财务内控建设。

在不断完善“四治”的过程中,浙江大学继续探索促进各类监督贯通协同的有效路径,推动各类监督同向发力、凝聚合力、提质增效,构筑多元协同科研经费监管工作新格局,不断释放监督治理新效能,助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提升高校科研经费内部监管的启示


结合浙江大学的实践,建议高校从以下几个方面构建清廉科研经费监管体系。总体思路方向是树立和强化系统观念,将科研经费监管体系与财务治理体系融合,把完善制度、促进治理、提高财务服务水平与正风肃纪贯通起来。推动行政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建立“大监督”格局。

一是利用信息化手段,打通业务和财务之间的堵点,进一步促进业财融合,形成协同共享、互联互通的信息化格局,提升科研经费的监管能力和效果。一方面,加强财务系统、科研服务系统、设备采购平台等数据共享和实时融通,完善会计电子档案建设,将科研经费相关信息从“数据化”“碎片化”向“可视化”“服务化”转变。同时进一步推动信息化控制和优化大数据稽核监控,从科研经费使用风险点入手,梳理并及时更新预警指标,嵌入稽核系统。

另一方面,积极配合上级部门的数据监管,如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资金动态监管系统,包括专项概算、预算、经费拨付、经费支出、经费调整、违规资金、退回资金、撤销资金、经费决算、经费资产各阶段全流程的经费管理。在经费支出方面及时查看和处理监督预警,按要求调整和纠正问题,发挥内外部监管的协同效应。

二是完善制度机制,及时更新学校科研经费管理制度,防止出现制度漏洞和机制缺陷,构建效率和牵制并重的控制流程,规范科研经费使用。精准识别风险点,对少数存疑业务和风险高发领域进行重点关注,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控措施,尽量避免一刀切,减少对大多数经费使用者的影响。

三是进一步加强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查处,梳理科研经费监管关注重点和易发问题,提升监管针对性和有效性,对于疑似违规违纪情况建立失信名单数据库。加强内部审计,定期开展科研经费审计,有效发挥审计监督的免疫作用。

四是压实二级单位主体责任和科研经费监管责任,确保严格执行学校各项科研经费管理制度。提升内控建设水平,健全内控机制,最大限度减少管理漏洞,防止内控失灵,提高监管成效。创新方式方法,增强警示教育的有效性和针对性,扩大教育覆盖面,加大对科研人员的警示教育力度。发挥好学院分管科研负责人、科研科主任、科研监管人员和科研财务助理作用,健全科研经费常态化管理机制,加强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日常预警提醒。经费较多的学院,建议适度配备具有财务背景的复合型管理干部,加强科研经费使用审核把关,提升监管效能。


主要参考文献:
[1]刘永林,李燕.我国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廉政风险防范研究[J].科学管理研究,2013,(2):27-30.
[2]曹树青,张忠.高校科研经费腐败的成因及对策研究[J].中国科学基金,2015,(4):265-269.
[3]李虹,王娟,程立保.高校科研经费风险防控研究——基于内部控制和外部监管协同视角[J].科技管理研究,2019,(10):74-78.
[4]王涵,焦艳玲,伊彤.国外科技经费监管的经验及对我国的启示[J].全球科技经济瞭望,2022,(6):42-70.
[5]李劲,潘昕昕,涂平.日本科研经费监管经验及对我国的启示[J].科技智囊,2021,(8):55-62.
[6]许俊卿,国亚萍,麦志伟 . 关于完善高校科研经费管理与监督的思考——从中美公立大学比较的角度看[J].高教探索,2016,(12):84-89.




京ICP备19047955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0967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署)网出证(京)字第3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