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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

中国财政 | 青海:加强管理 提升效能 全力支持乡村振兴

作者: 青海省财政厅
来源:《中国财政》2024年第3期 2024/02/02

编者按: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对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作出了总体部署。2023年以来,青海省各级财政部门按照《意见》要求,在财政收支压力凸显、“三保任务”艰巨的前提下,狠抓预算执行进度,大力强化衔接资金监督管理,为持续改善民生福祉、奋力描绘高原乡村全面振兴新画卷、推动青海高质量发展贡献财政力量。


加强管理 提升效能  全力支持乡村振兴

青海省财政厅


近年来,青海省在财政收支压力凸显情况下,加大乡村振兴支持力度,在全力保持财政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总体稳定的前提下,实现了巩固衔接资金投入稳中有升。



青海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冯志刚深入基层调研督导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使用管理


“四力”齐发,推动工作见成效


(一)全力助推县级加快预算执行进度。高效的预算执行是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的首要前提。青海省财政厅始终紧盯衔接资金预算执行不放松,通过强化预算执行前、中、后期重点工作,全力助推县级加快衔接资金预算执行,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在预算安排阶段,为全力助推脱贫县提前谋划落实巩固衔接各项任务,省财政在延续历年资金提前下达做法的基础上,2023年进一步提高资金提前下达比例。2022年12月,省财政提前下达2023年财政衔接资金41亿元,达到2023年全年财政衔接资金的60.7%,并在2023年7月底前完成了全年资金下达任务。在预算执行阶段,针对全省县级自有财力普遍匮乏,项目管理经费投入保障能力有限的问题,省财政继续保持省级衔接资金中3%的项目管理补助经费提取比例,通过支持县级提早开展项目储备和前期工作,助力县级加快衔接资金预算执行。同时,建立衔接资金预算执行进度高频次调度通报机制,月初、月中每周调度通报;月底日调度通报,层层压实预算执行压力。在预算绩效考核评价阶段,坚持结果导向,将县级每年5月10日前项目开工情况,4月15日、7月15日、9月15日支出情况和全年预算执行情况纳入省对下预算绩效考核评价,赋予高分权重,并对统筹整合资金支出进度高于国家考核要求的地区给予加分奖励。


(二)大力强化衔接资金监督管理。充分发挥资金监管职责,深入调查研究基层工作短板和实际需要,“点对点”强化衔接资金监督管理,“手把手”帮助县级提升用好管好衔接资金的能力水平。一是推动监管工作下沉,逐步实现资金监督管理工作走出文件、走出会议、走出办公室,在将中央衔接资金纳入直达资金、通过信息化系统开展监督管理的同时,瞄准县级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暗访、现场办公、送训上门、实地督导、独立调研、第三方核查等方式,持续加大实地督导力度。二是紧盯问题整改实效,将国家考核、审计等反馈问题整改作为检视成效、查找短板、强化工作的重要抓手,高度重视各类问题整改工作,严肃要求各地逐一建立台账、制定措施,并逐项销号。特别是针对国家2022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反馈问题,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指导调度整改工作,全省各级各相关部门主动认领、举一反三落实整改责任,形成了以强化巩固衔接政策落实为抓手,以打赢2023年国家考核“翻身仗”为目标,以建立健全巩固衔接工作长效机制为远景的全省巩固衔接工作“一盘棋”。三是严肃落实奖惩措施,切实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在资金监管上“较真碰硬、真奖严罚”,按照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成效考核”成绩,对评为“优秀”等次,且工作成绩突出的县(市、区),每个给予2000万元资金奖励;对考核结果靠后的县(市、区),每个给予500万元资金扣减,还将酌情扣减省对下转移支付资金。


(三)着力筑牢相关制度藩篱。制度建设用好管好财政资金,确保资金发挥应有效益的重要基石。2023年以来,省财政与省级衔接资金使用管理部门一起认真分析研究青海省巩固衔接工作现状,查摆突出问题,找准提升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的突破口,想方设法帮助县级补齐短板弱项,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针对财政衔接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牵头印发《关于〈青海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青海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办法〉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进一步细化衔接资金使用管理和绩效考评要求。针对项目实施不到位、前期论证不充分等问题,印发《青海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操作指南》,明确项目前、中、后期28个重点环节的具体流程、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制定96个配套常用行文和表格模板,统一全过程工作标准。配合省乡村振兴局印发青海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省、市(州)项目备案合规性审查工作指南》,明确市州级和省级部门对县级项目的审查方式、时限和职能。针对帮扶产业效益发挥不足的问题,配合省乡村振兴局印发《帮扶产业项目联农带农指导意见》和《盘活帮扶产业项目资产的指导意见》,明确项目联农带农富农的十个具体途径,提出了盘活项目资产,激活资产效益的具体要求。


(四)努力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打铁还需自身硬,提升工作水平不能只靠“律人”,更要“律己”。省级财政部门在不断强化对外工作的同时,时刻关注自身业务能力提升,勇于“刀刃向内”开展自我检视和改革。一是向基层学,2023年,省财政制定了“大兴调查研究”工作方案,提出了党组成员围绕乡村振兴开展调研走访的工作要求,明确了通过“四不两直”方式,充分掌握财政支持巩固衔接政策落实情况,为进一步完善财政政策收集整理第一手资料的工作目标。截至目前,厅党组成员已累计完成财政支持乡村振兴政策调研、走访近10次。二是向兄弟省份学,赴江西省围绕乡村振兴责任传导落实、考核评估、监测帮扶、资金项目管理、稳岗就业、搬迁后扶等方面开展学习调研,深入查找工作差距,借鉴先进工作经验,取长补短,查漏补缺,形成了两大项、七个方面的改进意见,进一步提升青海省用好管好衔接资金的能力水平。


青海省财政厅调研乡村振兴项目进展情况

多措并举,推进巩固衔接政策落实落细


(一)高位推进巩固衔接政策落实落细。青海省委省政府高度关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各项政策落实情况,全面安排部署巩固衔接对口工作落实,细化具体工作要求,明确衔接资金使用管理“程序规范、投向精准、使用高效、监管有力”的工作目标,高位推进巩固衔接政策落实落细,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对下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省财政切实履行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下延一级”工作要求,沉下心来全面增强对下服务意识,坚持“强基础、暖基层;走出去、送上门”,以县级工作实际为视角,切实推动资金监管工作由“找短板”到“帮你改”转变,主动深入一线调查研究,认真分析研究基层工作的堵点、难点、痛点,“手把手”帮助县级提升用好管好资金的能力和水平,改变以往仅靠发通知、打电话、要报表、下通报的工作方式,财政支持巩固衔接工作更加务实有效。


(三)在创新资金投入方式上有了新突破。通过修订衔接资金和项目管理制度办法,细化和统一操作流程,逐步引导县级减少对经营主体的直接补助,鼓励各地通过先建后补、以奖代补、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激发乡村产业经营主体自我发展活力,撬动更多社会资本、金融资本参与乡村产业发展,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财政支持政策可持续。

  

责任编辑:廖朝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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