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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

中国财政 | 大通:加强资金监管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作者: 青海省大通县财政局
来源:《中国财政》2024年第3期 2024/02/02

大通:加强资金监管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青海省大通县财政局


近年来,青海省大通县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制发《大通县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贯彻措施》,充分发挥财政职能,加强资金保障和监管工作力度,着力提高衔接资金使用效率,助推全县乡村振兴战略有效实施。



青海省大通县财政局开展乡村振兴项目问卷调查工作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



(一)全力抓好粮食生产和耕地保护。截至2023年,累计下达资金14301.44万元,其中:上级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13947.44万元,县级配套资金354万元,用于农业生产发展1724.8万元,耕地地力保护补贴5953.83万元,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156.09万元,耕地农作休耕255万元,农田建设、耕地质量提升补助1860.52万元,农业保险保费补贴2724万元(其中县级配套354万元),粮油生产保障和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1379.5万元,发放麦类救灾良种、受灾温棚补助89.3万元,大学生服务农村合作组织扩大试点158.4万元。


(二)推进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建设。安排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资金2501.8万元(其中县级配套资金100万元),全膜覆盖栽培技术推广668.4万元,动物防疫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22万元,绿色青稞原料生产基地60万元,农业生态资源保和护防灾减灾426万元,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1000万元。


(三)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一是整合各类涉农资金4.8亿元,涉及项目57项,包括中央资金3.1亿元,省级资金1.4亿元,市级资金2450万元,县级资金1260万元。其中,农业生产发展项目25项,涉及资金1.5亿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3项,涉及资金3.3亿元;补助类项目9项,涉及资金1201万元。二是下达各项东西部协作资金4643万元,安排9个项目和15个部门及乡镇进行产业帮扶和工作开展。三是社会保障投入1.2亿元,用于脱贫劳动力跨省务工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雨露计划短期技能培训、落实医疗救助资助参保政策,对特困人员、农村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及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人群分类资助


(四)加快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一是加快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累计下达农村综合改革项目资金1884万元,补齐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短板。二是安排资金7050万元,用于2023—2024年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项目,对窎沟、角木沟等8条主河道进行河道治理,受益范围达到7个乡镇31个行政村6.14万人、农田13.61万亩、林地6.63万亩。三是积极申报2023年中央财政支持启动“五好两宜”和美乡村试点试验项目。四是投入教育资金13452.82万元,支持学前教育发展,安排资金787万元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改善幼儿园办园条件;加大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安排2022年自然灾害抢险救灾及灾后恢复重建资金9768万元用于青山乡中心学校等学校灾后重建;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程,安排资金1923万元用于青山乡中心学校迁建、塔尔镇中心学校改扩建;保障乡村教师生活,安排生活补助资金974.82万元。


(五)完善乡村振兴保障机制。一是下达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2亿元,其中:中央资金1.7亿元,省级资金1.1亿元,市级资金2450万元,县级资金1260万元。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0%以上安排用于乡村振兴产业发展项目。二是积极响应市政府《关于印发西宁市推行“金穗服务惠万家”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年底在保贷款536笔,在保余额15024.82万元,其中:农村合作经济组织24户,金额3300万元,农牧户512户,金额11724.82万元,拨付贷款贴息资金438万元。三是加强衔接资金、项目资产管理,提高资金项目绩效,有效防范各类风险,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项目资产管理有效防范风险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四是加强资金监管,加快涉农资金支出进度,开展专项资金检查和“督促、检查、通报”三步走的涉农整合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实行财政涉农资金“月检查、月报告”制度和资金支出日报制度。五是积极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政策落实情况自查工作,及时发现和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青海省大通县边麻沟花海一瞥



工作亮点特色



(一)加强资金保障。始终把推进乡村振兴放在首要位置,优先保障财政衔接资金投入。在确保上级财政资金及时下达,中央衔接资金60%以上安排用于乡村振兴产业发展项目的前提下,克服地方财政压力,2021年和2022年分别配套县级专项资金1200万元,2023年配套1260万元用于乡村振兴项目建设。同时创新信贷服务,引导银行业机构加大信贷投放力度,金融支持乡村振兴贷款投放33.2亿元,为有效实施乡村振兴提供了资金保障。


(二)严格资金拨付。紧紧围绕衔接资金“管、拨、用”三个环节,持续在完善制度、规范程序、提高绩效上用劲加力,严把绩效目标审核,项目预决算评审,严格执行县级财政报账制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确保衔接资金规范、安全、及时拨付,使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三)强化资金监管。开展专项资金检查和“督促、检查、通报”三步走的涉农整合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实行财政涉农资金“月检查、月报告”制度和资金支出日报制度。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项目资产管理有效防范风险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为衔接资金项目资金和资产后续管理提供了制度依据。


(四)开展“送课下乡”活动推进乡村振兴财务管理工作上台阶。开展“送课下乡”活动是县财政局党组以开展“争做新时代为民理财红管家”品牌创建活动为载体,牢牢把握“理财为民”这个根本,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升服务职能和财务保障工作的一项重大创新举措。一是本着巩固全县村级财务代理服务改革成果,持之以恒提升乡镇和村级财务管理能力的思路,在桥头镇召开2023年村(社区)财务人员警示教育大会和朔北乡召开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工作会议之际,以乡镇项目管理和村级“三资”管理为主题,展开专题培训,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二是在全县乡村振兴干部培训班和开展2022年度国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中,以具体问题为导向分别为全县乡村振兴干部、乡镇和县直相关部门财务、项目管理负责人进行乡村振兴项目财务管理业务培训,从会计科目的设置、财务核算所遵循的相关规定、项目报账所需提供的财务资料、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填报等方面讲解了具体业务操作事项,进一步明确了项目和财务管理各环节的重点工作,提出了问题防范和整改措施。通过各类业务培训,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乡村振兴项目和财务管理中问题产生的原因,明确了财务工作的职责和操作规程,指出防范和化解问题的具体措施,提高了乡镇和村干部“三资”管理的意识和水平,对今后加强乡村振兴项目和财务管理,提高项目资产后期运营维护,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和促进作用。三是开通服务热线,通过电话和微信随时了解和答复各部门、乡镇和村干部提出的各类问题,使问题发现和解决在初期,防止了违规现象的发生。



责任编辑:廖朝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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