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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与会计 | 王友军:从行业组织视角谈一谈对《代理记账基础工作规范(试行)》发布的几点认识
2023年11月24日,财政部印发《代理记账基础工作规范(试行)》(以下简称《工作规范》),明确和统一了代理记账行业执业标准,为推动代理记账机构规范承揽和开展业务、提升内部管理水平、强化质量管理责任提供了基础制度支撑。笔者拟对此次《工作规范》的发布谈一谈自己的理解和认识。
代理记账行业长期以来因缺乏统一的业务工作规范,导致执业质量参差不齐:一些刚成立的代理记账机构由于规模较小、缺少经验,工作程序往往不规范,有些甚至连委托合同都未签订即开展业务;有些机构虽然随着自身业务规模逐渐壮大开始建立自己的流程和制度,但考虑到成本和竞争压力,往往轻质量、重效率,缺少对业务质量和风险的控制,严重影响了行业公信力及自身健康发展。此外,一些地方财政部门对代理记账机构开展业务质量监督检查过程中,由于缺少行业统一的执业标准作依据,导致对同一种情况的评判结果不统一。
由此可见,《工作规范》的发布为代理记账机构提供了一套统一的执业标准,符合代理记账行业的现实需求,对于提升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质量和内部管理水平,推动行业向专业化、规范化方向发展具有重要的积极作用。
近年来,在代理记账行业执业标准建设方面,一些地方财政部门及行业协会已作了不少积极探索。例如,2014年7月全国首家省级代理记账行业协会——上海市代理记账行业协会成立,且成立之初就提出了起草行业执业标准的设想,得到了上海市财政局的大力支持。2015年3月上海市财政局会计处和上海市代理记账行业协会专家共同组成专家组,开始起草工作,经过反复修订及征集意见,2017年2月上海市财政局正式发布《代理记账行业执业规范指引》(沪财会[2017]7号),具体分为《代理记账行业执业规范指引第1号——代理记账业务》和《代理记账行业执业规范指引第2号——代理纳税申报业务》,这是代理记账行业发布的首部行业执业规范指引。此后,山西省代理记账行业协会、重庆市代理记账行业协会、苏州市会计服务业协会等地方协会也相继出台本地区代理记账行业执业规范指引,但这些探索仍存在执业标准不统一、覆盖范围相对有限和权威性不够等问题。
《工作规范》的出台为代理记账业务开展提供了基本遵循,推动代理记账机构全面遵照执行,具有很强的权威性,将有助于提高全行业的执业规范水平,进一步提升会计信息质量,更好发挥代理记账机构在服务中小微企业发展中的专业支持作用。
《工作规范》以代理记账机构开展代理记账业务的主要工作流程为主线,对业务承接、工作计划、资料交接、会计核算、质量控制、档案管理等基本程序进行规范,形成一套完整的管理机制,对代理记账机构而言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一是规范了业务委托合同。实务中代理记账业务委托合同缺少统一格式,有的甚至不签订委托合同,导致业务存在潜在风险,一旦发生纠纷,不利于维护委托受托双方的正当权益。《工作规范》第二章规定,代理记账机构承接代理记账业务时应充分了解委托人的基本情况,结合自身专业胜任能力确定是否承接此项业务,拟承接的,应当在开展工作前,与委托人就代理记账业务约定条款协商一致,并签订业务委托合同,同时对合同应包括的内容进行具体规定。
二是强调工作的事前计划。实务中,代理记账机构普遍比较忽视事前计划,缺乏对任务分工、工作进度及时间节点的统筹规划,不利于代理记账业务的有序开展。《工作规范》首次提出工作计划的概念,规定代理记账机构为完成代理记账工作,达到预期目标,在具体开展代理记账业务前应当编制工作计划,包括确定业务小组人员及职责分工,合理安排时间及工作进度等。同时,结合代理记账行业自身特点,提出对于零申报等简易业务,可以根据实际需要简化工作计划,这既突出了工作计划的重要性,又兼顾了适当的灵活性。
三是注重资料交接的规范性。会计资料交接是代理记账业务开展过程中最频繁、最繁琐的工作之一,也是与客户之间交互最多的环节,关系到代理记账业务是否能够正常开展。《工作规范》将会计资料交接工作分为初次接受委托、日常开展工作、终止委托关系后与委托人等有关单位进行的会计资料交接三种情形,并分别对相关程序及交接内容进行了详细规定。值得注意的是,对于日常开展工作中的会计资料交接,由于其比较繁琐且工作量大,《工作规范》鼓励机构应用信息化手段提高效率,明确“通过信息化手段进行电子凭证交接的,应形成电子凭证交接单,并确保交接记录真实有效、交接内容有据可查”,这既符合实际业务需要,又适应信息化发展趋势,具有一定的前瞻性。
四是对会计核算提供了原则性规定。对于会计核算、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及会计信息化等方面的工作,鉴于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已作出具体规定,《工作规范》仅对相关工作要求及法律责任进行了原则性规定,代理记账机构开展具体工作时,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五是首次对质量控制提出基本要求。质量控制是代理记账行业的生命线。《工作规范》首次对质量控制提出基本要求:首先,岗位设置方面,代理记账机构应至少设置项目负责人员、质量控制人员、业务负责人等岗位。同一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员和质量控制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其次,应建立复核制度。在代理记账交付结果前,至少执行一级复核程序,对于重大项目,应当至少执行二级复核程序。考虑到代理记账机构业务量大等实际情形,对未经二级复核的业务,应当定期以抽查等形式,由质量控制人员或业务负责人进行审查,体现了一定的灵活性。最后,应建立对内对外信息沟通机制和投诉管理机制。初次接受委托时,应当与委托人有关人员进行充分交流,并进行必要的指导和培训;加强内部信息沟通,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采取应对措施;客户投诉应及时处理,并反馈处理过程和结果。
六是对会计档案管理作出基本规定。代理记账业务的会计档案管理是指对代理记账业务开展过程中所形成的客户会计档案资料进行管理,一般包括会计档案的日常归档、借阅和移交。《工作规范》结合代理记账行业特点,分别从这三个方面进行了相应的规定,符合代理记账业务的真实业务场景。
七是首次提出代理记账“重大项目”概念。《工作规范》首次提出“重大项目”概念,并要求对重大项目进行重点关注和计划、重点质量审核,以控制执业风险,对于代理记账业务分层次管理具有指导意义。具体包括:《工作规范》第三章“工作计划”中提出“代理记账机构应当根据自身业务规模和风险评估情况界定重大项目的判定标准,一般是代理记账业务的影响比较大或金额比较大”,并提供了定性标准,即“通常情况下,代理记账业务经分析判断可能会引起风险显著增加的,则视为影响比较大”,以及定量标准,即“业务金额预计占机构全年代理记账业务收入的 2%及以上的,则视为金额比较大”。同时强调,代理记账机构可结合自身实际对上述比例作出合理调减,以控制经营风险。对于重大项目的工作计划,一般还应经业务负责人审核批准。《工作规范》第六章“质量控制”中规定,对于重大项目,应当至少执行二级复核程序,强调了对重点项目的重点审核。
八是参考范例具有较强的推广性。对于代理记账业务过程中常见的签订业务委托合同、编制工作计划表、交接各种资料等工作,《工作规范》给出了较为规范的参考范例,代理记账机构可参考使用,这对于提升代理记账机构内部管理和风险控制水平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尤其在《代理记账业务委托合同(参考范例)》中对委托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作出较为全面的描述,有利于保护签约双方的正当权益。同时,针对长期困扰行业的关于代理记账结果出现差错时如何界定责任的问题,还特别作出“责任划分”的约定:“乙方是在甲方提供相关资料的基础上进行会计核算,因甲方提供的记账依据不实、未按协议约定及时提供记账依据或其他过错导致委托事项出现差错或未能按时完成委托事项,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担。因乙方的过错导致委托事项出现差错或未能按时完成,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这对于代理记账业务合理区分委托责任和受托责任,规避相应风险具有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