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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

中国财政 | 湖南:推动国有“三资”管理改革 提升国资治理水平

作者: 湖南省财政厅 朱利平
来源:《中国财政》2023年第23期 2023/12/14

湖南:推动国有“三资”管理改革  提升国资治理水平

湖南省财政厅  朱利平


2022年,湖南省财政厅率先开展国有“三资”清查处置与管理改革,通过摸清底数分类研判,多措并举科学处置盘活国有“三资”,稳步提升监管水平和利用效益效率,将“沉睡的资产”变为“增收的活水”,为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提供有效的财力物力支撑。


国有“三资”盘活工作路径明确


高度重视国有“三资”清查处置工作,从“大资产”的全局角度出发,在全省范围内持续发力盘活,在助力高质量发展、惠及民生、增收节支方面初见成效,走出了一条本土化、差异化盘活之路,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案例,积累了一定的实践经验。


(一)精准摸清家底。省、市、县三级按照“全领域、全口径、全覆盖”的要求,全面精准清查政府拥有、管控的全部国有资产、资源、资金,涵盖金(矿产)、木(林业)、水(水利)、火(能源)、土(土地)、数(数据)等六类资源,实物、债权、股权、特许经营权、未来收益权等五类国有资产,闲置资金和低效资金等两类国有资金,全面准确掌握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企业国有资产、国有资源资产、各类园区资产、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资产资源的使用情况和存量底数,建立台账,动态管理,做到“心中有数”。


(二)科学分类研判。国有资产资源资金数量庞杂、涉及面广,按照“先易后难、由点及面、精准全面”的原则,根据各领域实物、债权、股权、特许经营权、未来收益权等不同资产资源特点进行科学分类,稳妥全面推进。同时,结合政府债务化解安排,依据各资产资源资金清查情况和处置条件,制定可盘活资产资源清单,做到长短结合、突出重点、兼顾全局。


(三)把握三项原则。一是资源资产化。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运作,保护优先与合理利用相统一,根据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和市场潜力,做好策划包装、科学评估、创新转化工作,尽可能推进资产化。二是资产证券化。突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地区,优化基础设施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发行条件,提高国有企业资产证券化水平,增强国有资产流动性。三是资金杠杆化。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调整财政资金投入方式,缩减专项资金规模,加大政府产业基金投入。围绕股权投资做引导,研究建立政府引导基金体系,撬动全社会各类资本投资创新创业。


(四)高效处置盘活。一是能用则用。提升国有“三资”再利用效率,推进跨部门、跨地区、跨级次资产调剂、资源整合。省本级建立共享共用公物仓。二是不用则售。除房屋、门面等不动产公开处置外,通过竞争性方式转让采砂权等矿权、特许经营权,增加财政收入。三是不售则租。将短期内难以出售变现的经营性资产,委托管理或统一公开招租。四是能融则融。创新投融资模式,拓宽多元化融资渠道。


国有“三资”盘活工作面临现实困境


(一)不愿盘活:思想上重视不够,存在坐等观望或选择性改革。一是畏惧于“硬碰硬、实打实”,思想认识有偏差。对国有“三资”清查处置与管理改革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表现为口头上重视,行动上迟缓,执行中打折扣,遇到难题就绕过。部分地区存在不敢改、怕担责思想。二是受限于“三资部门化、部门利益化”,政策推行有落差长期以来,国有“三资”被各单位、企业分散占有使用,导致作为所有者的国家产权主体虚置,存在利益保护主义。在遇到问题时,部分地区经常性绕道而行,片面强调政策局限,恐于打破既得利益,不愿改、不坚决改。三是满足于“一交了之、一卖了之”,项目实施有反差。对于实施的盘活项目是否符合中央精神、是否符合当地的实际、是否符合市场化处置条件、是否有利于实现处置收益最大化等统筹考虑不足。


(二)不会盘活:总结提炼经验不够,一些方法路径落后。一是资源管理粗放浪费。部分地方土地供需矛盾突出,粗放浪费现象严重,批而未供和土地闲置问题大量存在,影响用地效率提高和用地方式转变。二是资产处置形式单一。在“用、售、租、融”等方法的运用上,“用”和“售”的方法更多,但在“租”和“融”方面的盘活手段和方式相对弱化,熟悉金融、财会、税务等各项政策的高级专业人才相对较为缺乏,制约了市场化方式的运用。三是资金效应有待发挥。部分单位对财政资金“重投入、轻管理”倾向依然严重,侧重关心资金分配与投入,并不太看重资金产出效果。重大项目退出机制和项目变更机制尚不健全,政府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效应,撬动社会资金形成聚集效应还未明显显现。


(三)不易盘活:对于权属关系复杂、产权有瑕疵等问题的解决,存在现行保障机制不足。一是产权存在瑕疵。权属不清晰、产权有瑕疵、有争议的存量资产多,但缺乏容缺绿色办理的顶层设计,阻碍交易流动,给盘活工作增加难度。二是产权交易无序。公共资源产权交易平台尚未发挥最大作用,部门或企业自行组织资产资源市场化交易,往往受制于处置盘活信息不对称、处置盘活程序不熟悉等原因,难以实现资产效益最大化。三是专业人才缺失。一宗资产的盘活处置将涉及资产评估、产权转让、规划调整、税费测算等多方面,横跨国资、税务、自然资源、住建、市场监管等多部门多领域,缺乏专业人才支撑,有的处置工作甚至持续1—2年。


创造有力条件科学有序推进盘活


(一)鼓励产权适当容错。对于产权不清、纠纷不明却长期闲置的资产,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视情况开辟确权绿色通道,规范资产处置行为,解决资产难盘活的“中梗阻”问题。涉及土地调规、变性、验收等问题,依法依规完善规划、用地、产权登记、土地分宗等手续,充分利用企业划拨土地作价出资入股等政策红利,妥善解决土地使用问题,确保土地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要求。


(二)有序规范产权交易。加强产权交易全流程精细化服务,通过开展咨询顾问、方案优化、信息披露、技术支撑等,推动交易更加规范、高效、便捷。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明确各类产权活动产权人的主体责任,厘清职责边界,落实监管职责,有效推进产权交易实施主体、服务平台与监督管理职能相互分离,保障项目有序进场,高效流转,阳光交易。可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吸引更多买方参与交易竞价。


(三)适当引入考核激励。制定盘活专项绩效指标,将有关任务纳入绩效考核内容,将资产盘活成效与新增资产配置预算挂钩,通过预算激励推动盘活利用。按照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对国有“三资”长期闲置、盘活工作不力的,采取约谈、问责等方式加大督促力度。


(四)注重专业人才培养。聚焦打造高素质专业化队伍,创新培养方式方法,推动管理人员专业技能和职业道德素质提升。加强高端人才队伍建设,定期开展专业技能培训,提升专业技能水平。


责任编辑:梁冬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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