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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财政 | 浙江:以数字化改革推进国有资产盘活
浙江:以数字化改革推进国有资产盘活
浙江省财政厅 潘朝晖
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等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对政府和企业原有的管理模式带来巨大冲击,如何依托数字化技术实现降低成本、提升管理运营服务效率的目标,成为各行各业发展的主攻方向。在国有资产管理领域,为落实政府过紧日子和勤俭办一切事业的要求,实现稳增长、防风险、保民生的目标,迫切需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推动国有资产盘活,不断提升国有资产使用效益。近年来,浙江省财政厅顺应数字化改革趋势,运用数字化改革理念、方法和手段,在国有资产盘活领域积极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果。
(一)国有资产盘活的新认知新思路
资产盘活关键在于“活”,其本质和最终目的是提升资产管理效率,实现高质量发展。当前国有资产盘活必须把增强科技创新能力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大力发展新质生产力,以创新驱动新经济变革、以新经济引领高质量发展。具体路径应该是充分利用市场机制把资源资产配置到最有价值的地方,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创新创业的活力,聚焦战略新兴产业,前瞻布局未来产业,开辟发展新领域新赛道,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资产盘活需要通过物理集成、化学集成以及生态集成来实现质量变革、效率变革以及动力变革的目标。从数字化改革角度来说,物理集成是信息系统实现组合、聚变及量变的过程,主要包括简单应用链接集成,权限认证集成,待办、消息集成,数据呈现集成;化学集成是信息系统间出现融合、化合及质变的过程,实现方式是通过建设多跨集成类应用实现数据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跨领域集成,不同应用间相互共享数据服务;生态集成是政府引导,市场主体主动,形成政产学研用等各方面多元共生的过程,政府通过提炼统一数据规范和标准,推动应用和数据相分离,最终实现数据要素自由流动和活力激发。
(二)以数字化推动资产盘活的新方法
国有资产管理涉及面广,包含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企业国有资产和自然资源资产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除了传统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外,国务院《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还将范围扩大到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储备物资、文物文化资产、保障住房等资产类型。新形势下,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要梳理重大需求清单、多跨场景清单和重点改革清单,要通过数字化过程高效支撑各种形态的国有资产管理;而政府、事业单位等为公共管理、资产管理过程建设的各种信息系统以及系统运行产生的数据属于软件资产和数据资产,是数字化时代新型的资产,也是重要的数字化改革成果。因此,国有资产管理的数字化不能仅仅局限于传统的信息化建设方法,需要找到一种创新发展模式。
为破解数字化改革中的难点痛点,浙江省财政厅根据软件和数据资产管理新要求,结合数字化技术发展趋势,尝试探索一种全新的解题思路。从软件架构逻辑层面进行革新,面向下一代互联网发展趋势,基于动态演化的复杂系统多主体建模方法,以所有权作为第一优先级,运用零信任安全机制,按照组织分形方法提炼和抽象“沟通、办事、仓库、商店、市场和设置”等各类组织主体通用的基础功能,为B端和C端融合的全场景业务提供新一代分布式应用架构。在实际的建设推进过程中,以政产学研用的开放协调模式,开源共建基础框架,逐步试点验证完善技术架构和业务架构,在公物仓和公益仓、大型科研仪器共享、科技成果转化、软件和数据资产等领域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和探索。
(三)数字化支撑资产盘活的主要措施
一是优化资产配置和使用。通过国有资产管理数字化平台,实时动态了解国有资产的配置、使用、处置和收益情况,结合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通过增量调节存量,增量优方向,存量调结构,最大限度发挥国有资产使用价值。以国有资产管理大数据支撑国有资产配置和盘活决策可行性论证,能够通过现有资产功能挖潜、修旧利废满足业务工作要求的,应当减少配置;到期仍具有使用价值的资产要继续使用,切实做到物尽其用。符合盘活条件的资产按照规定的权限批准后,可以公开、公正、公平和竞争择优市场化方式出租、出售的,对外出租或处置,收入及时上交财政。
二是推进资产共享共用。搭建资产共享云平台,引导更多地区和单位利用公物仓公益仓共享闲置资产,在配置资产时,应首先考虑从公物仓调剂解决,推动所有市县上线运行公物仓应用,选择11个市县开展公益仓试点。推动高校、科研院所加入大仪共享平台提高科研仪器使用绩效,推广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安心屋”加速科技成果转化,鼓励行政事业单位闲置资产支持现代社区建设。要求各地各部门根据行业资产管理情况,筛选具备条件的资产开展共享共用,包括公共空间、文体设施、仪器设备、软件资产、数据资源等。督促教育、医疗卫生、科技、文化体育等领域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建立本行业资产共享共用机制。
三是加强闲置资产调剂。以数字化手段,跟踪资产使用动态,强化闲置资产调剂。将低效、闲置资产,大型会议(活动)、临时机构配置资产等统一集中管理、调配使用。行政事业单位闲置资产优先在本单位、本部门内部调剂利用。对使用价值大、利用范围广的闲置资产,积极推进跨部门、跨地区、跨级次资产调剂。对因技术原因需要更新、但仍具有使用价值的资产,通过转变用途,调剂到技术要求相对较低的单位、部门,最大程度发挥资产效能。
四是探索资产集中运营管理。在行政事业单位集中定点处置报废资产基础上,利用国企资管平台企业,分行业和资产类型开展国有资产统一管理、市场化运营的盘活方式。浙江省财政厅推动成立国有资产集中运营平台,完善国有资产运营管理制度和规范体系,整合行政事业单位低效、闲置资产,集中优势资源,实行专业化、市场化运营和管理,提升资产资源统筹能力和资产运营收益。
(一)科研大型仪器共享平台
浙江省率先通过建设大型仪器共享平台,建立多部门协同机制,强化数字化改革牵引,打造大型仪器开放共享“一件事”协作网络,通过资产共享云平台实现多部门跨系统协同数据融合,多部门联动、省市县协同的工作合力,利用物联网传感器全覆盖监测,实时掌握大型仪器运行动态,强化使用监管。实现大型仪器查重评议、绩效评价、预警监测闭环式管理,压实主体责任,提高大型仪器使用率、共享率,提升资源配置效率。目前,已经整合全省大型仪器1.6余万台,价值超151亿元,安装物联网传感器9400台,大型仪器整体入网率增长40%、开放率增长30%,3个月以上无理由不开机数下降60%。对270余台大型仪器购置需求开展评议,建议取消、调整购置70台,节约财政资金1.03亿元,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通过大型仪器平台,为5000余家企业提供服务8万余台次,节约企业大型仪器购置费用超过2亿元。集成电路产业链为50余家企业提供服务1000余次,研发的新产品为企业新增效益超20亿元。通过大型仪器共享助企纾困,降低企业创新成本,使企业成为创新要素集成、创新成果转化的生力军,让科技、产业、金融结合更加紧密,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动力和支撑。
(二)科技成果转化“安心屋”
浙江省财政厅、科技厅、教育厅等部门和高校院所、医疗卫生等机构,按照“软件定义规则”的思路,以科技创新平台为载体,整合科技创新力量,突破原有框架束缚,协同共建职务科技成果“安心屋”数字化应用,在国内率先推出职务科技成果“内控管理—转化审批—公开交易”全流程电子化通道,实现职务科技成果一站式汇聚、转化一站式审批、收益一站式分配、合同登记一站式办理、流程一站式监管。在过程规范监管的前提下,“安心屋”内职务科技成果不再进行价值评估,并从普通国有资产管理中单列脱离出来,不纳入后续国有资产审计、清算核资范围,进而减轻科研人员后顾之忧,实现“安心转化”。目前,省内已有160余家高校院所、医疗卫生机构和国有企业入驻“安心屋”,近3万项职务科技成果实行单列管理,提高了科技成果落地转化效率,为创新发展提供了更多“源头活水”。
(三)软件共享仓库和应用市场
发布《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软件资产管理办法》,突出对各单位开发建设类软件资产的管理,以软件资产的确权为抓手,按“谁投入谁拥有产权、谁上架谁负责运营,谁运营谁获得收益”的原则,明确各方权责利,强化知识产权源头管理;鼓励进行软件开源和技术创新,创新运用云原生技术,依托“资产共享云”软件共享仓库和应用市场功能模块,实现对软件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全生命周期的全过程动态监管。探索新的国有软件资产管理模式,创新软件资产配置机制,提升软件资产使用绩效。一是通过优化软件资产配置,体系化规范化推进数字化改革;要求各单位围绕重大领域和核心业务持续完善软件的顶层设计,通过迭代升级和增量开发,不断优化软件资产配置;探索科学合理的软件资产绩效指标体系,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和应用。二是明晰软件产权,破除技术和利益壁垒;通过强化知识产权管理,明确属于国有资产的,应及时确认知识产权,巩固数字化改革成果;不属于国有资产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支付使用费。三是通过建设开放政务及各行业应用市场,优先鼓励各单位通过市场购买服务,充分调动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吸引更多公司开发软件上架应用市场,发挥市场机制的活力。四是搭建软件共享仓库,实现软件资产高效共享;各单位新开发建设的国有软件原则上应采用多租户模式,并按规定交付软件共享仓库;推动属于国有产权的软件主动开放源代码和数据接口,实现各应用在底层代码和元数据层面开放协同,能通过共享仓库共享的应用,各单位不得自行开发建设,切实避免重复建设与资源浪费,提升国有软件资产共享水平。
(四)拓展公物仓建设公益仓
2022年开始,浙江省遵循“统一管理、优化配置,整合盘活、调剂共享,节约高效、廉洁规范”的原则建立了公物仓管理机制,有条件的地方采取“虚拟仓+实体仓”方式,尚不具备条件的采取“虚拟仓”方式,对行政事业单位长期低效运转、闲置、超标准配置等可调剂资产以及可共享共用资产,实行集中收储、调剂共享、依法处置。2023年基本实现公物仓管理机制全省覆盖,各地在建设实体公物仓时,可统筹考虑罚没资产、公益捐赠资产、政府储备物资等实体仓建设需求,采取“多仓合一”模式,建设高效、集约、规范的集中仓储体系。同时,在现有“公物仓”基础上,搭建开放的在线“公益仓”,建立行政事业单位闲置国有资产捐赠进入公益仓的机制。一是优化完善线上虚拟公益仓。2023年开始将全省统一的“公益仓”应用试点地区扩大到各市县。二是统筹创建线下示范仓。将线上虚拟公益仓落地对接实体仓储系统,满足各类物资线下仓储和物流管理需求。三是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捐赠机制。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公益捐赠行为,将“公物仓”中周转率不高的闲置资产和报废淘汰资产中尚有使用价值的资产,通过维修、保养后纳入“公益仓”,建立健全资产管理与慈善捐赠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发挥国有力量在公益慈善事业中的引导作用,同时带动社会各方力量参与公益事业,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