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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

中国财政 | 江苏:树牢“大财政”理念 做好“大统筹”文章

作者: 江苏省财政厅
来源:《中国财政》2023年第23期 2023/12/11

江苏:树牢“大财政”理念  做好“大统筹”文章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财政厅树牢“大财政”理念,做好“大统筹”文章,将2023年定为资产盘活攻坚年,以“合理配置、有效利用、盘活增效”为目标,全力推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清查盘活,最大限度挖潜增效,将“沉睡的资产”变为“增收的活水”,全面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益,更好服务改革发展大局。截至9月底,全省共清查出低效闲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126.99亿元,按照边清查边盘活原则,已盘活闲置资产27.44亿元,取得盘活收入11.43亿元。


坚持高站位推动,将强有力组织领导作为推动盘活的基本前提



高度重视资产盘活工作,将资产盘活工作与组织财政收入、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兜牢兜实“三保”底线、推动财政高质量发展一并思考谋划,并列入厅年度重点工作,厅主要领导多次听取汇报并做出批示,要求全面贯彻中央要求,广泛借鉴兄弟省市经验做法,高质量推动盘活工作取得实效。厅分管领导全程参与,要求严格按照序时进度,逐项推动落实,为扎实开展盘活工作提供了坚强组织保障。


坚持广泛深入调研,将省内外优秀盘活经验做法作为推动盘活的有益借鉴



多次向财政部请示中央关于资产盘活最新指示精神和口径标准,精准掌握政策要求,确保盘活工作高质量、高标准、不走样。充分学习省内外优秀盘活资产经验,厅领导带队专程赴吉林等省市开展清查盘活工作调研,学习资产清查盘活相关经验做法,为推动全省资产盘活提供“他山之石”;组织专人实地调研梳理省内无锡市“镇街”资产盘活、江阴市下好资产盘活“七盘棋”、无锡市梁溪区构建“智慧资产监督系统”促进资产全周期管理提质增效,以及宿迁市宿城区盘活闲置中小学校区资产等具体做法,打造全省资产盘活典型案例和学习样板。


坚持抓好顶层设计,将全省一盘棋推进作为推动盘活的有效创新



制定印发《江苏省进一步盘活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工作实施方案》,重点明确了4项盘活工作原则和6个盘活工作步骤,制定10张资产清查盘活工作台账,并在4月份全省财政资产管理工作会议上进行动员部署,吹响全面开展资产盘活“冲锋号”,全省“一盘棋”统筹推进盘活工作;8月份举办资产盘活工作专题培训班,选择徐州、江阴等地优秀盘活案例进行分享和经验介绍,邀请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专家就ABS资产证券化和REITs进行专业辅导,通过政策、案例、工具对资产盘活工作再动员、再部署、再推进。此外,省级层面在全国率先专门出台《江苏省省级事业单位房产管理办法》《江苏省省级事业单位房产用车管理办法》,为推动房产土地和车辆盘活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坚持统一盘活标准,将精准划定低效闲置资产范围作为推动盘活的基础支撑



为便于部门单位具体操作执行,明确六类纳入盘活范围的低效闲置资产,具体包括:闲置超过1年的房屋、土地、公共基础设施等;连续3个月以上未使用或上一年度使用频次低于10次(或有效运行机时低于100小时)的仪器、设备等资产(消防、人防、应急等备用保障资产除外);未经批准超过配置标准购买或占有的资产;账龄超过3年的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同部门同单位建设的功能相似内容相同的荣誉室、教育室、展览厅、陈列厅等功能性资产;财政部门、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或行政事业单位认定的其他需要处理的低效闲置资产。


坚持细化盘活方式,将多措并举分类实施作为推动盘活的关键抓手



为打通资产盘活“最后一公里”,细化六种资产盘活方式:一是着力优化在用资产,加强新增资产配置论证和修旧利废,推进集中统一办公。二是全面加强统筹调剂,新增资产优先通过调剂解决,建立跨单位、跨部门、跨政府级次统筹调剂机制。三是大力推进共享共用,实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与科技资源统筹服务平台数据对接。四是建好用活公物仓,建立全省一体化网络公物仓平台,实施公物仓资产清单化管理,充分发挥公物仓统一配置、统一调剂、统一处置功能作用。五是严格规范出租处置,面向市场建立健全统一出租处置平台,实现国有资产收益最大化,探索研究长期往来账款委托处置机制。六是探索集中运营管理,以统一出租、统一运营为切入点,研究建立集中统一管理、市场化运营体制机制,提升政府资产资源统筹能力和运营收益。


坚持强化激励约束,将综合运用动态通报考核作为推动盘活的有力保障



一是实施挂图作战,要求全省各级行政事业单位以2024年2月为截止日,倒排工作计划和时间节点,2023年7月30日前完成闲置资产清查,之后每月10日前报送盘活工作进展情况。二发挥信息化作用,利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资产云模块,搭建线上互动交流和典型案例宣传平台,建立清查数据和盘活进展网络报送渠道,让信息化手段成为盘活工作的“左膀右臂”。三是强化激励约束引导,将资产统筹盘活成效作为年度资产配置预算编制的重要参考依据,纳入财政考核、国有资产报告通报表扬和财政监督检查重要内容。四是建立动态通报机制,不定期对省级各主管部门和各市县财政局盘活工作进展和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宣介盘活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供全省上下学习借鉴,也对工作不力的部门单位进行鞭策,真正将“路线图”细化成“施工图”“责任表”。

 

责任编辑:李艳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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