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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财政 | 辽宁:锚定“三保”底线不放松 打好综合施策“组合拳”
锚定“三保”底线不放松 打好综合施策“组合拳”
辽宁省财政厅
基层“三保”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基层正常运转,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保障国泰民安的必然要求,是财政部门的重大政治责任。近年来,辽宁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兜牢基层‘三保’底线”的重要指示精神,始终把基层“三保”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在当前县区收支矛盾突出的情况下,全省上下齐心、高位推动、综合施策,锚定底线思维不放松,2023年1—6月,全省100个县区“三保”支出636.5亿元,其中基本民生支出236.6亿元、工资支出369.6亿元、运转支出30.3亿元,“三保”支出得到有效保障。
省委省政府对基层“三保”工作高度重视,省委常委会会议、省政府党组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多次进行专题研究,相关领导屡次对基层“三保”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强调“三保”是执政的基础工作,要坚持过紧日子,坚决严格落实“三保”责任,完善“三保”保障制度,优先保障“三保”支出,杜绝违法违规截留挪用“三保”资金。省财政厅严格落实财政部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坚持以政领财、以财辅政。2023年,在全省财政系统深入开展“进企业、进项目、进基层”活动,按照“精算、精管、精准、精细”工作原则,将“三保”工作作为全省重点工作,落实政治责任,切实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多次组织召开全省“三保”工作会议,要求各级财政强化主体责任,从讲政治的高度来认识、重视基层“三保”工作,切实做到“讲政治、懂规矩、守纪律”,既要算经济账,也要算政治账,坚持底线思维,坚持系统观念,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发展观,确保基层“三保”不出任何问题。
一是明晰范围,制定保障清单。制定出台辽宁省“三保”保障清单,确定“三保”项目38项,明确细化文件依据及项目内容,确保各级编制年初预算及年中执行预算时方向明确,重点清晰,优先保障“三保”项目支出。二是规范管理,完善制度性文件。完善县级“三保”预算编制审核、预算执行监控、“三保”资金动态监控、重点关注及风险提示地区评定、风险应急处置、约谈通报等管理办法,明确各环节制度要求,强化“三保”支出预算管理。三是强化约束,出台管理性文件。从加强收支管理等角度,补齐政策制度的短板弱项,规范预算管理,提高“三保”保障工作约束力。截至目前,“三保”相关制度办法达到30余项,形成覆盖“三保”支出预算管理、应急处置、通报约谈等全方位、各环节的闭环管理制度体系。
一是聚焦县区财力不均衡问题,用好资金直达机制。将县区作为财力性转移支付优先保障的重点,能测算分配到县区的全部测算分配到县区,重点向困难县区倾斜。在中央34项资金全部直达的基础上,将对应的22项省级资金全部纳入直达范围。结合全省实际,将促消费等3项省级专项资金也纳入直达范围。同时,鼓励省以下财政部门主动扩围,对扩围增项的地区在年度省对市绩效考核中给予加分激励。二是聚焦县区财力缺口问题,加大财力下沉力度。今年上半年,省下达县区财力性转移支付较上年同期增长8.4%。三是聚焦收入增长乏力问题,改革与激励并举,增加县级自身造血能力。深入贯彻中央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的精神,坚持分税制原则框架,理顺省以下政府间收入关系,加大财力下沉力度,调动县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积极性,培植支柱税源,增强财政可持续能力。四是聚焦债务问题,加强市县债务管理。做好新增隐性债务“日监控”、统计分析“月调度”等常态化工作。出台隐性债务禁止类清单和问责操作规程,稳妥化解存量隐性债务,推动实现由“防”到“化”的转变。通过“银政企”协作机制,协调相关金融机构置换市县当期或高息债务,降低债务成本。
一是强化“三保”执行监测。做好“三保”支出预算一体化管理,实现多维度、动态化、穿透式监控。通过“三保”项目标识,跟踪监控县级“三保”预算编制、指标下达、预算执行、资金保障等情况,并结合库款保障水平监测,掌握县级国库资金流动性。二是发挥“专人专区”调度作用。结合监控结果,用好覆盖省、市、县、乡的“专人专区”日常联络调度网络,加强日常联络对接服务,发现“三保”执行进度不合理、当月资金无法足额保障的地区,层层沟通全面掌握了解情况,发现问题提前预警,及时解决。三是用好“三保”库款保障户。与人民银行联合发文,将工资库款保障户升级为“三保”库款保障户,规范保障户使用管理,督促县区将当月“三保”资金存入保障户,保障补助到个人的基本民生和工资及时发放。四是严格“三保”预算审核。对全省100个县区“三保”预算安排进行全覆盖审核。组织事务所,对“三保”项目需求、预算安排情况、“三保”标识情况进行全面的审核,确保2023年“三保”资金需求全部纳入预算安排,不留资金缺口。同时,统筹做好其他刚性支出保障工作,并将有资金缺口地区作为日常监测的重点地区,重点关注。
一是制定应急预案。落实“县级主体、市级帮扶”责任,督促14个市和100个县区按照“一县一策”的原则,全部制定兜牢“三保”底线工作方案及应急处置预案报省备案。二是强化应急支持。2023年,继续安排“三保”风险应急资金,完善应急资金管理办法,对各县区“三保”出现的临时性支付风险,提供应急资金支持。三是科学调度库款。强化库款运行分析,研判库款流入、流出情况,对库款严重不足影响民生等刚性支出的县区,启动应急响应,按照“先救急后梳理、先调度后清算”的要求,“点对点”调度资金,防范支付风险。四是建立舆情日报。与省网信办密切配合,对趋势性、苗头性事件,实时掌握“三保”舆情动向,早介入、早处理,主动做好舆情应对。
一是适时约谈。对监测过程中,发现“三保”未优先保障的县区开展通报和约谈。今年上半年,对有风险县区提前督促提醒、约谈督办累计30余次。引导县区坚决克服“等靠要”思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努力增收节支,优化支出结构,降低过高支出标准,严控非急需、非刚性支出。二是重点核查。按照财政部加强财会监督及预算执行监督两项专项行动要求,将“三保”作为重点检查内容,确保“三保”预算优先安排、资金优先保障、工作优先调度。抓早抓小,多措并举,坚决防止发生“三保”拖欠问题。三是强化考核。省财政厅将把“三保”保障工作纳入省对市县财政管理工作绩效考核内容。对“三保”保障发生问题的地区,严格执行压减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降低公务出行标准、严格出国出境审批、从严控制津贴补贴标准、加强办公用房管理等限制性措施,降低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主要负责人的奖励性补贴发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