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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财政 | 内蒙古兴安盟:高效推进“六管”让财政精细化管理落地见效
内蒙古兴安盟:高效推进“六管” 让财政精细化管理落地见效
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财政局
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财政局坚持多措并举,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预算、绩效、资产、资金、采购、评审六个关键环节上,创新方法、规范管理、提高效能,推动财政精细化管理工作落地见效。
坚定不移按照统筹资源、突出重点、勤俭节约、注重绩效的原则编制盟本级预算,严控“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持续压减非刚性、非急需支出,2023年上半年,全盟“三公”经费同比下降6%。2023年盟本级政府年初预算、预算调整和74个部门190个单位预算均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公开,公开率100%。预算执行中,优先保障基层“三保”支出,动态关注各旗县市财政运行情况。积极开展预算联网监督工作,增加了对重大专项资金和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功能,这一工作做法和经验被列为全国典型案例。严格实施编外人员和经费支出“双控”,杜绝编外人员及经费无序增长,全盟财政供养人员较上年同期减少511人。严格执行《盟本级财政资金拨付管理流程》,2023年上半年提请盟长办公会研究财政资金拨付及分配事宜6次,涉及事项219项。建立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下达催办制度,明确资金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的职责定位,督促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分配下达转移支付,转移支付资金下达率和到位率显著提升。
将事前绩效评估作为项目入库和预算安排的必备要件,开展部门事前绩效评估项目161个、涉及资金5.12亿元。强化绩效目标审核管理,盟本级通过绩效目标审核,予以支持入库项目168个,不予入库项目117个,不予安排资金5.42亿元,资金审减率11%。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编制预算经费的重要依据,根据2022年绩效评价结果,盟本级在安排2023年预算时,压减项目资金136.3万元,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全面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建立财会监督结果与资金分配、项目安排、考核成绩挂钩机制。
2023年,兴安盟被确定为内蒙古自治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盘活工作试点地区。作为试点盟市,盟财政局着力提升国有资产管理效能,重点摸底低效运转、闲置的房屋、土地、车辆、办公设备、家具、大型仪器、软件等。对198家预算单位资产进行全面清点,涉及低效闲置资产价值4.9亿元、公物仓集中管理资产0.37亿元。开展闲置资产实地验收纳入公物仓工作,将低效闲置国有资产统一纳入公物仓集中管理、调配使用,共接收电脑、打印机、体育设施154台;为盟直单位调剂使用办公桌81件、会议桌椅73套、办公柜52件、电脑36台、打印机8台,节约资金35万余元。
开展沉淀资金大起底“回头看”,将收回存量资金全部形成有效支出。印发《兴安盟关于建立健全防止资金沉淀长效机制工作方案》,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日常管理和预算监督等4个方面制定15项措施,进一步防止资金沉淀,杜绝资金“赋闲待岗”。有力保障数据基础工作扎实准确,库款管理水平无偏差,上半年盟总会计核算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切实规范部门会计核算管理,对记账偏离度大于10%的单位进行支付锁定,促使各预算单位高效、准确完成预算单位会计核算工作。
持续提升政府采购公平度,建立远程异地评标室,充分发挥评审专家选择“随机性”,实现远程异地评标“零”的突破。着力降低政府采购交易成本,全盟实际采购节约资金0.97亿元,资金节约率9.02%。完成乡村振兴馆电子卖场全区第一笔订单,推荐且已入驻供应商数量最多,达到49家,占全区推荐且已入驻供应商的48.5%。对采购被投诉单位实行发函提醒制度,督促采购人依法依规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以节约财政资金为目标,制定《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规范和完善政府投资项目评审流程,严格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有效避免“来回跑、多次跑”,全面提升项目评审效率。强化过程监督机制,深入现场踏勘评审项目,对工程量计算、材料(设备)价格等认真复核,确保项目预算的合理性。实行项目跟踪评审,及时了解评审结果在项目审批、招投标、工程实施过程中的作用发挥情况。今年以来,紧紧围绕服务保障努力完成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开展预算、政府采购、结算评审项目98个,有效剔除项目中不合理支出,确保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了“刀刃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