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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

中国财政 | 青岛:提升财政法治建设质效 服务财政高质量发展

作者: 山东省青岛市财政局
来源:《中国财政》2023年第17期 2023/09/11

提升财政法治建设质效  服务财政高质量发展

山东省青岛市财政局


近年来,山东省青岛市财政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加快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不断提升财政法治建设质效,服务财政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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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青岛市财政局开展全市财政系统行政执法比武和法治沙龙活动



坚持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把牢财政法治建设的“定海神针”



一是带头学法用法。印发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青岛的指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高财政改革发展的能力,每年开展专题学习不少于2次。召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策财政法治建设、深化财政制度和“放管服”改革等重大法治事项,党组每年研究财政法治工作不少于4次。


二是健全领导机制。成立由党组书记为组长的财政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财政法治建设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财政法治工作。坚持每年法治政府报告须经局党组会研究制度,总结经验成效、查找短板不足,明确思路打算。


三是夯实法治责任。印发《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方案》,把财政法治建设情况列入主要领导和领导班子成员年终述职内容,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印发《推进财政法治建设实施意见》,确定了依法全面履行财政职能、完善财政法律制度体系等7个方面26项任务,明确到2035年财政法治建设的时间表和路线图。



坚持法治先行推进财政改革,提升财政资源统筹保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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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深入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印发《关于调整完善区市财政管理体制的通知》,在保持财力格局总体稳定的前提下,适当提高共享收入市级分享比例,并建立财力专项上解制度,提升市级集中财力办大事和区(市)财政保障能力,将增加的财力统筹用于保障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战略任务实施和重点项目建设。印发《关于调整完善市与区市土地出让收入分配管理体制的通知》,对土地出让收入市级计提(统筹)政策进行调整,统一整合设立市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用于支持地铁、交通、机场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全力保障重大战略任务和重点项目建设,推动形成“财力分布更加均衡、权责配置更加合理、基层保障更加有力”的市与区(市)财政体制,增强市级统筹能力和区市均衡发展能力。持续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法治化、规范化,医疗卫生、科技、教育、交通运输、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公共文化等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已印发实施。持续推进功能区体制机制改革,出台功能区财政优惠政策,建立税收增量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返还机制,激发功能区发展动力和活力。

    

二是着力强化预算管理改革。持续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出台《青岛市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若干政策措施》,依法依规加强资金资源统筹,为发展提供财力保障。依法推进财政资金股权投资改革,聚焦科技研发领域相关问题,在新药研发、超算运维、平台培育、人才项目等领域创新“财政股权投资+”新模式,趟出多条放大财政资金使用效能、赋能科创项目高质量发展的新路径,以14.6亿元财政资金撬动30亿元以上社会资金。2022年以来,推出“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助企纾困等120多条稳经济财税政策;统筹各类资金400亿元以上,全力支持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安排22亿元支持先进制造业和中小企业发展,增长37%;出台支持虚拟现实、集成电路、新型显示产业园政策;新设6支新兴产业园区基金,支持振兴实体经济。

    

三是着力推进预算绩效改革。将2022年作为全市“预算绩效管理创新提升年”,科学统筹财政投入和绩效产出的关系,在计划单列市中率先开展成本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实现三个首次:首次开展项目成本预算绩效分析试点,试点覆盖10个区(市)、43个项目,数量居全省首位;首次与预算管理衔接分类核定成本,确定定额标准136个,为科学编制预算提供了有力支撑;首次构建“预算安排核成本、预算执行控成本、预算完成评成本”的全流程成本预算绩效管理机制,通过采取成本分析、成本核算、成本控制、成本评价等措施,将成本管理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管理全过程,避免资金闲置浪费和跑冒滴漏,提出预算安排建议102项,预算压减8%,提高了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依法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对61项市级专项资金的1733个项目全面编制绩效目标,实现市级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全覆盖,打造以绩效引领为显著特点的预算管理模式。2020年以来,依法依规调整整合政策10余项,调整、收回、压减低效无效资金,统筹用于中央、省、市重点任务,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坚持内部控制和外部监督“两手硬”,系统性提升财政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



一是着力改进内部控制。印发《青岛市财政局内部控制基本制度》和《青岛市财政局法律风险内部控制办法(2022年版)》,改进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实现用制度保障权力依法规范运行,防控财政业务及管理中的各类风险,不断提升财政治理水平。加大行政复议诉讼案件案前沟通调解力度,通过开展诉前调解化解矛盾纠纷,有效防范行政复议和诉讼风险;积极配合法院工作,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100%。以案释法编发《法治参阅》,全面分析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例,提高执法水平。做好政务公开和信访工作,在局门户网站公示投诉咨询电话、邮箱等,依法主动增加公开的内容和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2020年以来共办理信访件104件,群众满意率100%,社会公众咨询投诉权力得到充分保障。


二是着力强化常态化监督。依法依规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实现对财政行政执法监督事项全部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印发《青岛市财政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印发年度财政检查工作计划,依法实施财会监督核查;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财政监管常态化工作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建立责任追究和结果运用机制;出台《青岛市直达资金监督管理办法》,确保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依法对区(市)政府、部门进行预决算公开专项监督,不断提升预决算公开水平。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组织执法人员网上学法和执法考试,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率100%。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及时做好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权力网上公开工作,行政执法结果已全部公开,有效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化、透明度和标准化。



坚持法治工作和普法工作“两翼齐飞”,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一是打造专业化法律人才队伍。设置专门法制工作机构,充实法制机构工作人员,明确法制工作机构在法制审核中的主体责任,为深入推进法治财政建设和加强法制审核工作提供坚实保障。在全局范围内遴选14名具有法学专业背景和实践经历的人员,将分散在不同岗位上的法律人才力量集中起来,成立财政决策法律评估工作小组,对重要行政决策和行政执法事项实行集中会商,为法制审核工作提供了有益的补充。持续完善法律顾问服务机制,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确定2家律师事务所,为全局涉法涉诉事项提供高效率、高质量、专业化的法律咨询和法制审核服务。发挥公职律师专业特长,与法律顾问共同审查涉法涉诉事项,实现法制审核由“独奏曲”向“协奏曲”转变,形成法制工作机构为主体、法律顾问为辅助、法律评估小组为补充的法制审核模式,最大限度防止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


二是建立精准化普法新模式。坚持开门问策,集思广益,高标准编制《青岛市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为“八五”普法谋新篇开新局。印发“谁执法谁普法实施方案”“普法责任清单”“普法计划”,把普法任务和普法责任落到实处。打造法治阵地、法治参阅、法治沙龙、法治宣传月“四位一体”特色普法新模式;拓展财政“法治阵地”服务功能,搭建“法律咨询”服务平台,开创“全年不打烊,弘法不缺位”普法新模式;精准推送《法治参阅》60期,有效解决财政业务工作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和法律困惑;定期组织开展法治沙龙活动,采取法治讲堂、专题讲座、沉浸式普法等八种模式,活跃普法氛围,提升普法实效;每年以法治宣传月为契机,组织新入职和新晋升人员宪法宣誓活动,以责履誓、以行践诺。常态化组织行政执法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实现普法教育“零距离”,逐步提高财政人员依法行政的法律意识。



责任编辑:廖朝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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